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四章 信 (二合一)(1 / 2)

待到第二天离开之时。

子夜的脸全程都是发黑的,抱着他那条眼袋深垂,一夜之间就廋了好几斤的可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至于身后江尚热情的拜拜声,他充耳不闻。

他怕再搭理一次,他狗命就没了。

才一晚啊!

这一夜可乐足足临幸了三十八条母狗,身子都被掏空了。

他见到可乐的时候,可乐眼角那滴伤心的泪更是令人心痛欲绝。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

是生无可恋,是大彻大悟,是看破红尘!

它已经不是一条纯洁的狗了。

子夜发誓,他下次再也不跟他的狗分开了。

这里的人比镇妖关的妖兽还有凶恶,没有人性。

可乐它还是个孩子呀!

子夜带着他的狗离开之后。

江尚也没在黑云寨多加停留,只是命令那得到宠幸的三十八条母狗都给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谁的狗生下了狗宝宝,全家有赏。

不过这种暴力播种行为不一定奏效,所以江尚并没有把全部希望放在狗宝宝身上。

该想的办法还是得想。

万绝山脉的危险也不是多了几只狗就能完全解决的。

当然,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把从货给卖出去。

就算要赚钱,也得等到下一次商路开通才行。

要知道万绝山脉很多险境都是周期性的,不是说想走就能走的。

当然,强行通过也行。

但需要花费的代价不是一个正经生意人该做的。

……

先行者好人做到底,直接把带回来的十分之一货物全都帮忙运到了青阳城。

江尚令童莲带人检查了一番,确认里面的货物价值差不多才算完事。

每一趟是五百万两左右的货物。

运过去交一半税,然后剩下的换成妖族独有的资源,也就是二百五十万两左右。

这二百五十万两银子的十分之一就是二十五两左右。

不过这是在镇妖关的价格。

运到这儿来,价值直接翻上十倍。

如果运营得好,这个十倍只是最低倍数,便是再翻个番也不是没有可能。

何况物依稀为贵,有这些东西才能吸引更多客商。

有了客流,其他东西也就好卖了。

它的价值不单单在本身物品上,还有各种隐性的价值。

实际上这也是白莲教第一次用货物结账。

以前都是直接算银子,或者拿袁不为需要的修炼资源交换,当然价格都很贵。

江尚也大致看了一下。

发现运回来的货物里面,最多的就是妖兽材料和矿石草药。

至于其他的宝物,比如妖兽内丹,灵药啥的则比较稀少。

而这也是在大夏最受欢迎的东西,妖兽内丹和灵药都是炼丹

买来之后无论是自用还是用来送人,都是极好的礼物。

特别是大夏境内,妖族稀少,妖丹就更显珍贵。

而灵药这东西,无论是在大夏还是在妖族都是宝贝。

妖族不擅长冶炼,所以矿石能看不能吃,但灵药啥的却是能直接下肚的。

江尚让童莲统计了一番货物结构,让她准备个销售计划,争取一炮打响红叶坊市的名声。

实际上他早就让童莲在红叶坊市留了个大大的黄金店铺。

之前一直空置着,童莲还向他抱怨过几次。

那么好的位置,空放着就相当于每月少赚了几的主材。万两银子,。

现在这些从妖族境内运回来的货物一入仓库,童莲便明白了老板的意思。

原来那店铺是给这些东西准备的。

有了这个招牌产品,以后红叶坊市就不用担心没有噱头了。

那个大宗师街炒了这么久,但大宗师却一直没有出现,童莲已经发现有了降价的趋势了。

一旦大宗师街房价跌了,周围街道的房子也得跟着跳水。

没了房地产的收入,红叶坊市每月的营收就会大幅度减弱。

她如今正头疼着。

但现在好了,只要仓库的货没有卖完,就暂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

搞定了前戏,江尚就没有管接下来的事情了。

他对自己有自知之明。

当当键盘侠还行,因为有着前世的经验,什么行业都能点评几句,但真让他上手操作,那他就头皮发麻了。

这也是为何他乐此不疲地找代理人的原因。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他嘛,负责大方向规划,以及尽可能为手下创造一个不受干扰,和平稳定的环境。

结果刚回到家,江尚就接到了一封意想不到的信。

信是海山送来的。

这个伺候了袁干爹十几年的老仆人,如今已经快进入半退休状态,只是偶尔帮忙他管理一下家务。

对于一名拥有称号武宗实力的人来说,算是大材小用了。

“小主人,这是主人让老仆交给你的信。”

海山如此说道。

江尚接过信的手突然一僵:

“我干爹?”

自从前几天袁干爹当着他的面飞了之后,他就再没见过袁干爹,也没听过他的消息。

“你什么时候见到他的?”

海山如实回答道:“大概就在昨晚,老仆本打算歇息了,突然主人出现在老仆的面前。

主人的样子有些疲惫,老仆问主人怎么了。

可主人没有回答,只是掏出了这封信交给老仆,说等小主人回来以后,让老仆把信交给小主人你。

今天听到小主人你回来,老仆便过来了。”

“好的,我知道了。”

江尚摆摆手:“麻烦你了,我想一个人静静。”

海山微微颌首,躬身告退。

江尚拆开信,上面的笔迹很熟悉,的确是袁干爹。

这是一封绝笔信,足足写了三张信纸。

信上面写着他已经找好了闭死关的地方。

至于是在哪儿,自然是没说,还说不用来找他。

若是三年之内,他还没有出现,便给他立个衣冠冢,逢节日祭拜一下即可。

感概了一番后,他便笔锋一转,说起了童年。

他原本生活在大夏边境,父母和全村都被一伙强盗所杀。

他藏在水缸里逃过一命。

后来他走了三个月,一路渴了喝河水,饿了就啃树皮,吃草,摘酸得要死的野果子。

终于走到镇妖关,想要参军入伍。

因为他听说镇妖关是最强的地方,那里每一个人出来,都能让那群可恶的强盗闻风丧胆。

他要变强,他要报仇。

那一年他十一岁。

招兵的书记官没有要他,因为年纪太小了,不过看他可怜,就介绍了一个武馆打杂的活计给他。

于是他一边在武馆干活,一边偷偷跟着练武。

十四岁那年,他又去参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