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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爷子将唐远山的举动都瞧在了眼里,看连秀兰的脸色,也明白唐远山似乎是误会了什么,急忙解释道,“那个,远山,是吗?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只是回来看看秀兰的。悫鹉琻浪”
唐远山闻言,视线落到了紧紧的抓着他,眼中满是焦急和解释的连秀兰的身上,就听连秀兰道,“远山,爹只是来看麦儿和柯儿的。”
唐远山听到这话,提起的心松了下来,他只是害怕,只是害怕而已,他不希望连秀兰离开他,可他真的不知道现在的他,凭什么留住连秀兰,他只能紧紧的抱住她,恳求似的哀求道,“秀兰,别走,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求你别嫌弃我,我只有你了。”
“远山,远山,我不走,我不会走的,我是你的媳妇啊,除了待在你的身边,我还能去哪里?”连秀兰不知道唐远山到底受了什么打击,现在的唐远山很自卑,自卑的比她以前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抱着她,一遍又一遍的在她的耳边重复着一句话,那句话就是,“秀兰,别走,别离开我。”
唐远山听了连秀兰的保证,露出了一抹难看的笑容,“秀兰,谢谢你。”
他真的无法再承受一次,因为他自己的无能,而让媳妇再跟别人跑掉的打击,若真的再遇到这种事,他或许,会疯!
宋老爷子见唐远山这般离不开连秀兰,想到他自己的那个儿子,忍不住叹息了一声,是他的儿子没福气,这么好的媳妇不要,硬是要娶那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即使在宋府,也要低他那个媳妇一等。
“秀兰啊,这时候也差不多了,爹就先回去了。明儿个,我再来看两个孩子。”
“爹,不留在这儿吃饭吗?这都傍晚了,你留下吃顿便饭吧?”
宋老爷子闻言摇了摇头,“不用了,那个畜生给我安排了两个侍卫的,你放心,爹不会饿到自己的,你先去忙吧。”
“爹,那您住哪儿?我和远山送送你吧?”连秀兰本来是打算让宋老爷子在这儿住下的,但又怕唐远山多想,只能退而求其次的说道。
“我就住在外面的单记客栈,不用送了,很近的。我先走了,你们忙吧。”宋老爷子说完,就朝外走了出去。
连秀兰望着身边的唐远山,只能目送着宋老爷子离去。
翌日,天朗气清,唐麦和唐柯两兄妹一大早就起了床,和连秀兰说了声,去客栈找宋老爷子了,客栈是单雄开的,在龙林县只要是单雄手里的产业,基本上就没有人不认识唐麦的,因此唐麦一开口询问,掌柜的就带着他们两人上了楼,找到了宋老爷子。
唐麦给宋老爷子带了不少药物过来,只不过并非解毒的药物,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宋老爷子中的是什么毒,因此不敢乱给宋老爷子用药,她带来的这些药物是养身固本的,吃下去有益于身心健康。
宋老爷子本身就是大夫,自然认识唐麦带来的这些草药,里面有好几味都是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他瞧见后,大为惊奇,“小麦儿,你这些药物是从哪儿拿来的?”
“爷爷,这些都是我和哥哥去山上采的。”唐麦将其中一味草药拎到了宋老爷子的面前,“爷爷,我认识一个神医爷爷,他有教我医术,这些都是给你的,可以养身体。”
“好啊,小麦儿,小柯儿,你们不愧是我老宋家的孩子啊。”宋老爷子得知两个孩子自幼学习医术很是高兴,他以前就是想让宋怀清学医,好继承他的衣钵,济世救人,可惜宋老太太要宋怀清去考功名,他无奈也只能答应,如今得知自己的孙子孙女会医术,他如何能不高兴?
