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好的单纯睡觉,刚关了灯,男人就把她拉到怀里,紧紧贴着火热的胸膛。
元锦诗挣了两下,没挣脱,他把她摁住,下颌抵上柔软发顶,某处蛰伏蠢蠢欲动,“再乱动,后果自负。”
悬殊的体力面前,元锦诗选择认输,枕着他的胸肌一动不敢动,怂的像个鹌鹑。
卧室里没了光亮,双目被黑暗遮蔽,感官的依赖让生物的嗅觉和触觉往往更真实,也更灵敏。
陆尔毫无睡意,听着两颗心跳动,眼底有深邃的光芒,锁住她不放。
“今天找不到你,还以为是昨晚……”
他顿了下,“把你吓跑了。”
她糯糯反驳,“我胆子要是那么小,早在你告白的时候,就应该逃跑。”
他揉了把掌下细腰,“我有那么可怕?”
“不是可怕。”
她沉默了一会,“是太不真实了。”
“那现在呢?”
“现在?我很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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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总表示「好开心」,从此开启同居and同床生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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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二十八首诗
第二天早上。
元锦诗睡得正沉,突然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吵醒。
金毛狗狗孤独寂寞地过了一夜,用前爪扒着主卧的门,不断弄出响声,想引起主人的注意。
元锦诗反应了一会,听出是Loki在低声呜咽,才缓缓支着身体起了床。
今天周六,陆尔不用早起去公司,元锦诗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走出房门,揉了揉金毛狗狗的脑袋,给盆子里加满水和狗粮,也给自己倒了杯蜂蜜水。
休息了一晚上,也许是白粥功效显著,也许是药膏发挥疗效,元锦诗身上的酸痛减轻了不少,心情也好了很多。
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透过玻璃窗照进来,连尘埃也快乐到跳舞。
手机铃声响起,元锦诗拿起放在耳边,仰头喝了一口蜂蜜水。
电话那头,白檬蔫蔫的声音传来,“锦诗,齐霄带我见家长了……”
元锦诗猝不及防,一口水差点喷出来,轻咳了两声,才试探着问,“是我理解的那个「见家长」吗?”
白檬闷闷说,“是。”
那天在盥洗室门口遇见齐霄,他说要请她吃个饭,白檬也没多想。
昨晚齐霄准时去老城区甜水巷接她,跑车一路驶入别墅区,下了车,进了门,白檬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顿「家宴」。
齐父和齐母很和蔼,对她的到来表示热情欢迎,没有对她问东问西,也没有对两人的关系提出什么质疑。
白檬虽然神经大条,可也不是傻子,一顿家宴吃的沉默而漫长,她明显看出,齐霄和父母的关系有些疏离。
原来他要她盛装出席,只是陪同他演戏。
元锦诗听她说完前因后果,沉默了片刻,“那他是怎么和父母介绍你的?”
“他说……我是他女朋友,”
电话那头,白檬紧紧捂着滚烫的脸颊,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我知道,他是在拿我当幌子,搪塞父母的催婚。我对他来说,就跟租来的女友差不多,只不过我是熟人,连租金都省了。”
元锦诗听出她失望的语气,连忙安慰她,“你不是他的粉丝吗?这次就当帮他一个忙了,下次你想要签名照合影什么的,让他还你人情就行啦。”
白檬想了下,觉得这一顿饭还挺划算的,“行,那我下次多问他要几张签名照。锦诗,我在超市,过两天岚姐咱们就要进组了,我还得采购点进组拍戏要用的东西,不和你说了,拜拜!”
元锦诗说了再见,挂掉电话,望着黑下来的手机屏幕,无奈笑了笑。
傻丫头,以前遥不可及的人,现在就天天在你面前晃悠,还要什么签名照啊?
