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
江风掣觉得一时语塞,男生女相,总也不能算是个缺点,但他就是觉得别扭。
“而且他既是男儿身,为何要一副小丫头的打扮?还要被抓进……抓进那种地方去?您不觉得这些都太过蹊跷了吗!”
许清衍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能说什么。
他心里明白,江风掣就算是为着嫉妒他那个小师弟才连带着不喜欢这孩子,说的也倒都是实话,他也想等着看魏寻现下如何分辩。
这边厢魏寻也是无言。
他之前不是没有试着问过这孩子,但这孩子竟是又变成了那个哑巴,任他连哄带骗,就是不再开口。
只在他问起“你为什么没等哥哥,又自己跑出来了?”的时候,才沙哑又磕巴的答了四个字——“三天。过了。”
这四个字足以提醒了魏寻当日失约,那天那种懊恼情绪又满上心头,一时竟也说不出什么了,这问话也只得作罢。
江风掣抛出一堆问题,各个尖锐,却又得不到任何回应,好像满身的力气只能打在一团软絮上,说不出的难受。
眼见许清衍这是要包庇到底了,他心中愤急。
“名字!别的不说,名字总要有一个吧!”他看着两个大的不说话又惹不起,一腔急火只得转向那个小的,“你自己叫什么名字你自己不知道吗!”
“大师兄莫要再难为他,这孩子,于口齿方面……”魏寻眼见江风掣气急败坏,连忙开口相护,“恐有隐疾。”
江风掣眼见这小师弟好半天不发一言,似是神游天外,老僧入定,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可他才对着这孩子问了一句话,这师弟倒好,马上跳出来护短,心内无名火更甚,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尊卑礼仪,背过身去随手拿起许清衍案前纸笔往那孩子脚下一扔。
“哑巴是吧?那写!”
面对江风掣的当庭诘问,许清衍缄口不言,魏寻心知,必是这问题字字句句都戳到了师父的心坎上,他也是必得给出点答复才行。
于是他蹲下身来捡起纸笔,柔声对那孩子说道:“会写字吗?名字。”
那孩子拿起笔来歪歪扭扭的写了个“肖”字,便怔住了,半天才在纸上又胡乱的画了一道,但就好像说什么都再也写不下去了。
魏寻离得近看的真切——
那孩子眼中似有汹涌的戾气一闪而过,突然抬起双手,徒手将手中狼毫掰成了两截。
魏寻心下一惊,赶紧又一把将人揽进怀里,像之前一样顺拍着他的背,安抚着他好似因为愤怒而疯狂发抖的身体,另一只手捡起地上的宣纸,认真看了看。
“肖……一吗?告诉哥哥,你是叫肖一吗?”
起先魏寻也是不知道说什么,不过想安抚这孩子的情绪便随口一问,但话一出口,怀中的孩子便慢慢安静了下来,他便觉得,大概是自己唤对了对方的名字。
“好了,没事了肖一,这名字很……唔……很特别,挺好的。”
魏寻说罢站起身来,对着江风掣欠身一礼。
“大师兄息怒,这孩子……你也是知道的,在那种地方长大,遭的罪定是不少,心智发育大约有碍,你现下逼他,怕是也不会有什么益处。”
“好在山中来日方长,衣食汤药俱全,稍待时日,那些问题想必早晚会有答案。”
“大师兄为本派殚精竭虑之心,师弟惭愧,未免师父师兄再添烦扰,魏寻愿把他养在身边,日夜看顾周全,不叫他有机会有辱师门。待他日时机成熟,让他拜入我门下,便也算名正言顺了。”
“师弟不才,虽不能保他经天纬地之才振兴我门派,但也定会教导他孝悌明理,好生侍奉师父师兄。”
魏寻这话说的已算极之谦卑有礼,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却不怎么客气。
江风掣听明白了,大抵就是——
你问的我也不知道,但不管怎么样这孩子你是送不走了!
“于口齿方面恐有隐疾,于心智发育大约有碍……”
江风掣翻来覆去琢磨着魏寻的话,总是觉得蹊跷。
照魏寻这么说来岂非是……一无是处?
如此一个废人师弟却定要将他留在身边,理由呢?总不能是因为魏寻有断袖之癖,瞧着小男孩好看,要当童养媳吧……
对了!
