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他还年轻,二来嘛,时间还有很多呢。
熙宁三年二月初,知谏院司马光上《请行编审徭役法》。
此书一上,顿时朝内外哗然。
因为《请行编审徭役法》中所述内容,和大宋周报中周树人所写文章之内容大体相似,而且更加的激进。
在《请行编审徭役法》中,司马光提出,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
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
赋役负担一律折收银两;
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
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司马光特意强调,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路转运司。
一路丁粮均派一路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
除此之外,各地官府不得有任何摊派!
这里面引起哗然的是,如果按照司马光的提法,以前的诸多贪污克扣的空子便被堵住了,不仅如此,各类官府借以牟利的摊派苛捐杂税都当然无存了!
这怎么行!
于是便有诸多反对意见出现了。
当然他们的说法也是冠冕堂皇,总结起来就是以下几点。
一是如果按照这种税法,大宋国库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空虚,因为只收田赋,没有了其他的摊派以及弥补损失的措施,朝廷要承担其中的损耗,税赋肯定会大大减少;
二是各地官府没有摊派和徭役,许多水利工程、维修官道、打击匪患的事情便没有人去干,久而久之必然万事俱废,盗匪横行;
三是不缴实物,只收银钱,农户会极不方便,恐怕会怨言连天,如果处理不当,恐怕会引起民变。
所以为了大宋朝的稳定和富裕,这样的庸法着实没有实行的作用。
祖宗法不可易,司马光这样的书生所提之法更是脱离实际云云。
欧阳辩看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发笑。
司马光是个书生没错,但这个祖宗法不可易被拿来对付司马光,让欧阳辩有了错乱的感觉。
历史上司马光最常用的就是这个祖宗法不可易,现在却被其他人拿来反对司马光。
当真是有趣极了!
欧阳辩都忍不住要哈哈大笑几声。
正所谓,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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