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处置玉玺(1 / 2)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这几句话,用来形容赵云此时此刻看到的景象、以及他主公和他敌人面临的抉择,再贴切不过了。虽然这几句诗还没有被人写出来,赵云也不知道。

因为怕沾染疫气,赵云特地让士兵挑没有投井宫女的干净水井打水,所以等了半刻钟才打来水。火堆里捞出来的那玩意儿也冷却了一些,熔融的黄金已重新凝固,只不过是流淌在旁边的地上凝固,那个角已经缺了。

等着打水的这点工夫,赵云心中也琢磨过了:黄金都能熔融而这东西没坏,那估计不是石头就是玉了。普通石头怕是没有被黄金镶嵌的待遇,那不就只能是……

黄金的熔点不但比铁低得多,甚至比纯铜都低,温度破千就能化。而且黄金是导热性最好的金属,极易吸收火焰的热量。

所谓“真金不怕火炼”并不是指黄金不易熔化,而是指化学性质稳定,不会氧化发黑、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你反复熔炼几百遍,单质黄金还是单质黄金。

而“试玉要烧三日满”,则是指唐宋以前的传统玉(和田玉)比热容高、导热性差,这才有“冷玉烧三日不暖,暖玉冻三日不寒”的夸张传说。

很多现代人不理解古玉的这种物理特性,主要是因为明清以后流行的是翡翠,也就是缅甸玉、硬玉,翡翠的比热容与导热性没有那么鲜明的特色,也就导致后人不懂。

但唐宋以前流行的是和田软玉,以汉朝为例,21世纪的游客还能在陕西历史博物馆看到“皇后之玺”,那就是一块西汉的后宫玺印,用的是和田羊脂玉。而先秦的和氏璧,工艺选材思路应该也是与之一致的。

赵云用湿麻布擦拭了一下,把层层木头和布料焚烧的灰烬擦去,果然露出了羊脂玉的色泽。

赵云知道这定然是极为贵重的东西了,奈何他不认识印玺篆文,想了想还是让亲兵喊来关羽一起看。

关羽很快就来了,他文化水平还是高些,毕竟古书读得多,对历史很精通,稍微一看,就肃然颔首:“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那该是传国玉玺了,与《史记》所载李斯为始皇帝所书印文一样。”

关羽警觉地左右看了两眼,今天他要是自己就是实质上的一方诸侯,这事儿可以直接拍板决定如何处置。

但问题是,他只是因为刘备当初被皇甫嵩劝阻挤兑、不能亲自讨董,才只能诈称自立的汉中太守,实质上他还得效忠刘备。刘备亲自没来,这么大的事儿怎么好直接决定?

赵云也意识到了关羽的沉默是为什么,想了几秒钟,劝道:

“此物虽然珍贵,却也是取乱之源,不可不慎。依我之见,虽然此处这些亲兵,都是从征张举时就跟了多年的袍泽心腹,不至于有人泄密,但还是坦荡一点,事无不可对人言,跟朱公说明一下,然后再送回汉中,请朱公定夺。”

赵云很清楚,玉玺虽然代表天命,但从来没有因为玉玺就能得到地盘的,还得自己实力、天下人望到了那个程度才行。

所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玉玺唯有德者居之。

如果私藏被人发现,骂名、攻击会源源不断而来,刘备素来忠义的表现也会被人抨击。

这次来雒阳救火、拯救河南尹残余百姓,本来就不是图利来的,而是为了“市义”,向全天下昭示“董卓害民,刘备救民”的壮举。

这个事迹传遍天下,没捞到实体利益也无所谓的。将来刘备以顺诛逆,无论打到哪里,首先民心基础就能好很多,这是隐性看不见的收益。

反正讨董的军粮都是袁术、孙坚出的,刘备就损耗点兵力、兵器,付出代价也不大。

既然如此,关键不是是否拿下,而是不能做出“私藏后被人戳穿”的事儿。

拿也要大大方方坦坦荡荡的拿。

事实上,正史里的孙坚也没有因为拿玉玺的事儿被反噬,他完全是奉袁术之命主动进攻刘表被杀的,不是演义里那样刘表为玉玺而拦截他。正史上也不存在“袁绍让孙坚把玉玺留在盟主处”的翻脸交涉,因为本来就是两路人。

无非现在关羽、赵云跟朱儁、孙坚暂时联手了,才冒出这些外交细活儿。

关羽想了想,谨慎追问:“伯雅有没有说过‘如果得到了玉玺该如何处置’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