……
陆尔公务繁忙,上班的时候一日三餐还算准时,一到双休日,饮食就变的很不规律。
元锦诗从冰箱拿出麦片牛奶和鸡蛋,打开面包机,准备做点简单的早餐。
冰箱里蔬果调料齐全,唯独没有芥末。
上次和齐霄白檬一起在外面吃饭,那道芥末明虾陆尔一下都没碰,元锦诗暗暗记在心里,后来忍不住问了陆尔,他果然对芥末过敏。
60秒时间到,面包机“叮”的一声响,一片片吐司完成「美拉德反应」,变的外焦里嫩,松软可口。
陆尔从主卧走出来,穿着件简单白T恤,俊脸满是惺忪,眉眼也蒙着一层雾气。
刚刚他一睁眼,发现元锦诗不在身边,连懒觉也不想睡了,立刻起床出来找人。
厨房传来香甜的味道和忙碌的声音,陆尔正准备走过去,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
元锦诗正在煎蛋,探出头说,“你醒啦?我在忙,帮我看一下消息。”
淑女发出求助信号,绅士当然乐意帮忙。
她的手机锁屏没有密码,一滑就能打开。
陆尔看了眼聊天界面,说,“白檬问你,防晒霜要哪个牌子的。”
元锦诗回答了一个常用的牌子,陆尔帮她回复了,正准备摁锁屏,手指不经意地往上一滑,看到了元锦诗和白檬几天前的聊天记录
……
「先不说你和陆总这个搭配有多诡异,我太了解你的审美了,你喜欢那种满满少年感的男生,陆总那种杀伐狠戾、斯文败类型的,绝对不是你的菜」
「那个,我得去刷牙了,回聊」
……
陆尔震惊的回不过神,下意识想起陈度那种瘦弱的白斩鸡身形,脸色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
难道……她真的喜欢单薄细弱的男人?
元锦诗端来两杯燕麦牛奶,看到他的表情,觉得很奇怪,“你看什么呢?”
陆尔双臂一伸,把她困在餐桌和身体中间,声音低沉,“喜欢少年感满满的?”
元锦诗没反应过来,他又说,“不喜欢杀伐狠戾、斯文败类的?”
元锦诗回忆起这段聊天内容,立刻打了一个激灵,“你你你别听白檬瞎说!”
陆尔欺身逼近,定定凝视,“到底是不是?”
元锦诗在心里把白檬翻来覆去拷打了一遍,讪笑着看他,“当然不是啦。”
堂堂陆总做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感情问题当然也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于是,陆尔一把脱掉白T恤,拉着她柔弱无骨的手摸遍腹肌和人鱼线,贴着她的耳畔问,“想清楚再告诉我,到底喜欢不喜欢?”
薄荷味的热气洒在耳际,手下的腹肌触感紧实,元锦诗脸红的不敢睁眼看他,被逼着说了三遍「喜欢」,这件事才勉强算翻篇。
一顿早饭吃了整整两个小时,吃完饭,元锦诗脸上的潮红才退下去。陆尔看她气色不太好,把她抱回床上躺着,才去书房开视频会议。
元锦诗已经把《千金令》的剧本看的差不多了,躺在床上觉得无聊,索性拿过平板,打开某漫画APP。
上次白檬说要以陆尔和她作为原型画漫画,她点头答应了,没想到白檬行动力迅速,当晚就把第一话漫画创作出来了。
白檬从小学习美术,基本功扎实,以陆尔和元锦诗为原型,加上一些杜撰的情节,巧妙地模糊了三次元的真实背景。
漫画连载了半个月,保持每天两话的更新频率,没有读者猜出漫画的男女主角是元锦诗和陆尔。
白檬的漫画画风唯美,语言风趣,加上情节又苏又甜,成功吸引了一大票读者捧场。因热度居高不下,成功登上了国漫排行榜前十名。
这完全出乎白檬的意料,也出乎了元锦诗的意料。
观看漫画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开始有读者催更,读者们还自发组成男女主角的粉丝团,就连漫画中那只助攻的金毛狗狗,也有一大票粉丝拥簇。
元锦诗捧着iPad看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竟然把三十多话漫画看完了。
金毛狗狗凑到iPad旁边,看着漫画里那个金黄的犬类,呜咽了两声,抬起水润乌黑的大眼睛看元锦诗,仿佛在可怜巴巴地说,「铲屎官小姐,漫画里的本尊就在你面前,为什么不宠爱抚摸我?」
元锦诗被它的眼神逗的乐不可支,金毛狗狗又呜咽了两声,委屈地转身跑掉,迈着小腿去了书房。
陆尔正在书房里开视频会议,元锦诗偶尔能听到他低沉的讲话声,看到Loki跑向书房,害怕打扰陆尔工作,急忙跳下床,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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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短小了点,明天上大肥章~
