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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脸阴沉的仿佛空中乌云。当了二十几年捕快,刘麻子素以智勇双全著称,并不是个莽撞匹夫。乃至于对来人动手这个念头,固然是因张氏绝色而起,但也经过了深思熟虑,并非一味冲动。

江宁城里,有根脚的世家公子,他大概都见过。吃公门饭的,眼力必须好用,见过的人不会记不住,这两个肯定是外地人。见面时没有报出姓名,甚至连一份名刺都没有,全都是用银子开路,这种做派像富商远多过像官员。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自己的轿子,是雇的城里的轿夫,这不是世家子弟的做派。

魏国公虽然是世袭勋贵,但是不代表其只与官府来往,从徐鹏举开始,魏国公府就开始大规模经商。门下养了不少管事负责经商,与一些商人也有往来。所以这个时候有商人来探望六小姐借以对魏国公府示好,也并非不可能的事。

从常理看,这两人是商人的可能性远多过官员。毕竟天花这种病容易传染也容易死亡,一般人有多远躲多远,没几个人愿意主动往前凑。官场之上,即使有求于魏国公,也犯不上用命来拼。倒是商人不管有多少钱,社会地位总归有限,为了抱国公爷大腿拼命,也符合商人的投机作风。

虽然年轻的男子是个举人,可不是本地的举人,刘麻子倒也不至于太害怕。回想了一阵,就越发觉得两人是那种商贾之家出来的子弟,读过书,与上流社会有过交往,自身气质不错,人脉资源上都有一些,但是真说到如何可怕,也未必谈的到。尤其是这样的天气,更给了他动手的信心。

倒是那白衣女子,让刘麻子有些忌惮。他看的出,其身上的气质不凡,不像是小门小户之女。不过越是如此,越不该雇轿子,很大可能他们是偷跑出来的,家里都不清楚。如果真是这样,反倒是不怕了。从家里偷跑出来看朋友加会情郎,没人知道她去哪,就算真失踪了,一时也反应不过来,等查到自己头上什么都晚了。

这种念头在脑海里反复盘旋,既想吃掉他们,又担心事情的后续发展自己接不下来。直到听到那禁婆的回报,他便不得不下决心。

“老三,准备药酒。焦大娘,你和我去见那两人,把他们请到这里,做了他们。”

焦氏道:“你你想怎的这两人又不是天花病人,也不是那些穷鬼,你也敢动手万一是哪一府的公子小姐,回头找咱们要人,可是要坏大事的。他们无非想带人走,拿衙门的公事顶一顶,不让他们带走就是了。咱们又不是强盗,还能来一个杀一个”

“没退路了,焦大娘。”刘麻子长叹了口气,“我吃六扇门这碗饭这么多年,抓过的江洋大盗不知多少,你该相信我的判断。这两人肯定是看出了破绽,故意这么闹的,把六小姐带走,才好对我们下手。现在他们不死就是我们死啊,没的选等他们回去,发动起关系来查咱们,大家就只好等死。女号那边是你负责,到时候我是砍头,你怕是要凌迟”

“可可是过几天他们家里要人”

“他们雇轿子来的,证明家里不知道,或是根本没养轿班。后者就不用考虑了,前者等他们找到这里,我们已经跑了。就算马上找也不怕,那队兵按说是要保护花庄的,现在都躲去喝酒了,他们一样有责任。到时候让他们打个马虎眼,就说人从没来过这里,再丢些女人衣服啊鞋子啊去路上,让官府去抓那帮穷鬼好了。”

“可是六小姐那里”

“你糊涂了。有这么个大美人在,谁还在乎六小姐把这个美人送到扬州去,怕不是能换上千两银子,足够我们几个过下半辈子了。大家都是无家无口才被派来看守这里的,逃走也没牵挂。当断则断,别想那么多,听我的没有错。”

他边说边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又对焦氏道:“你知道该怎么做的。只要让他们喝下药酒,一切就都成功了,什么都不要多管。”

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五章有冤报冤

刘麻子已经记不清,自己的胆子是何时变的这么大的。刚一开始入行时,他与普通的菜鸟没什么区别,收几文孝敬钱,就要紧张好几天,第一次从伎女身上下来想要给钱时,反倒被看场子的打手嘲笑是新来的。一心想要捉贼,结果查来查去,查到某位勋贵府上,不但案子查不下去,自己反倒被几个人堵在小巷里挨顿狠打。

渐渐的,他明白了做捕快需要的是脑子,眼神,人开始变得灵活,钱收的越来越多,贼抓的越来越少。地面上城狐社鼠定期交孝敬钱给他,他也为这些人当靠山。日子过的越来越滋润,在衙门里的口碑反倒越来越好,乃至六房书办偶尔也会请他喝杯酒。

娶了个眉眼周正的妻子,又有了儿子,一切都变的美好,直到某一次,他去外省办差提前归来,还带了土产回家,却正看到邻街那位举人的公子正和自己的妻子睡在一起。

终究是做了好几年捕快的,他也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即使明知道自己白当了几年乌龟还给人养了儿子,到最后也只是收了对方赔的二十两银子,就痛快地写了休书,让老婆带着孩子改嫁。从那之后的刘麻子,便不再娶亲,不再成家。

一切仿佛都过去了,他见到举人老爷依旧会磕头行礼,到衙门里依旧会办差,所有人都认定他认怂了,知道自己斗不过人家不敢乱动,至于他心里怎么想,就只有自己知道。

他恨有钱人,恨读书人,恨勋贵,恨衙内,恨那些皮肤白皙女人,因为她们像极了自己的老婆这种恨大多数时候是没有意义的,他奈何不了那些人。最多只能在背后诅咒几句,其他什么也做不到。只是这回,诅咒有用了。

天花庄里第一个死在他手上的,就是个读书人。那是个乡下秀才,听说有点才名。但是那又怎么样谁让他长的像极了那个间夫刘麻子故意克扣了他的柴不给,看着这个书生冻死,本以为拼着挨二十板子,却没想到,最后什么都没发生。衙门压根不管住到花庄里的人死活,只要瘟疫不扩散,这些住到庄里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他们甚至不是人

这是当他占有第一个女人时,才想明白的道理。那女人也和他妻子一样,有一双狐眼,应该是很容易上手的那种。可没想到,她居然抵死不从,甚至还咬他。直到他掐死那个女人之后,才愕然发现,自己居然杀人了。

吃公门饭,杀人不是问题,杀无罪之人,就是大问题,这种事闹出去,是要砍头的。但是衙门并未追查,他只是把人混到天花的死人堆里拉出去埋了,就完事大吉,压根没人问。没人在意他们的死活,没人在意。

不管他们曾经是什么身份,从进庄的一刻,他们就只是群病人,他们的死活由自己操纵。即使病已经好了,依旧是自己要他们活就活,要他们死就死。从卖男人到黑作坊里干活,到把女人卖给那些强人或是人贩子手里,刘麻子的胆量越来越大。开始的时候,手下的衙役只敢和禁婆乱来,后来发现女病患痊愈之后,也不能马上出庄,就开始朝她们下手。而在他的带领下,这些人的目标已经从民家,转向富翁、官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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