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着里屋的木门吱呀一声响,然后,然后”
痛苦中的少年深深埋下了头,似已再次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噩梦。
我却早已呆住了。
一直以来,我以为只有我、老爹和马岱几个人才知道这件对于我们来说屈辱之极的事情,原来老二和老三才是目击证人啊。
我想笑,大笑,笑我四年来所担心的包袱,今日总算可以卸下。
我更想哭,痛哭,哭我自己平日里紧闭双唇,不愿让年幼的兄弟知道此事,却在今日得知如此讽刺的结局
我用力咬紧了牙关,不愿在年幼的弟弟们面前落泪,只能伸手扶住了老二单薄的肩头,然后,竭尽全力保持着平静的语调:“不要哭了不要哭。”
老二却是不哭则已,一哭起来却再也收不住眼泪,声音之悲切,直令听者悲痛欲泣。
紧接着,老三也被他感染了。
他也嚎啕大哭起来。
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叹了口气,心里暗暗想着这个时刻我是不是应该厉声大喝道:“哭什么哭,哭个屁啊是男子汉的就抹干眼泪跟老子好好练枪,过两年亲手宰了韩遂这老贼男儿有泪不轻弹”
但我心底同时又感到这情景应该是热血青年在励志电视剧中的通常做法,所以我拒绝去模仿这种俗套的吼叫。
于是我只好继续叹了口气,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按在老三乱糟糟的头发上,用掌心稍稍发了几丝力道,按在老二肩头的手掌也加了点力,好让他们感觉到我的决心。
“哭吧,”我的声音细不可闻,但我相信他们听得见,“只是哭了这一次,在我杀狗贼的时候,可决不能再哭了。”
两只手都觉得一轻,掌下已然落空。
两个孩子一起站起身来,张开自己幼小的双臂,将我环抱了起来。
我隐约能感觉到两个低沉的鼻音:
“嗯。”
然后抽泣的声音持续着。
我轻轻落下双手,将俩个弟弟搂住,自己摇了摇头。
我总是以为他们是小孩子,却不知道,长大总是在瞬间,也总是不知不觉,快得让人无法想象。
没有孩子会永远长不大。
没有少年会永远幼稚。
他们在长大。
快速却又是难以察觉地成长着。
所幸的是,我还算及时地感觉到了。
我的的确确地体验到了。
被震撼到了。
还好,还好。
我是欣慰的。
这两匹小马驹,只要心中一直都能有这点决心,这种精神,至少在将来长大后,不会平庸地老死在家里。
是的,我希望如此,我相信会如此。
再幼小的鹰儿,必将羽翼丰满,当它飞出巢窠化身成为烈鹰之时,天空已不是梦想,而是翱翔的舞台。
再驽劣的小马,也能奔驰天下,当它撒开铁蹄迎风飞跑之时,大地不再是羁绊,而是前进的道路。
再无助的孤狼,总会啸傲草原,当它舔舐爪牙扑向狰狞的虎豹之时,血腥不会是噩梦,而是人生的战场。
我欣慰地微微笑了笑。
却只感觉到嘴角生涩,肌肉已僵硬得笑不出来。
卧室之中陷入寂静。
除了那隐隐响起的啜泣之声。
我怀搂着两个弟弟。
衣衫的下摆,满袍都是泪与水。
第十八章序幕
夏天的草原,颇有一番情趣。
尤其是在清晨,当草叶上的露水还未消散,空气中尚能闻到淡淡的草香时,我骑着小马在城外不紧不慢地走着,每每都几乎让我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年代。
唔,来到这鬼地方算来已将近十四年了,过了这个夏季便是我人生的第十四个年头了。对,说来也还真是挺漫长的。要知道我在前生也不过存在了二十四个年头而已。
可是,前生的记忆却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太多的遗忘,偶尔在梦中,我还会看到前生的母亲和弟弟;有几次清晨醒来,我习惯性地喊了声家里养了四年的小狗尽管那是条极其便宜送给屠宰场都只能给几十块钱的杂毛狗,尽管他对我的话置若罔闻,我还是习惯地叫了它而后,我泪流满面。
当我想到含辛茹苦养了我二十四年的母亲在那一日突然发现我从人间蒸发之时,我不敢去想象那悲惨而又疯狂的场景,我却又无法控制自己去想。
转生后十四年,其它的记忆或许慢慢淡去,但母亲的面容却越来越清晰。当此生的娘亲惨死之时,我当真感到天崩地裂一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又没有妈了贼老天
在这个落后的年代,在这个偏僻的角落,我时常会感到孤独。
呵,还是有些沉湎于过去的生活吗睁开眼市冷清的屋梁,看不到电视,上不得网络,也再也看不到报纸新闻杂志期刊。
以前总是抱怨寻找不到耐玩的游戏来玩,现在要是给我一套真三国无双,我也能就着我那7300显卡的笔记本,打着太极暴打他吕布小强三百回;若是给我一套三国志12,我就玩玩曹操玩刘备,玩完吕布玩孙策,袁绍刘表公孙瓒、袁术刘璋公孙度、董卓马腾公孙恭、张绣黄祖严白虎、孔融陶谦黄巾贼、刘璋张鲁新武将,实在无聊就创一堆五一居士堆在城里找虐玩,估计我也能乐此不彼得赖上十几年。
在这个物质与精神都极其匮乏的年代,我的生活被切割为三大部分:保命练枪,休息上学,以及娱乐出城遛马。而少年时代的作诗写文什么的优良传统,由于年代久远,脑细胞基本上更新换代完毕,也基本上没有大作面世了。唯一的受益人就是赵承了,他再也不用捧着笔墨四处随我乱跑了。
我苦笑着摇头,从哀叹自身的不幸回忆中拔出思绪,双足稍一用力夹紧了马腹,胯下骏马轻嘶了一声,仰头冲向前去。身后的马岱和以赵承为首的家丁们忙不迭地驱马追了上来,一行十来骑在空旷的草原上划下了短短了痕迹。
今日遛马的兴致出奇的高,我一路毫不停歇,只是大声呼喝,身下骏马竟是越跑越快,只不过跑了三五十里的距离,赵承已在身后催了五六次,无非是劝我早点回去。
初晨的太阳渐渐升起,金色的晨光暖暖地照下,将清早的一丝寒意彻底驱赶。
再向前跑就快到了与金城郡的交界之处了,那里只有几个小小的村落,时常被双方军士随意劫掠,大概可能会有点危险吧。
姑臧城早已被远远抛在身后,此时早已看不到城壁的影子,四周反而看得到零星的村落与放牧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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