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林紫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阿历,你太可爱了!你是开了多久的煎饼店,才发现这个店竟然不赚钱的?”

闻历:“因为铺子是人家免费给我开的,如果是我自己租店的话,可能早就赔得毛干爪净,露宿街头了。”

林紫促狭地眨眨眼:“安啦,你长得这么帅,在街边站一下就会有人带你回家的,我保证。唔,摊煎饼也可以的,什么时候我搞一套设备,让你再过把手瘾怎么样?”

闻历笑了:“其实我是想退休以后就买个铺子继续开煎饼店的,毕竟那段日子算得上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时光了。”

在林紫兴奋的“一定捧场”的欢呼声中,闻历和涂琰鬼使神差地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沉默了下来。闻历的那句“最好的时光”恐怕只有涂琰听得懂并且能够感同身受;从这方面来讲,他们还真是彼此独一无二的知己呢。

涂琰忽然觉得有点心塞。

甚至连闻历自己都不知道,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旧事重提,明明最近已经很少会再想到那个人了。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确实很好,但是他现在怀念的,更多则是开煎饼铺子时的简单和闲适。

想想那个时候,他经历的最厉害的勾心斗角,不过就是学校里的小孩子讨价还价想让他多送两个菜。

闻历忽然有些落寞,他站起来道:“我去趟洗手间。”

涂琰不太高兴,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被人勾起了心事,还是别的什么。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碗里的牛肉泄愤,林紫竟完全没有看出他不开心来,兴致勃勃地继续了刚才的话题:“那你呢?如果以后不拍戏了的话,想要干点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涂琰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

他跟大多数人的情况都不太一样。他过了二十多年混吃等死的日子,过得得心应手,再过下半辈子也无妨;他演不演戏对家里来说也不重要,他哥根本不缺他这点钱。可是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还算擅长的正经事,对他自己来说意义非凡。涂琰有点舍不得:“如果以后真的不能演戏了,那我可能就只能继续混吃等死了。”

林紫以为他是幽默,笑得前仰后合;涂琰也配合地咧了咧嘴。只不过他好像对桌上的锅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简直没法把目光从那东西上面挪开。看着看着,涂琰的脸色迟钝地凝重起来,他慢慢道:“林姐,我好像……看到了闪光灯。”

林紫顿时紧张了,她低声道:“不是吧,打扮成这样还能被人认出来?真的被拍到的话,可就麻烦了……”

她话音未落,涂琰突然站了起来:“确实是闪光灯,不过不确定是不是拍咱们的,离得比较远。保险起见咱们还是走吧,我跟闻历说让他到停车场汇合。”

说着,涂琰从钱包里掏出一叠红彤彤的现金,也来不及数,就丢在了桌上。

狗仔可能真的是冲他们来的,涂琰刚刚护着林紫出门,就从玻璃墙的反光中看到了好几个扛着长木仓短炮的人追了出来。他只好拿出原来躲避他哥追杀的本事,带着林紫一路迂回狂奔,总算在回到车里前,甩掉了这群瘟神。

坐在车上的涂琰和林紫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时间都顾不上说话。过了好一会,林紫才断断续续地说道:“真、真是太,惊险了。阿琰,这次多、多亏你了啊。”

涂琰摇摇头:“小时候淘气,为了不想挨打练出一身好本领,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还用得到。”

不多时,幸运地没有撞上狗仔的闻历一脸懵逼地赶来跟他们汇合,他坐进驾驶室,一边启动车子一边问道:“怎么回事?菜还没上齐怎么就要走,我还没吃饱呢。”

涂琰瞪了他一眼:“运气不好,碰上狗仔了。你怎么就知道吃?刚才涮了三盘肉还不够你吃的?”

闻历咕哝了一句:“大部分还不是都进了你肚子。”

涂琰瞪了他一眼,正准备反驳,肚子却在这时不争气地“咕噜”了一声。

闻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