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家,已经是第二天晚上,车夫一路将童彩花拉到了家门口,才驱驶着马车离开。
童家这个时间已经到了快睡觉的时候,幸好屋子里还亮着灯。童彩花推门进去,正巧叶红裳端着个大盆往院子倒水。
“彩花回来了!”
这童彩花一出门就是好几天,家里没了个人显得空落落的,尤其是童梓岳天天吵着嚷着要姑姑。可让叶红裳头疼。
“嫂子,爹娘睡了吗?”
叶红裳接过童彩花那明显比走的时候还要大一倍的包裹,开口询问:“这是什么啊?”
童彩花神秘一笑,没有回答,等进了家门先去了趟童父童母的屋子,店铺的张老板临走前给了她一点儿定金,她用那笔钱给家里人都买了东西。
都收拾完了,熄灯睡觉时童彩花跟叶红裳说了张老板的事情,叶红裳激动的差点没从被窝里坐起来。
她以往没有绣过衣裳,多是用一些简单的绣品换些家里面需要的吃的用的,如今有了这种挣大钱的机会,自然是欣喜万分,如果可以恨不得挑灯夜战,现在就开始绣。
童彩花摸了摸被窝里童梓岳毛茸茸的小脑袋,低声道:“嫂子,咱们家会越来越好的。”
叶红裳过了好半天,才闷闷的说了句:“嗯。”
一早上,童彩花还没睡够呢,就被童梓岳给弄醒了,他伸着小手,小圆脸红彤彤,可爱的让人想要掐一把。
童彩花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不慌不忙的从床上下来,随便套了件衣服,才转头去看童梓岳。
“干什么。”
童梓岳小嘴一嘟,抱怨的说:“姑姑说给我带好吃的。”
“我说过吗?我好像忘了。”童彩花生活中一大乐趣就是逗童梓岳,小孩子天真可爱她很喜欢。
眼瞧着童梓岳鼻子一抽,眼圈都要红了,童彩花才在昨天拿回家的包裹里,取出了一个白色小罐子。
童梓岳高兴的接过去,打开一看,里面是黄灿灿晶莹剔透的麦芽糖,现在天气还热,晃罐子的时候,那糖还在流动。
小孩子就没有不爱吃糖的,不过童彩花警告了童梓岳,吃糖可以,但是每天只能吃一点点。童梓岳也不知听没听进去,抱着糖罐子就跑去跟家里其他人炫耀了。
童彩花难得赶上吃饭之前起来,帮着叶红裳收拾了碗筷,又扶了童父童母出来吃饭。
饭桌上,童彩花剥着手上的鸡蛋,突然开口:“我表哥呢?”
叶红裳吹了吹面前的稀粥,才放到童梓岳面前,笑道:“天不亮就出去了。昨天晚上也是你都睡下了才回来。”
童家人对于李响的早出晚归习以为常。一天到头也碰不见个人,没有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
童彩花真不知道席真珩对李响做了什么,能让他这么勤奋,心中佩服。
饭桌向来是家人联络感情的最佳场所,自从童姑妈走了后,童父对童彩花的关心比以往更甚。
“彩花啊,头一次去镇上感觉怎么样。”
童彩花咬着筷子,脑中第一个想起的是那天晚上的灯会,好像现在闭上眼睛,眼前还能看得到当时的景象。
“还不错。我去的哪天晚上,正好还赶上了镇上灯会。好漂亮的。”
童父对灯会没什么兴趣,不过看见女儿高兴的样子还是很欣慰的,反倒是童梓岳,头一次听说“灯会”这个词,好奇的开口询问。
童彩花平时嘴皮子利索,但形容这种东西却有些词穷。
“灯会就是有很多灯,很漂亮。”
童梓岳听得迷糊,转头去看叶红裳,叶红裳温柔的擦去童梓岳嘴边的米粒。
“等以后有机会让姑姑带你去。”
童彩花不满的反驳:“等有机会,我们一家人一起去。”她相信用不了几年,就将迎来这个机会。
吃过了饭叶红裳就投入到了刺绣的工作当中,也不知道她起的有多早,院子里已经摆上了绣花的架子,那布料之上,已经描出了大概的样子。
她小心的抚摸着那光洁的料子,无论是布料本身还是丝线,都是她以往没接触过的,好东西就是不一样。
她固定好花棚子,照着那描好的轮廓,开始下针。
童彩花没什么可帮她的,就干脆在旁边拿了块普通的布开始练手。今天阳光正好,不会很晒,一上午的时间转瞬即逝,中午一家人随便吃了点。
下午童彩花依旧是去席真珩家照顾菜地收拾屋子。席真珩本人不在,她也省下了做饭的功夫。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叶红裳将衣服绣好。若是平时,叶红裳应该是早早便可绣完了的,只不过这第一次还是想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衣裳绣好的时候,童彩花抚摸着上面凹凸的蝴蝶,都舍不得放开手。
她几日前就给镇上送了信,正好今天一早那张老板派来了接人的马车。叶红裳本想一起去的,但被童彩花给制止了。
等到了镇上,那张老板一看绣出来的衣裳,眼睛都瞪大了,这种水准和宫中的绣娘比都不差了。
给钱的时候,他无比的痛快。童彩花拿完钱才发现,这张老板根本就不是要把这件衣裳卖给别人,而是挂在了店里,当个活招牌用。
