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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见雄最终也没有说服邵凯,不过他无所谓。
因为本来就不可能把杜丘明手上受害了的几个客户都挖过来。
还是要留一个不服的人,作为反面参照系,将来用于示众“故意不找冯先生做法务套餐、而非要省钱去找跟风冯先生的知识二传手,会有什么下场”。
这也是冯见雄先声夺人,姿态强硬,不给邵凯面子的原因。
不过,既然谈崩了一个,后面几个他就要稍微小心伺候些了。
仅仅几天功夫,他就恩威并施,巧用手腕,舌灿莲花,挖走了杜丘明两家刚刚吃了苦头的重要客户,让他们把日常业务转包给了冯见雄。
当然,冯见雄短期内也没那么多时间亲自操办这些事情,何况他也没有自己的事务所,所以他只是保证遇到大事的时候亲自操盘,平时日常业务自会转包给他挂靠的事务所。
至于钱塘那边,天策所的费主任自然知道行规,转介绍这样一个大客户过去,每年起码给冯见雄百万级的介绍费——也就是冯见雄什么都不干情况下的“保护费”。至于具体的活,当然是费主任的所干了。
对于客户来说,这种钱也是给得值的,至少给了钱之后冯见雄这种鸡蛋里榨油的恶魔就不会找他们麻烦,别的事情也容易过一些。对这些大公司来说,每年数百万买个法律上平安、造假不被人盯防的好处,也是正常的。如果冯见雄被证明不能胜任,会被同行算计,那么这种保护费性质的收益自然会断掉,转付给将来干掉他的那个人。
就像他从杜丘明手里杀人夺宝夺来的保护费一个道理。大老板们都知道这种钱是要给的,但他们只会给最镇得住场子的那个,能够确保不被人添乱的那个。
这么一番操作下来,就不仅是让杜丘明一次性损失千万,而是断了他重要的现金流。
杜丘明气得几次晕厥,一会儿扬言要买凶杀了冯见雄。
一会儿又清醒起来,知道自己是斯文人,不能乱说这些话。毕竟冯见雄只是抢走了两家大客户,还有其他客户呢,大家都在道上混,要盗亦有道。
所以,杜丘明改了口径,再次放出新的风声:他会紧紧盯住冯见雄业务上的一举一动,包括冯见雄未来打的每一场官司、出的每一份律师函。只要被他“逆向工程”测绘出冯见雄的意图、发现冯见雄还准备钻哪条新法律的空子,那他也不会再想着跟风抄袭一样搂钱了,而是跟这次的刘渊明一样,直接找人发论文捅出去、让国家把法律漏洞堵上。
换句话说,已经吃了两次亏(第一次是手下马仔吃的亏,所以教训不够疼,记忆不深刻)的杜丘明,终于彻底放弃了跟风冯见雄的想法,转为直接在冯见雄都没捞到第一波好处之前,就直接掀桌炸房,大家谁都别吃了。
这不是为了直接赚钱,哪怕赔钱都得做,这是在知识产权法律圈子里,争夺江湖话语权。
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冯见雄猴年马月才会再干一票这种钻新法空子赚钱的事情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眼光是否足以敏锐到在冯见雄第一笔大钱进账之前,就看出冯见雄的破绽。
事情了断后没多久,刘教授在回金陵之前,就跟冯见雄谈了一次,对于冯见雄的行事还是有些不理解。
“你这事儿,办得还是鲁莽了。又不缺这些钱,何必上门打人脸硬抢客户呢。这种事情坏江湖规矩的,又捞过界太远,容易被四九城里的人敌视——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说到底不比那些日常诉讼,还是要以京城的事务所为尊。
毕竟工商总局、国知局都在京城,人家眼皮子底下的人,影响政策能量都大。你这么一搞,整个四九城里的同行都得罪了,不能太嚣张啊。”
冯见雄对此并没有什么觉悟,回答得很随性:“老刘,这么说就没意思了,你也捞到好处的——这几个客户的日常申请、维护业务,还不是转给你的所了。”
刘渊明老脸一红:“我不是说钱不好,既然你得罪都得罪了,不赚白不赚。但这种事情适可而止,适可而止。”
不过刘渊明也就仅限于口头上劝劝,劝了无效之后,还是自顾自先回金陵了。
事实上,他也有点知道,冯见雄之所以要当面扇脸把事情挑明,未必没有“不希望得罪司法系统”的考虑——这一系列论文,毕竟当初就知道是涉及到司法系统和技术行政系统的权力斗争的,刘渊明之所以敢披露,完全是他这辈子不会亲自下场当律师打官司了,所以把出司法解释的系统得罪个遍也不怕。
而冯见雄,却需要显示出“我并不是想帮技术行政部门夺司法系统的权,我只是比较仗义,视千万钱财不如朋友交情,所以放任了”。所以他得罪个杜丘明和邵凯,完全是借对方的口放出风声去。
冯见雄相信邵凯没理由将来在圈子里散播冯见雄的言行时动手脚——因为冯见雄的言行本来就是很招人恨的,无非是招这个恨还是那个恨的问题。敌人是想不到把他的仇恨值偏转导向的。
刘渊明临走的时候,还不忘交代冯见雄:“回校后就象征性答辩一下,这就是你的毕业设计了,早完事早放羊。虞美琴那边你自己通知。”
按照本来的计划,这些论文都是要到五六月份才彻底揭盖子、结题的。现在既然提前了,冯见雄的研究生学业也提前迎来了索然无味的贤者时间。
当然,虞美琴也被他连累得提前进入了贤者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