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2 / 2)

我跳了起来,几步跑过去,拦住吴居蓝,“碗洗完了?”

“洗完了。”

我推着吴居蓝往电脑桌边走,“还有事让你做,过来!”

吴居蓝瞅着我,没有动。我犹如在推一座大山,无论多用力,都纹丝不动。

我恼了,睨着他,“我是老板,难道不是我吩咐什么,你做什么?”

吴居蓝跟着我走到了电脑桌前。

我坐下后,拽了个凳子,示意吴居蓝也坐,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在研究如何装修客栈,你也得学习一下,这可是咱俩以后安身立命的东西,想要吃好喝好必须要用心。”

我打开网页浏览器,演示了一遍如何用搜索功能,只要学会用搜索,其它一切慢慢地就会学会。我刻意放慢了速度,吴居蓝坐在旁边,一声不吭地看着。

我突然想起来,他都没有用过电脑,很有可能不会键盘输入,“你拼音好,还是字写得好?”

吴居蓝思考了一瞬,才说:“写字。”

我立即下载了一个五笔输入法的教程,简单演示了一下后,对吴居蓝说:“这东西只要背熟字根,练习一段时间就能上手。”

以前爷爷自学电脑的书还在,我从书架上抽了出来,放在吴居蓝面前,让他跟着书学习。

吴居蓝拿起书静静翻阅着,我站在他身旁,视线不经意地从院子里掠过,看到随风飘扬的床单被罩,脑海中乍然出现一个念头:吴居蓝不用洗衣机不会是因为他压根不会用吧?

我被自己的这个念头惊住了,却觉得很有可能,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某个偏远地区的深山老寨?电器还没有普及?难怪他第一次说话时口音那么奇怪……

虽然有点好奇,但我没打算把吴居蓝发展成男朋友,不会负责他的后半生,更没有兴趣探究他的前半生,重要的是解决眼前的问题。

家里的电器还有空调、微波炉、冰箱、电饭锅、电视机、dvd播放机……也不知道他究竟用过什么,没用过什么。

我想了想,翻箱倒柜,把压在柜子最底层的所有电器的说明书拿了出来,放到书桌一角,“这是家里所有电器的说明书,你有时间看一下。”怕伤到他的自尊心,我又急忙补了一句,“不同牌子的电器、不同年代生产的产品,使用方法都会不同,你看一下,省得你按照以前的经验想当然地操作,把我的东西搞坏了。”

幸亏吴居蓝没有我小时候的敏感变态,听完我的吩咐,只简单地回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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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好身份证、户口薄等觉得可能用得上的文件,出门去申请经营私人客栈的文件执照。

本来想着就那么点事,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没想到手续真跑下来还挺繁琐。一会要照片,一会要近期体检证明,幸好我是海岛的“土著”,不管到哪里,总能碰到同学,或者同学的同学,省了好多工夫。可就这样,我跑来跑去,折腾了整整一天,才算全部搞定。

快六点时,我提着一个顺路买的西瓜,疲惫地回到家里。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我回家了”,就瘫倒在藤椅上。

吴居蓝看了我一眼,没吭声地提起西瓜进了厨房。

过了一会,他端着一水果盘削去皮、切成方块的西瓜出来,盘沿上还贴心地放了一把水果叉。

我有点意外,他今天早上的表现可不像是懂得用水果盘和水果叉的人,不过美食当前,懒得深究。我喜笑颜开地用叉子叉了一块西瓜,“谢谢!”

慢悠悠地吃完半盘西瓜,我才觉得恢复过来,对吴居蓝说:“我和装修师傅约好了,他明天下午过来看房子,估算装修价格。你明天早上一定要把房子打扫干净,能省一点钱是一点钱。”

吴居蓝“嗯”了一声,表示明白。

已经是晚饭点,我琢磨着随便煮点面凑合一顿算了,“砰砰”的拍门声突然响起。

我一边起身,一边问:“谁啊?”

“是我!”

