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原本荒芜的大山此刻更是满目疮痍,就连那块山坡也要保不住了,于是李二爷守护了几十年的秘密眼看是要瞒不住了。

虽然他曾经想过阻止,但是却无能为力,他说,那就会牵扯出那桩命案,他不说,很有可能整个村子都得遭殃。他只能观察着,躲避着,看着那些石人石马被挨个推倒,那些地下几千年前的玩意被逐个拉出,也不知道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无神论起了作用,起码在那一阵子,村里还算是太平。

人们发现,越大的“铁疙瘩”往往藏的越深,在各种赶英超美口号的鼓励下,人们跟打了鸡血一样打出挖洞,终于有人想起来这种光凭蛮力找不划算,得用脑子。

于是,他们想起了李二爷,那个会懂风水的老人,他应该知道哪里有坟。于是大队书记亲自上门去请教,他才不管是不是封建迷信,只要能产钢铁,只要能做出政绩,就跟外面公社可以吹嘘自己村有个地质专家。

李二爷,没的选择,他知道他再不做点什么,这个村的人迟早会挖到那颗雷。于其让那颗雷让人踩爆了,倒不如自己亲自去把那颗雷给排了。

他带着四五个年轻人满山头的转悠,就是不往那个小山坡去,隔三差五的也偶尔弄几个小窝子交交差,他寻思着,再过些日子就去跟村里报告:这下面的东西都给挖的差不多了,以后别就再想这门心思了。

可千算万算,总有算漏的时候,李二爷再怎么算也不会想到那个窝子终究还是会炸开……

那会儿,村里来了个外地人,一个瘦瘦高高,穿着破破烂烂的中年人,腰上别了个酒葫芦,整天都是醉醺醺的。

这人他既不进村,也不扰民,起初大家伙都以为是哪里来的要饭的。毕竟在那饥荒闹的最严重的三年里,也不知有多少地方的人背井离乡只为讨口吃的,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但是这人和其他要饭的有些不同,他一不去人家家里乞讨,二是你给他吃的他还不要,就在村口那块牌坊下睡着。那人头发乱糟糟的,胸口前挂着一个破袋子,上面绣着八卦图,身后还背着一柄长剑,每天都会去镇上的供销社打酒,那个年月,酒可算是奢侈品,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和买得到的。

1960年,那是三年自然灾害到达最顶点的时候,全国各地都缺粮,那酒是用粮食酿的,有多紧缺就自然不用描述了。各种物资空前的紧张,在那个时候,吃饭要粮票,吸烟要烟票,喝酒就得有酒票,就连一分钱买一盒火柴,也得用火柴票。

酒票,那是个稀罕物件,当时就算是一般的干部,那也不是想喝酒能能喝的,农村人很多都是用收割完的玉米杆子酿土烧酒,就那个玩意在当时都相当稀罕。

但就是这么个邋里邋遢跟要饭一样的家伙,每天都准时去镇上打酒,打完酒还不算,还摇摇晃晃的一头扎进国营饭店里再拍出钱和票来,跟店家要上烧鸡烧鸭等熟食。等全部准备妥当之后,那厮再重新摇摇晃晃的边喝边往洪村赶。

没过几天,所有人都知道洪村有这么个奇人,村里头不止一次派人去打探,可人家根本就不搭理,有人就跟大队书记出主意说:出手这么阔气,说不定是间谍之类的来搞破坏的。

这大队书记一听,有理!这还了得,我们村的钢铁产量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你就来搞破坏,拉上一群民兵就准备去强行绑人。但这会儿又有人说:能每天喝酒吃肉的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啊,万一是上面派来视察咱们工作,故意伪装成这样来考验我们的呢?

这书记一听,好像也有那么点理,哪个间谍敢这么大摇大摆的照耀进出供销社和饭店?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他寻思着得把这件事赶快报告给上级。没过几天,一纸神秘的电报被送到了村公所,没一会儿,大队书记满头冷汗的从办公室里冲了出来只奔村口,直到确定那个“疯子”还在才好不容易喘了口气道:“还好还在、还好还在。”接着又低下头去问那人道:“大哥,您千万别怪我,我是有眼不识泰山,村里有空房间,我马上派人给您腾一间出来。”

那个“疯子”把头发从脸上拨开,看着对自己一脸媚相的大队书记,拿起葫芦灌了口酒露出一嘴的大黄牙嘟囔道:“神经病!”,他便又去自顾自的逍遥了。

这疯道士和村里人相安无事的处着,偶尔有孩子嘴馋,胆大点的便去问他讨要肉食,那疯子也给。

有的支书的照顾,本地的泼皮无赖也不敢去寻他开心。就这样,那个“疯子”就在洪村住下了,不过他可没去住大队书记替他安排的豪宅,而是一间牛棚,他就和那些牛住在一起,白天依旧喝酒吃肉,谁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钱,就连大队书记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人,因为那封电报上只写着四个字:不可怠慢!而那四个字下面印着的红戳戳已经让大队书记这样的人感觉到天昏地暗了,那是一个他这辈子也永远不敢想象的地方。

这一天又是农历初一,李老二照例提着祭品去村头牌坊下面,那个年月实在是吃不饱肚子,所以李老二的祭品也有些寒酸:

一个被啃了一半已经发霉的粗面窝窝头,一碟没有油星的野菜,还有一个鸡蛋,那是他从生产队集体农场里偷来的,这要是被抓住,那可以给定个“挖社会主义墙角的罪名”,估计得被扭送进公安局。