她本来是无心在镇上多待的,但是张老板盛情难却,中午非说要请她吃饭。
吃饭的时候,张老板一个人喋喋不休。他虽是在生意上十分精明,可平常聊起天来,也就是个寻常中年男子。
在他的口述中童彩花知道,张老板还有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儿子,还说要给她介绍介绍。
她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低着头和盘子里的烧鸡抗争。在他们这桌的后面两个男子喝着小酒,也正在聊天。
其中一个喝得有点儿醉醺醺,嗓门也比较大,说的什么所有话都一清二楚的落进童彩花的耳朵里。
“你听没听说宫里最近的事。”
醉汉的好友来了兴致,小声的回答:“这谁能不知道啊。听说殿下属意三皇子继承大统。”
“我看未必吧,三皇子虽然优秀,但谁不知道殿下最喜欢的是十三皇子。”
“殿下正值壮年,没必要这么早就决定太子人选吧。”
“这谁知道呢。”
童彩花听着身后二人的交谈,原书里皇上好像是五年后驾崩的,可当时是将皇位传给了三皇子还是十三皇子,她倒是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童彩花:我绣花水平差我懂了
席真珩:谁说你差,我撕了他的嘴!
第26章
皇室和童彩花这种普通的小老百姓完全搭不上关系,不过是人就没有不喜欢听八卦的,她一心二用,这边应和着张老板,那边竖着耳朵继续听身后二人谈话。
一顿饭吃的肚子都发涨,她这才撂下筷子。既然饭都吃完了,张老板自然也没什么理由继续留人了。将人送上了马车。
快到村口的时候,天色还非常早,童彩花提早下了马车,打算走回去。她提了提肩上的包裹,最近天气已经开始由热转凉了。这会儿一阵阵微风拂过,还真叫她有点儿起鸡皮疙瘩。
村口的老大爷正拉着牛车,看见童彩花回来了,友好的打了个招呼。
童彩花笑了笑,目送着那马车离开自己的视野,偏头的功夫瞧见旁边的小树林里站了个人。她正好也要走那条路,便小心翼翼的凑了过去。
凑得近了发现是席真珩,而席真珩的面前居然还跪了个人。那人低着头看不清长相,但是明显年纪要比席真珩大得多。
席真珩看着面前的人,脸上闪过一丝不快,冷冰冰的说了句:“不可能。”
童彩花这次可不想管席真珩的闲事了,怀中抱紧包裹悄悄的绕远路回了自己家。
她刚一进院子,就听到好几声狗叫,一个浑身漆黑的小狗,摇着尾巴从猪圈旁边跑过来,冲着她直晃尾巴。
叶红裳恰好从厨房出来,嘴里还教训着:“黑黑,你要再叫我就教训你了。”
童彩花脸上一乐,低头看着那扒她腿的小黑狗。黑黑?嘿嘿。听着咋还有点儿猥琐呢。
叶红裳看见童彩花回来了很是高兴,过来接过她的包裹,解释道:“这是小岳昨天抱回来的小狗,非得要养。我看这狗还挺乖的,就留下了。”
童彩花以前就非常喜欢猫猫狗狗,就是工作太忙了没时间养,虽然这小狗黑黝黝的,但也十分可爱。
这一上午,童彩花就在逗狗中度过了。中午吃了饭,下午便又去了席真珩家,既然早上看到了席真珩,她理所应当的以为人肯定是在家的。
结果她活都干的差不多了,也没见席真珩人影。自打上次灯会后,二人就没见过面了。
偌大的宅子空荡荡的,童彩花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一家人挤在一个不大的小屋子里,每天过的都是非常充实快乐的生活。
叶红裳曾说过席真珩的父母都没了,那他每次回家面对着空旷的大宅子,又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童彩花叹了口气,反手关上了大门,一回头却看见席真珩正站在那里,一脸笑意的看着她。
“这就要走了?我还没吃饭呢。”
“谁让你回来这么晚。”童彩花上前要锤他的肩膀,却被一把按住手腕。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童彩花仰头看着席真珩白皙的面庞。
“你要吃什么。”
席真珩歪脑袋想了想,眼角弯弯:“鸡丝凉面。”
等做完饭,天色已经昏暗,天凉了以后,天也变得更短。席真珩就跟三天没吃饭一样,端着一大碗面条狼吞虎咽。
童彩花不是很饿,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直着下巴看着席真珩吃。最近她看席真珩,倒是越看越可爱了。她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口问。
“席真珩,当初我大哥葬礼的时候......”她话还没说完,席真珩把碗往桌上一放。
“你想问我为什么不出手帮你嫂子?”
