“我从来没有拥有过爱情。你呢,你有理想吗?”
理想这个词时常被人挂在嘴边儿,但周白陶确实没有这种东西。他虽然不像纯粹的功利主义者那么短视,可总还是喜欢以最坏的结果为前提来思考问题。周白陶更像是一个技术很好的赌徒,他整日游荡在各个赌场,兜里揣满筹码和老千,但离开这里就会感到空虚。
“我换个问题吧,你有喜欢的东西吗?”
“钱算吗?”
“那么多钱,你要用来做什么?”
他考虑了很多,甚至把陈桦拽到电脑面前讲了半天房价变动:“长安一号那个楼盘面向的是新中产,预订之后能改变户型。门头沟周边即将规划创业园区,有军队驻扎但并无工厂,我觉得这套房产有一定的购入价值,未来很可能升值。”他滚动鼠标翻到自己写的信托基金计划,扭头对陈桦一笑,“另一部分应该会用在这里,合理避税,防止挥霍。”
“你喜欢房子吗?”
“……只是投资品而已。”
“那,喜欢什么花?”
“金子会开花吗?”
“白陶,我喜欢银莲花,喜欢透明的玻璃,无瑕的白色。”陈桦抱住周白陶的肩膀,闭上眼轻轻靠着他的身体摇晃。那时候耳边充斥着蛊惑人心的声音,连呼吸都显得浪费,“喜欢今天晚上的月亮,冰岛的极光,一切美轮美奂但是高不可攀的东西。你有没有听人说过,越是放浪形骸的人越胆小脆弱,反而是那些看起来憨傻古板的人更加坚强?”
“虽然你在投资的时候判断明确,可我不得不说你很胆小……你连你的喜欢都不敢承认,不是吗?”
“那是你没有经历过我的生活。”
“我永远无法经历你的生活,除非下次投胎我们能生进一个子宫。”
“……无聊。”
如果你说你喜欢什么东西,有心的人一定会找机会送给你。周白陶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就说过,兴趣和爱好是别人接近自己的途径,如果不想欠人情,最好不要外露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母亲也常常提起这件事,她打理着自己的长发,看向镜中的周白陶说:“喜欢?我并不喜欢你爸,结婚很现实的,当时利益一致,条件合适就好。不要抱着对于喜欢的期待了吧,利益永远不会背叛你。”
父母的开放式婚姻听起来潮流又前卫,不过是为出轨挂上合理的名头。周白陶见过两人约法三章,甚至在“带外人回家”这一项上都设定了明确的赔偿金额。一切难道都是能用钱来衡量的吗?那如果有了更多的钱,是否就能改变这可笑的规则?
“钱不能给你安全感,它只会给你带来贪婪和空虚。”陈桦揽住周白陶的腰,两人合抽同一根烟,“睡在金子上会好一点吗?你看起来真的好累。”
“不会觉得我庸俗吗?”
“锦衣玉食养不出庸俗和低贱,但你只是一个没有目的地的游魂。”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极与极,注定相互吸引吧。”
「你是能让金子开出花的人,而我的花就要凋谢了。」
遗书的第一句就是这种话,周白陶捏着那张薄薄的纸,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他撇了撇嘴,抬手抹去眼角的湿:“陈桦,当一棵树不好吗?为什么要当一朵花?”
「黄金质地柔软,但不易改变性质,书里是这样说的。当时银裴秋向我介绍你,我就知道你一定和我一样固执且疯狂,时间验证你果然如同黄金——你从未改变。可我变了很多,我以为我的一生将会永远在荧幕之上盛放,没想到一朵花的寿命竟然这样短。
我嫉妒过谢应,这句话说起来很好笑吧?但我确实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你还笑得出来的话,就纵情地嘲笑我吧。白陶,我永远无法像他那样爱你,连自尊都可以放下的爱……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罪孽深重的人,可我还是想要接近你。
在这段关系之中,我感觉到了你的疯狂。我听说你从来不会做没有收益的事情,可是你为什么要给银裴秋投资呢?你有没有感受到“意义”?我猜是有的吧,可惜我听不到你的答案了。
有些人的一辈子注定会以悲剧告终,像我,我经受不了任何挫折。你听过花朵迎着风雨还能灿烂盛开吗?我想黄金做的花,应该能做到吧?我在你的身上看到了这一切,我知道你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顽强,你能活得很好,我也向往过那种生活……向往过你。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理由,但我也要说一句你不爱听的话。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希望我的感情,不会绊住你前进的脚步。
金子的花期会有多长呢?」
“你老实说,周老师,你带胡杨是因为移情?”