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都很紧张,元宝和纸钱也比平时少了很多,皱巴巴的放在篮子里。李老二心里有些忐忑,最近他身上的红线已经越来越深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放了祭品就消退,倒有点越来越厉害的趋势,他知道,这是别人对自己开始不满了,但他确实没办法。昨儿个晚上,他那死鬼老哥又给自己托了梦,说是下面的人天天折磨他,所以李老二才把心一横去偷了鸡蛋。

农历初一,黑暗暗的天空没有半点月色,李老二一手拿着一盏煤油灯,一手提着篮子。他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因为害怕被人瞧见,那枚鸡蛋若是被发现了,不被打死也得脱一层皮。他的胸口已经开始越来越疼了,那条线隐约已经有了起浓的迹象,再不久,那身单衣穿在身上贴着皮肤,钻心的疼。

到了老位置,村头牌坊下面,李老二四下瞅了几番,确定没人之后,开始把菜碗一样样的都拿了出来。他虔诚地跪在地上,把香烛纸钱都一一摆好,朝着那牌坊磕了头,想起自己已经有两天没进食了,李老二两眼泪巴巴的看着自己那跟老树皮似的手叹了口气道:“您老也别在逼我了,活人都快要饿死了,我也只剩下这么多了。”

话音刚落,一阵风吹过来,“咣当”一声,那个装着馒头原本已经破裂的碗被吹倒了,这会儿彻底碎了一地……

第四章引魂歌

李老二一看,对方准是不满意了,这回算是完了,心想着与其被你弄死,我倒不如自己死了痛快。想起当年自己的风光落了这么个下场,李老二捡起地上的碎片就准备往手腕上划,这时他只觉得后脑上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扭头一看,背后地上有一根被人啃了一口的烧鸡腿……

李老二顿时觉得这是老天爷在帮他啊!这有了烧鸡做祭品应该是够了,他满怀欣喜的擦掉眼泪把那烧鸡往破碗里堆,后面一个声音道:“哎哎哎,我的东西他吃不了,也不敢吃,那是给你吃的。”

“谁?”李老二拿着煤油灯一个回转,只见牌坊的另一边,那块赑屃上正躺着一个浑身邋里邋遢的人,他一手拿着酒葫芦,一手拿着半只烧鸡正指着自己。

隔着这几米的路,李二爷都能闻到对方身上那股酸臭味,这是有多久没洗澡了……这疯人,他也见过,平日里一不打招呼,二没有来往,今天怎么跑这来了,他不是住牛棚的嘛?

见李老二狐疑,那疯道士继续啃了口肉,嘟囔道:“好心给快肉,爱吃不吃,活该倒霉!”

那李老二年轻的时候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名号的人物,算不上响当当的,至少手底下也沾过血,历经了三朝时代更迭,若不是被这事所绊,指不定也能成为时代中的枭雄。人年纪是大了,但年轻时的底子气还在,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他弯腰捡起地上的烧鸡恶狠狠的看着那疯道士道:“请人吃酒就要有请的样子,我不是要饭的!”

“嘿嘿,还有点脾气呢!”那个疯道士露出了一嘴焦黄的牙齿,晃了晃手中的酒葫芦起身道:“老伙计,上来坐坐,我请你喝酒吃鸡!”

江湖人就有江湖人的样子,虽然他老了,但是那股派头还是在,轻声“哼”了一声后走到那疯道人的身边道:“拿来!”

疯道士把酒瓶递了过去,李老二拿着酒葫芦往嘴里一倒,咕咚咕咚就开始喝了起来,眼看着小半瓶就下了肚,这下那疯道士急了,马上跳了下来去抢葫芦,骂骂咧咧道:“你这人好不要脸皮,叫你喝你就这么喝啊!”

李老二也是好酒之人,这不知有多少年月没钱没酒了,也不理睬他,只管着自己喝,引得那道士都急得跳脚了:“够了!!!够了!!!给我留点!”说完,一把抢回去那葫芦放在耳边摇了摇,又眯着眼睛看了看酒葫芦,颇有些心疼的嘟囔道:“太不要脸了,一下子就给我喝了这么多!”

李老二用衣袖擦了擦嘴,嘶了口气道:“拿来!”

那疯道士把酒葫芦往怀里一藏道:“不给!你要给我喝光了都!”

李老二别过脸去道:“小气!”

那疯道士可不吃这一套,瞪着眼睛道:“小气怎么了?你实诚?你喝的也是我的酒!”他抱着酒葫芦又绕着李老二转了一圈,上下打量道:“我看你应该是有麻烦了,而且这麻烦还很久了。”

“我是有麻烦,还是个大麻烦,你怎么知道的?”

那疯道士转到李老二的身后,突然一脚踹在了李老二的小腿上。李老二腿腕子一吃痛,噗通一下跪了下去,还不等他张嘴喊痛,就觉得自己身上那件衣服已经被人脱了下来。

李老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懵了,大喊道:“你要干嘛!”

话音还没落,只觉得自己后背上一凉,一股夹杂着臭的血腥味就已经冲到了自己鼻子里,这茬刚过,背上又被贴上了个什么东西,那流血的口子立刻就感觉收住了,衣服也被放了下去。

那疯道士扶起莫名其妙的李老二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种地的。”

那疯道士一转刚才疯疯癫癫的模样,正眼看着李老二,他那眼神里有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严厉:“你没说实话,你不是种地的,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