江易盛的声音,我的老邻居,两人算是一起长大、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因为从小就智商非常高,不听课照样拿年级第一,秒杀了我等凡人,小时的外号是“神医”,如今是海岛人民医院的外科主刀医生。“易盛”和“医生”谐音,就算叫“江易盛”听着也像叫“江医生”,大家索性就乱叫了。

搁往常,我早跑着去开门了,这会反倒停下了脚步,一边嘴里说着“来了”,一边迟疑地看向吴居蓝。

吴居蓝十分敏锐,立即察觉出我的疑虑,转身就要回避到屋里。我拦住了他,一瞬间有了决定,我光明正大做生意、雇佣人,没什么要躲藏的。

我对吴居蓝小声说:“我的好朋友,人很好,待会介绍你们认识。”说完,几步跑去开了门。

第7章chapter3---2

“小螺,不要做饭了,今天晚上去外面吃。”江易盛一边说话,一边走进了门。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年轻女子,长发披肩、身段窈窕、脸容秀美;一个戴着眼镜、气质斯文、举止有礼的男人,竟然是昨日见过的周不闻律师。

我愣了一下,客气地先和周不闻打招呼:“周律师,您好。”

江易盛哈哈大笑,搭着周不闻的肩说:“好可怜,真的是对面不相识呢!小螺,你仔细看看,真的不认识他了?”

周不闻微笑地看着我,和昨日那种疏离客气的职业性微笑截然不同,他的笑带着真正的喜悦,甚至有几分紧张期待。我满心困惑,恨不得踹一脚故弄玄虚的江易盛,却惯于装腔作势,礼貌地笑着说:“周律师,我们昨天刚见过,怎么会不认识?”

江易盛怪声怪调地长叹了口气,刚要出声,周不闻拉了下江易盛的胳膊,阻止了他的话。周不闻凝视着我,微笑着说:“小螺,是我,大头。”

我脸上礼貌的笑立即消失了,震惊地看着周不闻。

李大头,原名李敬,我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记忆中的他,瘦瘦的身子、大大的头、长腿长脚,配上几分狰狞的凶狠表情,学校里没有人敢惹他。眼前的这个男子,身材颀长、彬彬有礼,细看下除了眉眼有几分似曾相识,再找不到记忆中的样子。

我十岁那年,因为爸爸再婚、继母怀孕,局促的家里再没有我的容身之地,被爷爷接回了老家。我不会说闽南话,也不会说黎族话,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在学校里十分惹人注意。刚开始同学还对我又好奇又羡慕,可很快爸爸不要我、妈妈跟野男人跑掉的消息就在学校里传开了,同学们的好奇羡慕变成了怜悯鄙夷。那时候,我像个刺猬一样,用尖锐的反击去保护自己支离破碎的自尊,没多久就变成了同学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作业本被扔进厕所、放学路上被吐口水、甚至有男同学捉了蛇放到我书包里……长大后,回过头看,不过是小孩子的恶作剧,可那些恶作剧,让当年的我如同身处地狱,直到李大头搬来。

他和我一样,会说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不过,他没有父母,并不是因为父母离婚,而是因为爸爸死了。某段时间,我曾很偏激地想,我宁可像他一样,至少想起来时,爸爸是不得不离开我,而不是主动遗弃了我。

他和我一样都是睚眦必报的人,但也许因为他是男生,也许因为他没有和继父、继母生活的经验,他的反击都是光明正大的,不像我,总是拐弯抹角。他很会打架,一个人能干倒三个欺负他的高年级男生,不管你骂他什么,反正他会打到你服了他,他用纯粹的力量让所有人不敢再惹他。

李大头比我高三个年级,虽然两人都住在妈祖街,上学放学时,常常能看到彼此,但完全没有交集。直到有一次,我被同学围堵在学校的小树林里,逼问我“你妈是不是跟着野男人跑了”,李大头突然出现,粗暴地赶跑了所有人,警告他们不许再招惹我,否则他见一次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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