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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纪锦一整晚都没有再回复过了。

第41章

翌日纪锦很早就醒了,今天没有工作,他却一直赖在房间里不肯出去。如果出房间就会碰到沈擎宇,可他不知道该怎么跟沈擎宇相处,心里烦得要命。

一整个上午,他隐约听到外面传来乒铃乓啷的声音,还有厨房的排风扇开着没停过,似乎沈擎宇一直在厨房忙碌,也不知道到底在捣鼓什么。

直到中午十二点左右,外面传来沈擎宇敲门的声音:“阿锦,吃午饭了。”

纪锦肚子确实饿了,磨蹭了半天终于还是走出房间。他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个盘子,盘子里装着黄黄的东西,像是两盘炒蛋。等他走到桌边看清楚,不由惊呆了。

那是两盘蛋包饭,却又不是普通的蛋包饭,而是两个“表情包”。

其中一份整个蛋包被做成了猫脸的形状,但因为做得不够圆润,这猫像是被人揍得满头肿包似的;猫的五官是紫菜做的,两条黑黑粗粗的紫菜分不清是眉毛还是眼睛,一个切成五角形的胡萝卜鼻子底下搭配两撇分不清是胡须还是嘴的紫菜条,堪称狂放。

在猫脸底下空盘的地方还用番茄酱书写四个大字——乖巧可爱!

纪锦对着这张怎么看都跟可爱沾不上边的猫脸,嘴角抽搐。

另一份蛋包饭,猫是用米饭做的。米饭的塑形相对蛋液来说要简单不少,形状倒是更像猫了,但这只猫的五官是用番茄酱画的,血红的眼睛血红的嘴,简直就是一只刚吃完人的猫妖。蛋皮盖在“猫妖”的下半身,像一床被子——这幅画面,活脱脱就是猫妖刚吃完小孩准备睡大觉了!

盘子边缘同样用番茄酱写了四个字,但是字的比划太多,盘边的空位又没有那么大,番茄酱都快糊成一团了。乍看过去像是猫妖留下的四个血糊拉碴的血脚印。

纪锦看了好半天,终于确认这四个字不是“我想吃人”,而是“试图撒娇”。

这下他不止嘴角抽搐,眼皮也跟着抽抽。

沈擎宇摆好餐具,赧然地说:“我手比较笨,只能做成这样了。能看得出是两只猫吗?”

看倒是看得出,但如果没有昨天的斗图大战做铺垫,这更像两只熊就是了……

纪锦拉开椅子在桌边坐下,目光在两份蛋包饭之间梭巡,心里被填得满满的:难怪沈擎宇一大早就在厨房忙碌了,真亏他能这么用心……

然而他刚感动了不到三秒钟,心头忽然又警铃大作:等等!这么有创意的招数都想得到,沈擎宇是不是以前也用来哄过其他人?

他酸溜溜地说:“没看出来,你很会嘛?”

沈擎宇还以为他在夸自己,笑道:“其实不太会。昨天在网上看到的,就想做做看。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做蛋包饭,早上失败了好几次才成功。”

这句话让纪锦的心情瞬间多云转晴了,满脑子都回荡着:第一次第一次第一次……欧耶!

“你比较喜欢哪份?”沈擎宇说,“你选一份吃吧。”

纪锦左看右看,很是为难。一份虽然丑,但丑中带着萌。另一份虽然凶,但凶中透着可爱。两份都是越看越喜欢。选了半天后,他勉为其难地把带紫菜的那份端到自己面前。

沈擎宇见他嘴角挑得高高的,不由也跟着笑了:一上午的忙碌换来纪锦一个笑脸,值了。

又是买菜又是做饭,忙活了半天,沈擎宇早就饿了。他端走另一份蛋包饭,拿起筷子就开吃。

他刚把筷子捅进小猫的肚子里,就听见纪锦一声大喝:“住手!!”

沈擎宇吓得差点把筷子扔出去。

纪锦急道:“你拍照了吗?”

“呃,忘了……”

纪锦盯着被沈擎宇戳了两个洞的蛋包饭,两眼喷火,差点用目光在沈擎宇身上也剜出两个洞来。

这么宝贵的第一次,连张照片都不拍,暴殄天物啊!!

沈擎宇:=_=

纪锦一把抢走沈擎宇面前的盘子,心疼用勺子小心翼翼地抹匀表面,直到那两个洞看不出来了,他才掏出手机对两份蛋包饭拍照。他左拍右拍上拍下拍各个角度各个滤镜全拍了一遍,直到沈擎宇饿得肚子咕咕叫,他才意犹未尽地收起手机。

“行了,吃吧。”

沈擎宇早就等不及了,一筷子切断猫头,扒拉两口就把猫妖的脑袋吃没了。纪锦舍不得破坏猫脸的造型,就从边缘开始吃,他把大脸猫吃成长脸猫,长脸猫吃成小脸猫。最后桌上剩下两个干净的空盘。

吃完饭,纪锦到沙发上坐着,沈擎宇又进了趟厨房,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瓶香蕉奶。他把香蕉奶插上吸管递给纪锦:“喝吗?”

纪锦嫌弃:“幼稚!”一边说,一边接过小巧可爱的卡通饮料,咬着吸管滋溜吸了起来。

沈擎宇笑笑,在他身边坐下。

俗话说吃人嘴短,吃了沈擎宇的蛋包饭,纪锦已经生不起气了——其实昨天他就不生气了,就算气也不是气沈擎宇,而是气粟安,气他自己,气这整件事。除了生气之外,更多的是烦躁。一想到沈擎宇没多久要辞职了,他就烦躁得要命!

“你真的非要去当运动员吗?”纪锦咬着吸管小声问。

沈擎宇不说话,只是摸摸他的头。

纪锦又咬了会儿吸管,眼圈逐渐发红,气哼哼地说:“可是我不想让你走!”

他的眉毛已经快拧成麻花了,沈擎宇看着心里不是滋味,忽然有种冲动,想用一个吻去烙平他眉心的褶皱。然而理智及时踩住了刹车。

最后他伸出手指轻轻在纪锦眉心碾了碾。

沙发边的两人沉默。

——那天晚上纪锦进他房间的时候,沈擎宇其实已经被纪锦的脚步吵得半梦半醒了。当纪锦偷偷吻他的时候,他被彻底吵醒,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不由如遭雷劈,彻夜未眠。

前几年在泰国的时候也发生过他睡觉时被室友偷摸胸肌的事。他当场惊醒,一拳把对方打成熊猫眼,第二天就卷铺盖搬家了。可对象换成纪锦,沈擎宇心里除了震惊只有震惊,并没有丝毫反感。

扪心自问,他无疑是喜欢纪锦的。若是不喜欢的人,避嫌都来不及,怎会一次又一次抱在自己怀里耐心地哄?与其说他以前没往这方面想过,不如说他觉得这种事情根本就没可能,索性也不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