“爷爷,您才厉害呢,我听娘说您以前是很厉害的大夫,救了很多人。”
宋老爷子摇了摇头,“小麦儿啊,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爷爷现在老了,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更不用说医治别人的病了。”
“爷爷才不老呢,爷爷会长命百岁的。”唐麦抱着宋老爷子道,“爷爷,你刚回来吧,我带你出去到县城里逛逛吧,逛两日,我们就陪你回京城去。”
“哎,好嘞。”唐麦和唐柯愿意跟自己回宋家去,宋老爷子是再高兴不过的。
祖孙三人就在两名侍卫的陪同下,开始逛龙林县的县城,将以前的老街和现在新出来的街道都逛了一遍,一路上听着宋老爷子介绍,这里以前是做什么的,现在是做什么的,有些老邻居遇见宋老爷子,还认得他,热情的打着招呼,还将他们三人迎到家里,吃了一顿便饭。
唐麦知道宋老爷子的身体不适宜长久的走动,逛了一两个时辰,两人就将宋老爷子送回了客栈,她和唐柯要要了一个房间,就留在客栈里陪宋老爷子住。
就这样过了两日,三人将龙林县的各个街道都逛了一遍,而此时,宋怀清催促宋老爷子的书信也到了,于是,他们便决定在第二日下午开始动身去京城。
在离开龙林县之前,唐麦回了一趟家,找到了冷然,对冷然道,“冷叔叔,我和哥哥出去两个月,这段时间,家里就麻烦你了。”
冷然知道唐麦在担心些什么,只道,“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奶奶她们来闹事的。”
有了冷然的保证,唐麦放下了心,但还是去了唐家老宅一趟,特地买了不少礼品过去。
先是找到了唐老爷子,将给他买的礼品送给了他,她知道唐老爷子喜欢抽几口烟,还特地买了一大包的烟卷,送给唐老爷子,对唐老爷子道,“爷爷,我求您一件事。”
唐老爷子其实对唐麦和唐柯并不反感,相反的,倒是觉得这两个孩子比老唐家的其他孩子都懂事,懂的心疼他这个一家之主,因此唐麦求他,他自然是答应的。
唐麦求唐老爷子的事,就是,让唐老爷子在两个月内,限制唐老太太的出行,不要让唐老太太出门。
得到了唐老爷子的保证后,唐麦又去找了唐家二婶,在唐家的三个婶婶里面,最受欺负的是唐家三婶,但最没脑子的却是唐家二婶,因此唐麦打算从唐家二婶这里动手。
唐麦给唐家二婶送的是三件极好的衣物,还有一件头饰,唐家二婶哪里见过这些东西,自然是乐得不知天南地北了,在唐麦对她道,“二婶,只要你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不让奶奶去县城,两个月后,我就送你一个银镯子。”
银镯子啊,那得多少值钱啊?
唐家二婶听的眼睛贼亮贼亮的,就为了唐麦说的那个银镯子,她就算是死,她都会抱着唐老太太,不让唐老太太迈出唐家老宅子的大门半步的。
三重保障之后,唐麦接着去找了唐家四婶,对唐家四婶,她没有送任何礼物,只是给了唐家四婶一封信,信里有些唐家四婶不愿意让人知道的过去,唐麦在信上写的很清楚,只要唐家四婶不招惹她,过去的那些事,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唐家四婶心里恼怒啊,但是她却是不敢去招惹唐麦了,若是唐麦真的将她以前做的那些事都揭露出来,那她也不用再在这里做人了。
似乎是消除了所有的隐患,唐麦回到唐府之后,也和唐远山促膝长谈了一次,不管她是多不愿意原谅唐远山,她的娘、她的弟弟妹妹姐姐都是需要唐远山的。
谈话无非就一个主题,好好的照顾她娘、她的弟弟妹妹姐姐。
这还是这么长时间,唐麦头一次愿意再和唐远山说话,唐远山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在得知唐麦和唐柯要离开,更是露出了不舍的神情,毕竟唐麦这次离开,他们都不敢肯定唐麦和唐柯还会回到这个家。
不管怎么样,这次京城之行,是势在必行的。
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后,唐麦和唐柯跟着宋老爷子,在两个侍卫的护送下,踏上了前往天龙国的都城——京城的道路。
京城作为龙林国的都城,拥有几百年的历史,经历了无数战火的洗礼,流传到如今,不只是历史的见证,同样的各项娱乐商业项目也是异常发达的。
唐麦一进入京城,就感受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金钱的味道。
她在这儿也算是有产业的,分店就开在京城主街道上,在开业之前,胡黎就将具体的地理位置和她说过的,既然来了这里,她自然是要去看看的。
同样的,溏心坊的衣物在京城也是卖的最火爆的,她在龙林县的时候,还能收到从京城传回去的消息,自从去年溏心坊的名号打出去后,她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邀请她设计衣物的信函传到她的手中,可惜除了两位公主和锦妃的衣物外,她一个也没答应。
如今溏心坊的衣物,早已成为了京城各大千金小姐和贵妇人乐此不疲的谈论话题。
三年时间,她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拥有了一定的产业,这次回来,她不打算空手回去,那些人上辈子欠她的,这辈子也该还了!
