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gu903();陆晓明接过来却不打开,只是直勾勾的看着那盒子里头的狗崽子。

旁边的男人见他看得认真,便笑着说道:“这是我家母狗生的,已经可以断奶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抱一只回家养,反正要是没人要,待会儿就得丢了。”

乡下的土狗不值钱,有时候母狗生了一窝没人要,主人家也不想养着的话,好心一点的便走远点放生,也可以说是遗弃了,狠心一点的,便自家宰了吃。

一听这话,陆晴晴也兴致勃勃的蹲下来看,一只手吃着棒冰,另一只手也不怕脏的伸手去摸,土狗小时候也可爱的很,尤其是现在挤成一团一团的,看得小女孩儿十分中意,不过她抿了抿嘴,有些遗憾的说道:“叔,我家就算了吧,我妈不准我跟姐姐养狗。”

黄梅自己还懒怠呢,哪里有闲工夫养狗,所以严禁两个女儿抱狗崽子回来。陆晓明已经一只只摸了个遍,再摸到最后一只的时候,眼睛猛地发亮,原本他是没抱什么希望的,谁知道会在这群狗崽子里头,真发现一直带着几分灵骨的。

妖兽灵兽是修真界的产物,在这个世界恐怕很难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以陆晓明现在的修为,想要收服恐怕也不容易。而具有灵骨的野兽却是一种例外,世上万物,起源其实都差不多,许多动物的始祖都是牛逼哄哄的上古妖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能够保留那份血脉的少之又少。

而现在,这一窝狗崽里头,居然有一只灵骨还算不错的,称不上多么逆天,但若是配合着驭兽门特殊的法诀,一步步的梳理身体,即使将来不能够完全的觉醒血脉,也能比一般的野兽好上太多,对于现阶段的陆晓明来说,实在是再适合没有的事情了。毕竟是驭兽门的传人,他总不能将老本行忘了吧。

陆晓明连棒冰都忘了吃,紧紧盯着那只狗崽,跟其余的狗崽一样,这只颜色也是微微发黑的模样,据说土狗小时候都是这般,长大之后毛发便会变黄,身体也会变得瘦长不讨喜起来。不过大概是那份灵骨不同,这只狗崽看着比其余的兄弟姐妹更加强壮一些,四条腿也更加粗壮,比起其余瑟瑟发抖的小狗,面对他的打量也更加镇定。

陆晓明索性伸手将那只狗崽抱到怀中,亲昵的摸了摸它的脑袋,那狗崽似乎察觉到他身上溢出的灵力,从一开始的挣扎变得温顺起来。陆晓明便说道:“叔叔,我想要这一只。”

小孩两只眼睛大大的,显得比一般的孩子更黑一些,直勾勾盯着人看的时候,实在是让人拒绝不了。

那男人只是微微一顿,便笑着说道:“说了喜欢就送你,不过晓明的眼光不错啊,这些狗崽里头,就这只最厉害,平常吃奶的时候,别的都抢不过他。”

这只狗崽也是好认,两只眼睛上面都有两个白点点,看着倒是有几分像哈士奇。

陆晓明听了便高兴起来,还把自己的棒冰递给那个男人:“谢谢叔叔,我请你吃。”

男人自然不会要小孩子的东西吃,但陆晓明把棒冰往他怀里头一塞,抱着狗崽飞快的跑开了,弄得男人哭笑不得:“谁说陆大山儿子是傻子,我看着挺机灵啊。”

旁边的女人使了个眼神,小声说道:“还不是他亲奶奶传出来的,我就说男孩子长得慢的多了去了,也不知道老太太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说那边如何议论陆家的事情,这边陆晓明得到一只灵骨不错,甭管以后能不能觉醒血脉,至少现在灵力不错的狗狗,心中那叫一个高兴。

等跑到家门口,陆晴晴才猛地问道:“晓明,大伯娘会让你养狗吗,我妈妈就不喜欢我养狗。”

陆晓明微微一顿,他还真忘记自己现在是个孩子,能不能养狗还得家里头同意。顿时有些依依不舍的抱着狗崽子,想着怎么样才能让钱金花同意呢。

儿子出门,钱金花一直不放心呢,这会儿远远的看见他们回来,连忙喊道:“晓明,怎么不回家呢?”

陆晓明抱着狗崽子走到家门口,有些磨磨蹭蹭的看了眼自家老妈,这才问道:“妈妈,我可以养狗吗?”

钱金花早就看见他怀里头的小狗了,一想便知道肯定是村口小店抱回来的,方才她就听说那家生了狗崽不想要的。

自从小儿子好了,却是个乖巧懂事的,从未对自己提过什么要求,如今垂着脑袋说话,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可怜,钱金花哪里能不答应的,笑着说道:“养吧,你想要咱们就养着,不就是一条小狗吗?”