“你懂什么移情不移情?”
九年之后谢应终于走到了周白陶身边,他没想到自己刚比过一个演员一个董事,周白陶又搞到一个新的。但比起其他人,周白陶对胡杨显然上心很多——谢应老在京圈儿的群里看到周白陶给胡杨拉活儿。
时间让他的直觉敏锐不少,胡杨这名字是树,陈桦不也是树吗?这下好了,两个人都认识了银裴秋,下一步自己是不是也得跟一小屁孩儿争一争?他赶到周白陶家里找人叙叙旧,心想怎么才能解决一个竞争对手,拍脑袋一想,这不还有个银裴秋吗?
“我撕秋哥儿那袖子可利落了!”谢应趴床边儿玩着周白陶的头发,一嘴尖牙咬上周白陶的手指,“他跟陈桦不一样,我看得出来,他喜欢银裴秋。”
“我以为陈桦喜欢银裴秋。”周白陶别过脸轻声一笑,“结果我和他都是傻逼。”
就和谢应看不出周白陶的疲惫一样,他自己也没看懂过陈桦。这人喜欢若即若离,稍微关系好点儿就得把人往外推。周白陶以为爱的基础建立在“懂”上,所以他推测陈桦只是拿自己当消遣解个闷子,如果说那是一场战争,自己哪里能输?
兔子急了还咬人,更别说周白陶这种人。他察觉到自己心里残存的那些能被称为爱的东西,逐渐转化成愤懑。起先是怨恨自己为什么喜欢上陈桦,随后又厌恶陈桦的自暴自弃。他自以为是想要给陈桦的破罐子破摔画上句号,没想到这次真的是个句号——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上的句号。
“你和谢应怎么回事儿?”银裴秋从川藏回来之后就约了周白陶吃饭,两个人坐在银裴秋家里喝酒,没一会儿这人就喝了半瓶,“周白陶,我是真不明白你干嘛活得这么……唉,胡杨那孩子不是被潜?”
“他?谁看得上他那种傻逼?”
“……”
“哦?”
“我觉得他很吸引我。”银裴秋露出一个颇为寂寞的笑来,他揉着酸痛的眉心,“但是我其实不怎么乐观。”
“因为吸引不一定是爱?你被我和陈桦伤到了?”周白陶抿了口酒,“事到如今说这个也晚了……吸引也是因为,爱吧,或许是吧。我输得太彻底了。”
没有什么花是常开不败的,周白陶那朵金子花也在收到遗书那一天开始慢慢枯萎。他察觉到了自己的自私和鄙薄,人生中第一次感到了歉疚。无数个夜里他都能记起陈桦,这个人固执己见,认为爱情会绊住脚步,所以才坚定地将自己往外推吗?可周白陶也是口是心非,或许他曾经喜欢过什么人,是旧皮夹,也是列维坦的白桦林。
胡杨比周白陶的预期要好很多,那个小孩儿有时候跟个怂蛋似的,该勇敢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含糊。以为被霜打了该蔫儿了,没想到第二天又见着他傻逼兮兮的笑。那笑和谢应年轻的时候有几分相似,不过现在老了,倒没胡杨这点儿纯真。那是种很宝贵的东西,如同易碎的玻璃,剔透又美丽。
金子花的花期大概只有十年,他的花已经腐败,但在其上长出了一棵歪歪扭扭的胡杨树。
周白陶挂着笑走到登机口,想了想还是给胡杨发了条短信:“谢谢你,第一次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肖华番外天才之墓
有一种美是超乎性别的,任何关于美的限定在这样的光景面前都会节节败退。青春、朝气皆不是,那是一种脆弱感,像是在日光之下缓缓上浮的透明气泡,外壁承载着幻彩光芒,只一阵风就能让其破灭的美丽。李寄星曾怀疑肖华是不是一个纸人,斑竹为骨,上裹一层柔软徽宣,只有眼睛是琥珀色的宝石——衬托得这一对眼睛是那么的独特。
“感冒药,记得吃了这个就不能喝酒。胃药是绿色的颗粒,在第二格,止痛药在第三格,是蓝色的……胃痛千万不能吃止痛药啊,及时去医院!”去香港参加电影节之前肖华给李寄星收拾行李,他坐在行李箱前解释每一种药,仿佛自己不做编剧就要去当个医生,“你在听吗?被提名也不能忽略你爱人的话吧?”