宋青霜和她娘张婉,似乎还不知道她那个渣爹以前娶过妻,更不知道她和她哥哥的存在呢。
而整个京城知道她那个渣爹为了攀龙附凤抛弃糟糠之妻的,也只有宋老爷子、宋老太太和宋家小姑。
既然如此……
“爷爷,我有点儿害怕,我们先去客栈住一天,再去见爹,好不好?”进城之后,唐麦拉着宋老爷子,露出了担忧和恳求的神情。
宋老爷子想到宋府的那些人,尤其是他现在的这个儿媳妇张婉,暗自叹了口气,望着两个孩子道,“好,爷爷先带你们去客栈住下,爷爷先回去。别怕,爷爷还在这呢,你爹、你奶奶她们不敢对你们怎么样。”
“爷爷,我和哥哥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别回去,好不好?我害怕。”她现在就要执行计划,怎么可能再让宋老爷子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被对方给抓起来,拿来威胁她?
宋老爷子闻言,见唐麦那可怜巴巴的小模样,想着已经回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反正这两个孩子,他是认定了的!
京城小型客栈不少,这主要归咎于单雄不是那种爱计较的人,朋友圈子广阔,一般只要是朋友,想开一两个小客栈,他都是同意的,因此虽然京城内最大的客栈还是单记客栈,但唐麦为了隐藏自己的下落,还是选择了一个名不转经传的小客栈。
三人住进了客栈,而那两个负责保护她们的侍卫,唐麦也无需担心他们会向宋怀清等人透露他们的下落和行踪,因为早在见到他们的那一瞬间,他们就被唐麦下了她前世最爱用的蛊毒。
她给他们下的这种蛊毒是最简单,但也是最实用的。
他们平时的活动和言语和普通人无样,但只要有人问到他们,有关唐麦和唐柯的事,他们就会将两人的事自动性遗忘,唐麦要利用他们,则更简单,只要一声口哨,他们就会自动听令。
这种最简单的蛊毒,唐麦前世却整整研究了十年的时间,才小有所成,往往最简单的东西,要彻底掌握也是最难的,因为要突破,要创新,而在一般情况下,唐麦是不会随意使用这种蛊毒的,因为很耗费心神,但这次为了对付宋家的那些渣渣,她是下血本了。
住进客栈两个时辰后,唐麦看着天色尚早,就吩咐客栈给宋老爷子熬了一碗参汤,在参汤里掺杂了一些对身体无害,更有利于睡眠的药粉,看着宋老爷子喝下,照顾着他睡下,让两个侍卫留在这里保护宋老爷子,就跑回了隔壁房间,找到了唐柯。
“哥哥,我们出去玩儿吧。”
“玩?”唐柯一瞧见唐麦的眼珠子直溜溜的转,就知道绝非是出去玩那么简单,但麦儿说是出去玩,那便是吧。
唐麦拉着唐柯出了客栈,就熟门熟路的朝京城最大的乞丐蜗居点走了过去。
百事通从去年跟胡黎到了京城后,就在她的请求下,开始留在京城,帮她开路。
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她相信凭借百事通的交际能力,和她的银子,这京城她能用的上的人,应该是有不少了。
她来京城之前就给百事通寄了一封信,百事通开始不识字,唐麦只能用画的,但现在的百事通,认识的字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了,因为唐麦和他说,就算是要当乞丐,也要当个有文化的乞丐,否则以后还怎么带领其他的小乞丐,怎么当他的乞丐王?
