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苏家兄弟(1 / 2)

汴京。

中书省西厅,也就是俗称的参知政事堂,在王安石之前的六七年,这里高居其上的是欧阳修,只是如今已经换了新主人。

下首左右,一个是吕惠卿,另一个是为苏辙。

“参政,青苗法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这法规原则上是好的,但卑职却是听说有地方官员为了完成政绩,强迫并不需要的百姓贷款,这般一来,恐怕会酿成大错,还请参政多加考虑一番。”

听到苏辙的话,王安石不置可否。

吕惠卿赶紧站出来道:“子由却是不知,推行新法,有时候矫枉过正也是难免,我也是发现了这个问题,已经发文让人多加注意了。”

苏辙不满道:“这哪里是一句矫枉过正就能够抹过去的,对于咱们来说,只是一个小错误,但对于百姓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让农户家破人亡,可不是什么小事情。”

王安石闻言眉头皱起,他对苏辙有所不满,这个不满缘由颇深。

制置三司条例司的设置不简单,他争取了许久,与诸多大臣斗了许久,才算是勉强成立,原本便是为了甩开中书执行变法,可临了官家却将苏辙给塞了进来,这倒是问题不大,但苏辙此人却是颇为不识相,虽然说有协同之名,但官家塞他进来不过为了镀金罢了,何必总是多口舌惹人烦闷呢。

想及至此,王安石道:“变法本就是无奈之举,若是怕这怕那的,又变什么法,现在地方不少官员抵抗变法不干事,若是处置了这些干事的官员,到时候谁来协助变法,你这种想法就莫要再说了。”

苏辙一听顿时变色,提高了声音道:“参政此话不免说得太轻巧了,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

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钱到百姓手里,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到交还时,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

这样,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

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从没有借钱给百姓。

有责怪他的人,刘晏说:‘让百姓侥幸得钱,不是国家之福;

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对百姓不利。

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从来能及时知道。

有谷贱处就收购,有谷贵处就发售,所以四方没有太贵、太贱的弊病,岂用发贷款?’刘晏所说的,就是常平仓法。

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就整顿实行,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

现在搞这青苗法,若是自愿而行,百姓可以依据自身需求决定贷或者不贷,可能问题还算是不大,但若是吏员强迫百姓贷款,即便是丰收年,百姓也得多缴纳两分利息,若是遇上了灾年,那就是要断了他们的生路啊!”

苏辙这话说得颇重,王安石顿时勃然大怒,但还没有轮到他说话,吕惠卿便先发难了。

“若按苏检详的说法,便要任由农户春播无种,任由富豪之家借机放贷谋取高利盘剥百姓呗?”

吕惠卿说得也是不客气,这是抨击苏辙不为民担忧。

苏辙深深地看了吕惠卿一眼道:“青苗法本就是行险,看似民得利朝廷也得利,实际上却是悬崖走独木,青苗法放贷之粮食乃是源自常平仓,常平仓是备荒之粮,却被拿来放贷,一旦灾年,常平仓中无粮,以后饿死的人可不是几千几万了。吕检详,此举乃是祸国殃民之举啊。”

苏辙此言一出,吕惠卿顿时气得满脸通红。

早在唐朝,朝廷为防各地受灾,故而命各州县建立储备性质的粮仓,仓中的粮米,由官府在谷熟价低时购进,一旦遇到灾歉,即可立即取出赈济当地或附近灾民,避免饿殍遍野的惨剧,即所谓备荒之粮也,也就是这常平广惠仓。

宋代沿袭此制,百余年来,也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救济了许多灾民。这些粮米虽然不一定能解决全部灾民所需,但有了它,朝廷起码可以减少大量的开支,所谓“使民常保平安”之意也。

按照朝廷规定,这部分粮米在无灾之时,应该是雷打不动的。

而青苗法,或者说叫新常平法,便是吕惠卿提出的,所以听到苏辙质疑这个事情,顿时令他不淡定了。

他正要说些什么,王安石却是挥挥手道:“好了,这个事情就不必争论了,近期不是要选派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和王广廉等八人,到各路“相度农田水利﹑税赋﹑科率﹑徭役利害”﹐以便从对现实情况的了解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以兴利除弊﹐变而通之么,便让他们也注意这个事情,别让地方官吏乱来便是了。”

苏辙闻言眉头一皱,王安石又道:“便这样吧,苏检详,你先忙你的事情去吧。”

苏辙无奈,只能作揖离去,但内心却是叹息,他又有什么事情好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