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圣皱眉,看着桌子上一堆花花绿绿的礼盒、礼袋。
何航说:“盛哥,这都是粉丝送你的爱的礼物啊!这边还有几百封亲笔信呢。”
“我刚才闲着无聊,还读了一封,是个小姑娘写的。”周利边喝啤酒边说,“她语气特别激动,说在微博上看见你那个勇斗偷狗恶贼,手指被削去皮肉的报道,她又感动又心痛,哭了一晚上。”
张启圣脸色一变,冷斥:“别提那件事。”
周利有些喝醉了,胆子比平时大,“盛哥,为啥你从不跟我们细讲那天你的义举啊?见义勇为,这可是好人好事——”
“闭嘴!”
张启圣心情恶劣,转头一看,又见好几箱垃圾,他随手翻翻,拿起一件蓝白色的校服外套,像被烫着似的,挥手甩掉。
“这谁拿来的?!”
何航看了看,“你爸拿来的。他说都是你的东西。那件不是你七中穿过的校服吗——”
轰隆隆!
窗外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
张启圣的脸色越发惨淡,死死瞪着旧校服。
疾风骤雨的黑夜,蓝白相间的校服,少女柔美的笑颜。
那个恐怖的……噩梦。
第27章惊雷求我。
张启圣取一罐啤酒,几次打开都失败,手指不停颤抖,最后硬生生拽断了吊环。
他咬牙,双目发红。
窗外惊雷又起,他抖了抖,呼吸越发乱。
何航鲜少见他这样,有点害怕,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递上倒在玻璃杯里的酒。
张启圣一饮而尽。
所有的不幸,经年不散的梦魇,都源自那一天。
那个黄昏,选择去七中找白纤纤,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彼时,他染着杀马特红发,张扬而意气风发。
自从听说大小姐路盼宁的未婚夫移情别恋,身边多了个死缠烂打的女同学,他就很不爽。
他决定给那不知死活的小丫头一点颜色瞧瞧,好叫她知难而退,也能让校区范围内所有人知道,就算退学了,七中一条街,还是他盛哥作主!
那是个周五傍晚,七中放学了。
他揣着从不离身的锋利水果刀,穿着汗衫短裤,来到七中校门前。
夕阳西下,映的他一头乱发如血般红。
学生见了他自觉退避,脸上都写着畏惧。
他很得意,随手抓住一名避让不及的小女生,凶悍的问:“白纤纤人呢?”
女孩怕的都快哭了,“你找纤纤干什么?”
“你管我想干什么?问你就说!”
“她……她今天要做家教给小学生补习,早走了。你放开我!”
“在哪补习?”
女孩嗫嚅着,吞吞吐吐,见他死活不松手,便给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地址。
他怒道:“你说详细点,那么大个地方,我上哪找人?快说,想死啊!”
女孩哭了。
他正想追问,有人拍拍他肩膀,他刚回头,猛地被人推开。
对方是名清秀的少年,也是七中的学生,标准书呆子打扮。
女孩慌忙躲他身后,语无伦次:“常学长!他来找纤纤,他染头发,不是好人,你快告诉秦学长——”
他双手叉腰,“谁他妈告诉你染头发就不是好人?”
那位常学长安抚女孩几句,转向他,“又是找白学妹的?”打量他片刻,摇头,淡定道:“……追不上的。放弃吧,人家不喜欢你这类型。”
他气结,“谁要追她啊!我是来——”
这时,门卫室的保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探头探脑。
他冷哼,压低声音:“有种就留下你名字。”
“常佑,我叫常佑。”
“好。”他拍拍少年肩膀,意味深长地笑,“我记住你了。”
倒霉惊动了保安,只能先走为上。
他决定去女生说的街区转转,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