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好听。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她把小狗举到脸颊旁。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他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安若教育她。
“我是当着叔叔面说的,可他一点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很怕陌生人。”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家里有很多你的照片,你和叔叔在一起,我经常看到。”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抱一抱嘛,你不抱它,它会伤心的。”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蹭啊蹭地就蹭上了安若的腿和肚子,所触之处,软绵绵的一团,而她的手则已经感觉到了聪聪湿热的呼吸,它还伸了舌头想舔她。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
她有一次曾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如果此时在场,一定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的脸此时应该已经变绿了吧?
“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像叔叔一样抱着我转圈圈。”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
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小魔鬼。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已经舔到了她的脚背上,一下又一下。肯定是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安若欲哭无泪,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一定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只过了片刻,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又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捏着脖子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才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奇怪了,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回来了?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有几分复杂,又别开眼,看向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道:“程浅语。”
聪明的小孩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地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根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就像聪聪刚才舔安若一样,把口水一下下都舔到了他的脸上。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之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安若和那一家子人一起去了机场。她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可其实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阿愚都受了离别氛围的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安若坐上了程少臣的车。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至于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前方的小陈也受不了车内的这一团安静,申请要听歌。他打开音响,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音响足够好,仿佛歌者就在耳畔。一首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张?”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没发觉自己喊错了称呼。
沈安若慢慢地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也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在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得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疲劳驾驶危险,还是直接送你回家,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把车给你送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也没消化掉。她已经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长成大姑娘,而自己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小体积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有, My Cup of 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直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一杯清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一直听下去:《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还有《小宝贝》和《晚安》,真是特别的应景,就像专门为他们俩创作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