仙门之中,口齿心智有什么要紧!灵气天资才是关键!魏寻这些年从不曾忤逆师门,眼下为了这么个怪胎……
定是这孩子灵气卓绝,是不可多得的天才!
定是如此!
想到这里,再看看从头到尾不发一言的许清衍,江风掣深知要将这孩子赶下山去决计是不可能了。
仙门修行,大多认为寡情断欲更益精进,因此多要讲究一个童子之身,江风掣知道自己这辈子于子嗣一事肯定是无缘了;至于修为上,想要再与魏寻比肩就更是无望。
现在自己的几个徒儿虽然不乏可造之材,却与当年的魏寻不可同日而语,但若能得一个天资卓绝的徒儿,将来有一天也能如今日的魏寻一般横空出世,那自己此生也未必就没有希望压过他魏寻一头去。
思及至此,江风掣心中已有了盘算。
他正身道:“既然师弟这样说了,做师兄的本也是不必多言。”
“只是师弟一战成名,系本派安危前途于一身,实在该以门派大道为计,不该为这些俗务分了心思。况且师弟年纪还轻,离我派规定的收徒之日尚有些距离,这几年光景岂不是让这孩子处境尴尬?”
“师弟啊,你尚且是个孩子,如何懂得照顾一个多病小儿?师兄不才比你虚长你一些年岁,也收过几个小徒弟,总算大约知道的多一些,就挑个吉日行礼,让他拜入我门下便是。”
第7章醉欢噩梦
其实无怪魏寻乍一听到这个名字便觉得奇怪,谁家起名字会这么草率?
不过肖一的此前的人生若说草率,都是抬举。
他根本不会写字,也没有名字。
“儿子,会写了吗?诶,对了,真聪明!阿爹识字不多,就会写这一个,你可要记好了。”
夜里油灯昏暗的光线,照不清肖父瘦削凹陷面庞上的五官。
但抓着肖一小手执笔的那只大手还算能看真切,突出的骨节只有一层皮包着,手上皮肤干燥粗糙,指缝里还塞着不知道陈了多久的泥垢。
看着既不有力,也不温柔——就和他的声音一样。
这便是肖一对于父亲唯一的,也是最后的印象了。
他姓肖,父亲教会了他写这个字。
第二天一早他便看到了父亲的尸体卷着一张烂席子被拖走,脑袋上裂开了好大一道口子,一地的血。
村里人说好像是夜里吃了什么药,从田耿边跌倒,脑袋撞在了石头上;早上被人发现的时候身子都硬了。
肖一没有哭。
他太小了,对父亲,对死亡,都无甚概念。
后来到了醉欢坊,肖一才知道这世上有一味快活药——五石散,服之似梦似幻,易成瘾症。
至那以后,他母亲夜夜在不同男人的身下辗转承欢。
那时的肖一的确是不懂的。
他只知每晚母亲带回来的叔叔长的都不一样,屋内也不清净,时常把他吵醒。
他躺在堂屋内的一堆稻草上,裹了裹身上千疮百孔的破棉絮,翻个身继续睡。
早上男人走的时候会在桌上留下些散碎银子,母亲会拿给他几个铜板,叫他去买些吃食,剩下的装进钱袋子直奔赌场。
然而就是这样的日子,却也求不得一个长久。
有一天早上母亲拿着钱出了门,便再也没有回来。
那一年,肖一六岁。
在稻草上躺了三天都没有等来母亲。两天前吃掉了怀里最后一个已经有些馊味的馒头。
于是肖一离开了家,或者说离开了那一处房子。
他还是没有哭,只是饿,想活着。
六岁稚子,本应在母亲胸口撒娇,在父亲肩头嬉笑,而今流落街头,哪还有第二种活法。
彼时街上的人都唤他作小乞丐,或者小叫花。
肖一倒也无所谓,反正父亲也只告诉过他的姓,母亲也从未唤过他的名字,都只是叫他“喂”、“小兔崽子”,肖一根本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在臊水桶找吃食,和野狗抢一块馒头被追的满街跑。
虽然以后的日子肖一最爱的是冬日,但那时的肖一是喜欢夏天的,倒不是因为夏天的时候能混些野果子吃,而是冬天的夜里太冷了。
这天夜里肖一在墙头拐角看到一大堆的柴火,勉强能挡挡风,心道运气不错,总算有一处睡觉的地儿。
第二天一早,便被一个尖酸的女声吵醒。
“哟!于妈妈你看啊,这是哪里来的小叫花子?脏死了……”
说着肖一睁开眼,但见两个妇人站在自己跟前。
一个约莫四十岁模样的半老徐娘,打扮的倒是很精彩,风韵犹存;另一个做丫鬟打扮,横着眉眼盯着自己。
“这年头叫花子还不哪里都有,赶走便是了,也值得叫我。”
华衣妇人说罢便转身就欲去。
“我刚喊过他了……”丫鬟模样的女子语中有些不服气“可这孩子没反应啊,我这不是怕他死这儿了晦气!”