天龙国的战火和天灾人祸总是少不了、避免不了,流离失所的百姓和老弱病残要光是依靠朝廷,那无疑只有死路一条,若是真的能将百事通培养出来,让他照顾和统领这类的人群,对这些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些百姓里面,也不缺乏像百事通这样的人才,若是能从中选拔出一些人来,帮唐麦管理她以后不断发展出来的产业链和商业投资,对于她以后的事业发展,是有莫大好处的。
她为他们提供岗位,而那些需要的人为她提供劳动力,互利互惠,何乐而不为?
更何况,选出来的人,本身就懂的这些人的苦难,赚了钱,有了出路,定然也会回报回去,养活更多的老弱病残。
据唐麦前世的不完全统计,十二岁的那场战争后,天龙国的乞丐人数占据了天龙国人口的五分之一,乞丐数量如此众多,并不是因为这些人都好吃懒做,而是因为连年的战火让不少上过战场的人,身体都落下了残疾。
残疾人士,根本没有人愿意聘用他们。
还有在战场上失去了家里顶梁柱的老弱病残孕和失去了土地和家园的,最终只能沦为乞丐。
唐麦阻止不了战争的发生,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善后工作,至少在战后,能少死一些人,只当是偿还她前世犯下的错。
两人找到百事通的时候,百事通正带领着一群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在乞丐窝里给一些瘦小的孩子和老人,还有孕妇,残疾人分粥送馒头,一人一天只有一碗粥一个馒头,但这些对于这些没有劳动力的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去年,京城的天气格外寒冷,也是百事通带了一大堆的御寒衣物来,他们还不至于饿死冻死,这些人早就从百事通的口中得知,给他们送吃送穿的好人,就是溏心坊的幕后东家,一个个都是对此人千恩万谢的。
唐麦原本是让百事通说,这些都是单雄做的,但是百事通却觉得,若是这样说了,对唐麦很不公平。
即使单雄是唐麦的义父,但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呢?
尤其是在百事通见识了单雄的那个儿子单杰之后,他就更觉得这件事,要不不说,要说就说是溏心坊的幕后东家做的。
这样既不会暴露唐麦的身份,也不会让功劳都被别人抢了去。
他愿意帮唐麦做事,是因为唐麦是他除了收养他的老乞丐以外,对他最好的一个人。
而其他人,说实话,他做乞丐做了这么多年,遇到的人和事无奇不有,除了唐麦,他对谁都不放心,要是他帮唐麦做了这么多事,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他想他会气疯的。
“百事通哥哥。”唐麦望着正站在粥棚前分派食物的百事通,隔着人群,大声的叫了一声。
百事通似乎是听到有人在叫他,抬起头似乎瞧了一阵,总算是在人群之外瞧见了那个望着他,一脸灿烂微笑的人儿。
“狗蛋,你帮我下。”百事通激动的将手里的勺子塞给了站在他旁边的一个少年,朝着唐麦和唐柯就跑了过去。
“妹妹,你什么时候到的?我还打算去门口接你呢。”百事通跳到唐麦的面前,高兴的想抓唐麦的手,但一看自己这么脏,就窘迫的抓了抓自己的头,收回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