“我就是看着你的眼睛走了神。”
“又不是看不到了,说什么鬼话啊。”
那双眼睛从未停留在其他人身上,无论是银裴秋还是江行云都无法取得肖华的倾慕,或许得到了这种美,连奖项都显得不那么重要。李寄星撇了撇嘴,把肖华拉到沙发上抱着,替他揉着发红的手:“你现在的样子,特别符合一个故事。”
“像不像富家小姐嫁给了一个长工?”肖华靠在他身上笑,举起右手在李寄星面前晃,“陪你私奔,十指不沾阳春水还给你洗衣服收行李?那长工现在要去做什么?参军打仗保家卫国吗?”
李寄星摇头:“是为了让我们的爱情显得正当。”
虽然两个人都觉得名气不如想表达的东西重要,但世俗本就如此,如若没有一定的地位,谁又愿意来听蝼蚁说的话呢?李寄星不如银裴秋有个导二代的名号,也没有江行云的人脉,他的父母说是在美国——不过就是在美国开了一家生意不好不坏的中餐馆,父亲甚至连张绿卡也没有。肖华也不必说,双教师家庭,看似贫瘠的土壤却开出一朵耀目的昙花。
“家里人还是不接你电话?”李寄星拿起红花油帮肖华推手腕,他的腱鞘炎又发作了,“你真勇敢啊……换我在传统家庭里长大,我一定是不敢的。”
确认关系之后肖华便专程回家出柜,结果自然是和李寄星一起被扫地出门。李寄星整个人把肖华罩住才免了他的皮肉之苦——肖母手拿着鸡毛掸子一个劲儿地砸,尾部泛青的鸡毛洒满了整个楼道。
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肖华的意料,他只是摇头,抓住李寄星的手:“我并不是谁的附属品,没有必要传承他们的观念。就算有着相似的基因我也是独立的个体,所以我爱谁,不需要祝福也容不得他们置喙。”
“那你还是选了轻化工,不是你妈让你选的吗?”
“……因为我没有读过培训班啊,艺考肯定过不了,但轻化工在电影学院旁边嘛。”
“还好你来蹭课,我才会认识你。”
“该认识的人,无论什么机遇都会认识,不会错过的。”
姻缘本就奇妙,明明是一个与昨天完全相似的天气,同一间教室,同一个旁听生,却多了一个不同的班级助理。老教授操作着一个经常卡壳的放映机,正焦头烂额的时候李寄星从第一排走了过去。他没说话,几下解开缠绕的带子,示意教授可以继续,而那个老人却拉着他硬要介绍给听课的人:“寄星啊,你来说说你对指导演员的想法?我看你上次那篇论文写得是真的好哇,给大家分享一下好吗?”
“不过是站在巨人肩膀上,不值得一提。”话是这么说,李寄星眼里却是骄傲的。放映机的光芒照在他脸上,影片中的人物将人皮当作幕布,路过一次又一次。明暗交错中那双闪亮的眸子宛如天上星,隐约有光华闪烁。
那时候肖华举起了手,他从最后一排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黑暗中也白的发光:“能说一说吗?我很想了解。”
“又是隔壁学校那个蹭课的,还说是隔壁校花儿呢。”江行云跟李寄星勾肩搭背,一下了课两个人就溜出校门骑车去影视基地。江行云看了李寄星一眼,越过肩膀的手指了指轻化工的大门:“就那儿!不好好读书整天混我们班的课,难不成还想当导演?不过你今天怎么搭理了这种人?”
“喜欢一个东西不是很可贵吗?就当帮忙。”
“我也喜欢拍电影啊,帮我改一下剧本儿?”
“……那是作业,你独立完成行吗?”
“请问……我能看看你的剧本吗?”
追出来的肖华,出于玩笑给了剧本的江行云,还有一脸无奈的李寄星。目的地从影视城转到了小吃街,肖华气喘吁吁骑着车跟在后面,还是李寄星下车推了他一截儿:“你不该帮他看,这是我们的作业。”
“其实我也写了一个,可我不认识你们班的人。”肖华腼腆地笑了笑,抽出一张帕子递给李寄星,“我怕花名册上没有我的名字,都不敢署名,所以也不知道你们教授的评价是什么。”
“你的剧本叫什么名字?”
“《皮格马利翁》。”
“……”
老教授哪儿有时间看什么本子,评语都是让助教和班级助理写的。江行云点了一堆辣到不行的烧烤,李寄星默不作声看着两人在本子上删删改改。他来回打量肖华这个人,只觉得肖华身上有太多不明白的东西:明明看起来柔弱,却会跟江行云据理力争;面皮儿白的发透,吃起辣根本没含糊。明明学的是轻化工,怎么能写出那个让老教授都侧目的剧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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