第29章第二十九首诗
宽敞的书房里,花梨木镶嵌钢化玻璃打出两面书橱,柚木色木地板格调沉稳。墙壁上挂着几幅古人真迹法帖,还有一副后现代主义油画。
陆尔挂断视频会议,接起一个来电。
他刚讲了两句电话,金毛狗狗突然迈着短腿跑进来,嘴里呜呜咽咽,用毛茸茸的脑袋磨蹭他的腿窝。
陆尔微微皱眉,转动椅子,背过身去,金毛狗狗立刻摇着尾巴跟过来。
以前Loki没这么爱撒娇,自从元锦诗搬来之后,Loki整天粘着她,一天到晚求抚摸求抱抱,元锦诗又不忍心拒绝,一来而去,就把它惯成了这副样子。
陆尔握着电话,冷冷看它一眼——身为雄性犬类,娇软成这样真的很丢脸。
电话那头还在喋喋不休,“陆总……美股全线高开,纳斯达克指数涨幅1.78%,「诺华医疗」上涨2个百分点。再加上我们前期的造势非常有效,不需要游说,萧南山已经蠢蠢欲动,企图横插一脚「诺华医疗」。”
陆尔眼底结了一层霜,“那就请君入瓮,分散萧达集团的资金,同时截胡他们的资金供应链。”
话音刚落,元锦诗出现在书房门口,看到金毛狗狗纠缠着陆尔不放,立刻轻轻上前,试图把它领走。
Loki见男主人冷血无情,转身投向女主人怀抱,被元锦诗揉了两下脑袋,才晃晃悠悠地跑出书房。
元锦诗莞尔一笑,正要追出去,却被人拉住了手腕。
陆尔微微一用力,把她拉到怀里,沉声道,“别走,让我抱一会。”
他穿一件简单白T,高挺鼻梁上没架眼镜,蓬松黑发遮住潋滟眉眼。肤色冷白到透明,深目高眉,眼尾微挑,是「看一眼就叫人心动」的长相。
元锦诗被他抱住,才发现他眉头微锁,眼睛也红红的,看起来很疲惫。
在他怀里呆了一会,她伸出双手,抚上他的额角,轻轻揉按着,试探着说,“你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会?”
陆尔任她按着额角,垂眸看她,薄唇微动,“徐医生把我的事都告诉你了。”
这是个肯定句。看来徐医生透露那些事,已经经过他的同意。
元锦诗点点头,又听他缓缓说,“爷爷是出车祸去世的。”
“当年萧达集团对陆氏下手,爷爷很被气到哮喘病突发,专车在去陆氏大楼的途中遭遇了车祸,连带着车上的司机,二人当场去世。”
元锦诗听到这段陈年旧事,整个人都怔住了,久久回不过神儿。
“萧达集团和爷爷的死虽然没有直接关系,可也绝对不是无辜的。我在爷爷墓前发过誓,一定要把萧达压在脚下。”
江畔长堤那段路,是陆爷爷发生车祸的地方。他曾在深夜一次又一次驾车绕行。
深夜的清江万籁俱静,只有波涛阵阵,冲洗着他不肯认输的心。
“倘若十年不行,那就用二十年,三十年。”
他的眸光晦暗不明,里面写满了执念。
元锦诗看着他这副样子心疼又难过,下意识躲开他的眼神,双臂紧紧环上他的窄腰。
陆尔低头埋在她的颈窝处,握住她的纤细手腕,和她十指交错相扣。
分针秒针转动,两人不知道温存了多久,陆尔深嗅了一口她身上的幽香,缓缓睁开眼,原本哀痛的目光变得清亮而平静。
这世界人心叵测,还好有她不离不弃,一直在他身旁。
……
元锦诗大学攻读德语,德文晦涩难懂,需要多下功夫学习,再加上课程繁重,每天晚上睡觉前要读几十分钟德文才能安心入睡。
后来她签约DN成为艺人,虽然不用再学习德语,每晚睡前阅读的习惯并没有改变。
这个好习惯,在陆尔眼中却是彻头彻尾的恶习。
试问,如果你的女朋友晚上不睡觉,却抱着外文书或者剧本读得津津有味,把你晾在一边熟视无睹,有哪个男人可以忍受?
何况是众星捧月着长大的陆尔。
他185身高,八块腹肌,V形人鱼线,身材完美可以去竞选健美先生,枕边这位小姐却专心阅读,不肯施舍给他一个眼神。
陆尔生平第一次产生挫败感,伸手抽掉元锦诗手中的剧本,“明天就开机了。别看了。”
一开机就要拍摄两三个月,意味着两个人不能天天见面,不能互道「早安」和「晚安」。
元锦诗“嗯”了一声,抬眼看他,“我知道啊。明天你还要上班,早上我会轻手轻脚出门,不会吵醒你的。”
元小姐成功搞错重点,陆尔定定看着她,眸色一点一点变深。
她穿着一件缎面吊带睡裙,露出纤细肩头和一片无暇锁骨,长发蓬软如云,在身后一泄如瀑。
他的眼睛是琥珀色,闪着某种原始欲|望,大概可以解释为男人对女人本能的占有欲。
gu903();对视三秒,陆尔把元锦诗揽入怀中,厚脸皮的色、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