童彩花:“......”
席真珩面上平静,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淡淡道:“因为和我无关。”
童彩花没说话,打从心里觉得席真珩这个回答没毛病,但总归有些不高兴。
席真珩脸上再次挂上笑容:“你生气了?虽然当时你们家的事和我无关,但现在不是了。”
眼瞧着他又要开始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童彩花赶紧伸手捂住他的嘴。
两人嘻嘻哈哈的又说了一会儿话,临走的时候,席真珩从怀里掏出一摞银票,塞到童彩花怀里。
童彩花低头一看,眼睛差点儿没瞪出来,这么多钱她可不敢要。
“你给我这么多钱做什么。”
“聘礼?”
“滚。”
席真珩敛了笑意,试探的说:“要是我很长时间都不会回来了,你会难过吗。”
童彩花听了这话,嘴唇微抿,席真珩本来就神出鬼没,经常看不见人,可如果真的以后都看不到了,她还是会感觉有点儿寂寞。
【请宿主完成任务,拦在席真珩的面前,让他不要忘了你,一定要早点回来。】
她刚有点儿难过,系统就给她来了个晴天霹雳。
【任务倒计时一分钟,60...59...58】
以往任务还有个几分钟的思考时间,这次突然倒计时一分钟,直接给童彩花整懵了。身体比头脑反应还快。身子一挪,站在了席真珩面前。
“你......你不要忘了我,我等着你早点儿回来。”
席真珩表情愣住,没想到童彩花会说出来这么直白的话。让他即是高兴又是有些犹豫。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美貌值+10,智慧值+5】
美貌值的暴增也没有让童彩花从自己的肉麻话中缓过神。她开口想要解释自己又犯病了,但是抬头却看见席真珩落寞的表情。
出乎意料的席真珩没有再说什么奇怪的话,反而一本正经:“这钱是预支给你的工钱,”
“那这也太多了,你难不成还要走几年?”
席真珩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强迫她收下银票,除了用这种方式外,他也不知道还能怎么让童彩花多记住自己一些。
两人这次匆匆的告别,童彩花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席真珩,他在这个村里虽然是地主,可与别人的牵扯并不深。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童彩花刺绣的手艺逐渐变得精湛,不光能够帮叶红裳打下手,还能单独接单了。在两人的努力之下,短短四年时间,童家就咸鱼翻身,从当初的一穷二白,变成了现在吃喝不愁,还有点小富贵的人家。
四年的光阴能够从里到外改变一个人,童彩花从之前瘦弱的小女孩彻底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不光皮肤白了五官张开了,身材也不似之前那般干瘦了
冬天,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白雪,年节将至,童家早早的就挂起了大红灯笼。
大黑狗在小院子里跑来跑去,家里前两天刚把养的猪给宰了,一股炖肉的香气从厨房往外飘。
童彩花从屋里出来,穿着小棉袄,脖子处还有一圈白色的毛,衬得面容清丽可人,一早上起来她还有点儿迷迷糊糊的。
抱着肩膀打了个寒颤,鼻子闻到了好闻的味道,顺着味就到了厨房。
厨房半开着门,叶红裳正好打开锅盖,一股热气升腾,连带着肉香味钻进童彩花的鼻子。饿的她难受。
“嫂子,啥时候吃饭啊。”
岁月对待美人仿佛都格外的宽容,叶红裳的脸上非但没有一丝衰老的痕迹,反倒多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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