土狗吃东西不挑剔,谁家还能没有剩菜剩饭的,到时候喂一些就是了。不过是养一只狗,要是能哄了儿子高兴,估计这会儿让钱金花养一个人也没差的。

陆晴晴一听,倒是眼睛一亮,缠在黄梅身边也想要养狗。

黄梅哪里能答应,只说道:“你以后上学了小狗谁管,反正我可不管,到时候活活饿死了,你可不得心疼死。反正晓明现在养了,你想要玩的话以后走过来就好了。”

有这么个铁石心肠的老妈,陆晴晴只好放弃了养狗的念头,一边跟陆晓明约好了,以后每天都要来他家看狗崽。

养小狗的事情圆满解决,陆大山回家的时候知道多了一只狗崽也不多说什么,毕竟乡下人家,养狗的多了去了。

倒是钱金花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小黑,陆晓明抽了抽嘴角,他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名字有些随性,要是狗狗叫小黑的话,听着跟两兄弟似的。

为了不跟狗崽当兄弟,也为了将来这狗崽真的觉醒了血脉别那么丢人,陆晓明坚决的否定了自家老妈的名字,自己给起了一个叫小狼,好吧,虽然还是小字辈的,但至少狼比狗威风多了,而狗觉醒血脉,最多的便是贪狼血脉。

带灵骨的小狗,自然比一般的小狗更加机灵一些,很快就认识到谁才是自己的主人,对钱金花陆大山不过是一般般,对着陆晓明的时候就谄媚的可以,摇尾巴不要太勤劳,当然,在遇见外人的时候,虽然身板儿还小,叫起来倒是十分凶悍,弄得钱金花也觉得这狗狗倒是没白养,至少能帮着看家呢。

灵骨虽好,但世间继承到灵骨的动物多了去了,若是没有足够的机遇,一辈子也就是普通的兽类罢了,充其量就是比其他的动物更通人性一些。再多的却是别想了,灵骨若是没有被激化,随着时间也就一点点退化了。

而要提升灵骨,突破血脉界限,最好的办法就是吞噬天材地宝,只是如今这个世界,陆晓明自己还找不到这些东西呢,哪有给宠物用的,只好换一个笨办法,一点点用灵力来梳理小狼的身体,日积月累,总有量变积累成质变的那一日。对此陆晓明也毫无办法,想到上辈子自己肆无忌惮的使用各种灵丹,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遭报应了。

第7章小狼啊呜

上古时期,其实全系灵根才是最好的灵根,因为那时候灵气充沛,几乎浓郁到了可以呼吸的程度,全系灵根修炼的速度也不一定比单灵根慢,而练成之后,威力却远远强于单灵根。只可惜风水轮流转,等灵气日渐变得淡薄起来之后,别说全系灵根,就是五灵根都要被称为废灵根。

这也是为什么明辉知道这具身体的灵根是单系水灵根之后欣喜若狂,这样的资质,放到上辈子的大世界,也是那些大宗门乐意招收的内门弟子标准。而这个世界灵气单薄,单灵根的优势便凸显出来,若真的夺舍到了五灵根的头上,恐怕这辈子都没有筑基的机会。

陆家的房子不算小,陆晓明便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一般而言,从半夜子时开始到天明这段时间,是修炼最好的时机,日月交辉的时候,日月精华会变得更加浓郁,虽然人类不像妖兽能够直接修炼日月精华,但用来锤炼身体,排除杂质却是再好没有了。

驭兽门既然以驭兽为主,修炼的法门也与其他的门派大有不同,心法里头便有几分是可以利用日月精华的,为此现在的陆晓明十分庆幸,只靠着单薄灵气的话,恐怕修炼的速度会比现在更慢许多。

既然已经准备收了这只带灵骨的小狗为宠物,陆晓明也不会吝啬种种修炼方法,只可惜毕竟是凡兽,不同于妖兽灵兽生来身体之内便有妖丹,能够自主的修炼,这只小狗想要踏上修真之路,还得靠着陆晓明一步步的推进。

钱金花虽然准许儿子养了小狗,却是不许小狗上楼,更加不能带进房间,就是陆晓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她也没用,毕竟在她看来,小狗这样的东西都是脏兮兮的,有些身上还有跳蚤,要是带上楼的话,将来满屋子都是跳蚤,那才是有的受了。

陆晓明没办法,只要阴奉阳违了,等到半夜父母都睡熟了,才偷偷摸摸的下楼将小狼带上来,那被命名为小狼的小狗也是个精乖的,十分默契的配合小主人,不发出一丝声响。

小狼的眼神黑黝黝湿漉漉的,等进了房间,便讨好的舔了舔小主人的下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陆晓明从来都是个喜欢动物的,上辈子别说是妖兽,就是普通的鸟兽都养了不少,只可惜上辈子他还没找到自己的命定兽宠,就被一道雷劈到了这个世界。看见小狼讨好的模样,他倒是露出一个笑容,亲了亲小狗的额头,笑着说道:“待会儿我修炼的时候,趴在我膝盖上别走远。”

说完这话,陆晓明也不管这家伙听懂了没有,自己盘膝五心向天开始吸收灵气和日月精华起来,因为只是练气期,他根本不能吸收全部的灵气,这些灵气弥漫开来,让整一个房间都显得空灵起来,而受益最多的就是乖乖趴在他双腿之间的小狼,当然,隔壁房间睡梦之中的夫妻俩,其实也是受益匪浅。

小狼很快就意识到这些灵气的好处,偏偏他不过是凡兽,即使靠着主人吸收了一些,也不能保存在身体之内,有些着急的啊呜了两声,似乎又怕自己打搅了小主人,又停止了呜咽,将脑袋趴在陆晓明的双腿之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到第一缕阳光落下,修炼了半夜的陆晓明才停止下来,完成了一日的修炼。刚要站起来,却觉得双腿之间沉甸甸的,低头一看便笑了起来,那睡得呼噜呼噜的家伙可不就是他刚刚带回家的小狗。陆晓明伸手抚弄了一下小狗脑袋,暗道果然是凡兽,若是妖兽的话,怎么可能在自己修炼的时候睡着了,不抢夺灵气就不错了。

小狼迷迷糊糊的醒过来,这才发现周围空气里头,那种让它非常舒服的感觉消失了,小狼显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偏过脑袋啊呜一声,似乎在问主人怎么了。

陆晓明微微一笑,伸手开始梳理小狼的身体,从头至尾不落下一丝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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