肖一这这才反应过来,他昨天半夜被野狗追着跑了不知道多少条街,可能太累了,睡得太沉。
怕再招来一顿毒打,他赶紧扒拉扒拉贴脸上的头发站起身来,扭头便要跑。
“慢着。”刚转身,那个华衣妇人倒是拉住了他,“转身,抬头。”
肖一喉头一紧,咽了咽口水,心知给人添了晦气,一顿打必是少不了了。
这些年,为了能吃饱,小偷小摸的事他没少干,也没少被逮住;自然,也是没少挨揍。
于是索性心一横,早死早超生。
他转身抬头闭眼,等着耳光落下来,半晌才发现,好像有一只手慢慢把粘在自己脸上的头发拨开来。并不是熟悉的大耳刮子。
他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看到华衣妇人正盯着他的脸看。
“小女孩,多大了?”
“我是男孩,九岁了。”
流浪街头三年,肖一一直用每年除夕家家户户的爆竹声,记着自己的年纪。
华衣妇人沉吟片刻,“跟我进门吧,乖乖听话,我给你口饭吃。”
说罢,他又扭头跟旁边丫鬟打扮的女子耳语了几句,便转身走了。
这妇人便是那个尖酸女声口中的于妈妈,醉欢坊的老板娘,而那个声音尖酸的女人是她的使唤丫头。
于妈妈在这城中最大最红火的园子呆了几十年,什么样的绝色女子没有见过,还是被眼前一张脏乎乎的小脸惊着了。
不禁心道,这样一张脸,若为女子,来日长成,便是说倾国倾城怕是也不足够形容。
索性他才九岁,无须无结,这样一张脸扮做个小女孩定然绝色,只要不出声,必不会被人识破。
从那一天开始,于妈妈对外说肖一是自己抱养的女儿,天生有疾,是个哑巴。
肖一支支吾吾也说不全乎自己的名字,为怕旁人歧起疑,又或是为了表示亲近,她唤肖一丫头。
她命人给肖一洗澡梳鬓,做了女子打扮。
肖一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开始对自己的容貌有了意识。
他进了院子,第一次瞧见铜镜,瞧见了铜镜中的自己。
起先他也并不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他这些年的生活里也只有吃饱活着这一个主题,对别的都无甚概念,心中唯余孩子的狂喜——
房间那样暖和,还有热腾腾的一碗汤面,洗澡竟然可以用热水……
便是那九重天上的神仙也不过如此了吧。
可这以后的日子里,却每一天都让他觉得恶心。
说是抱养的女儿,其实肖一在于妈妈眼中不过是棵便宜的摇钱树。
她混迹风月场所几十年,这双眼果然没有看错。
即使肖一只是个小哑巴,做些端茶斟酒的粗活,时间不长却也已经让城中的纨绔公子哥儿们趋之若鹜。
他们一掷千金,哪怕只是能混进来瞧上一眼,喝上一口肖一斟的酒,那么明日的聚会中便可以与其他的纨绔们好好的吹嘘一番。
可花着大价钱进来这种地方的男人,哪里会有什么谦谦君子。
每晚结束回到床上,肖一都会好好清洗一番身上浓重的酒气。
那时的他已经知道何为厌恶,却还没有想过要离开。
他总是会想起,冬天的夜里饿着肚子实在是太冷了。
冰凉的石板实那样硬,寒风吹过身子,硌得他身上每一处都疼。
gu903();也想过反抗,可无非是招来一顿毒打,打他的人临走的时候恶狠狠地说道,“于妈妈说了,乖乖听话,给你口饭吃,再有下次,便把你同几十条饿犬一同关进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