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阳提供的资料太突然了,按照规定,只要是举证期限内,开庭前或开庭后都可以。
他提供的资料就就重要几页,审阅资料也很快。
此次庭审,已经进行了四五十分钟了,是人也会内急,再加上程序进行到了这个地步。
审判长临时休息十分钟时间。
十分钟之后,沐阳根据法官和陪审员的要求对他的专利进行辩解,讲出自己激光器专利与IGP的不同之处,根本没有在IGP激光器专利保护范围内。
鹿一明越听越急,感觉没胜算了,赶紧求助:
“法官,我要求增加代理人,他是IGP总部的副总裁兼技术总监赖恩先生,已经申请过,得到贵院的同意,他对国外的激光器专利更为清楚。
如果星海集团的激光器发明专利是沐阳所做,他英文应该很好,双方进行沟通更为方便。当然,我可以代为翻译。”
庭审期间是可以增加代理人,但每方最多两名。
而且必须是经过申请,鹿一明已经提前向法院申请过,只是赖恩由于语言不通原因没有上庭。
法官点头:“可以,要求合理。”
开庭审之前,法院看过申请,考虑过有外国人参与庭审。
赖恩得到同意后,进行身份验证,核实身份没问题后,坐在鹿一明一旁。
赖恩是激光器技术专家,对比星海集团的海外专利之后,脸刹那间就白了,向旁边的鹿一明低声说了几句。
鹿一明:“法官大人,赖恩想与沐阳进行沟通,是否同意?”
法官转向沐阳:“被告代理人沐阳,是否同意?”
沐阳没多犹豫:“可以,我也想尽快结束这个案件。我想,IGP应该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我们侵权。”
沐阳用中文说完后,然后直接飙英语向赖恩重复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