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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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馆中坐,锅从天上来。

医馆内,陶青缠药材包的动作一滞:“嗯?”

为何福临来看她时,会问这个问题。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她试图澄清,“我当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般风流的女子。”

“嗯。”

周福临淡淡道,“知道了。”

可陶青仔细观察周福临,这怎么也不像信了她话该有的反应。

“福临你听我说。”

陶青道,“我很早就独自生活,喜欢到处走,不谈其他地方,光是皇城内外,早就转了个遍。见得多了,自然就有经验,但此经验非彼经验。”

她继承母亲的待人态度,对外一贯较为温和,刚开始只是将其当做面具,后来这种性格就渗入了生活里,早已分不清真假。

陶青对人的确友善,但她的善良有限,可从未像这次一般,又是亲自做饭,又是时常补贴。

“这我自然分辨得出。”

周福临蹲下/身,帮陶青将装了药材的纸包缠起来,“我就是随口一问,你不必解释得这么清楚。”

陶青信他才怪,她每回听到福临问别的男子的事,心里都发毛。

因为周福临不会像对待金四儿那般,生气了冷冰冰望着对方,无论是打也好骂也罢,总归能让人感觉到怒意;与之相反,他总在陶青面前抑制真实的情感,这种纠结的性子,不由得让人多想。

她将交谈的内容转移到搬迁上:“胡大爷肯走吗?”

提到这事,大家还有些发愁。

胡大爷听说周福临打算搬到城东,很是高兴,一旦让他收拾东西跟着去住,就连声拒绝:“不成,我个老头子去城东作甚,一把年纪了,早就不奢求什么享福,我就住在柳巷,安安静静等死,死后同妻主葬在一处。”

任凭周福临等人怎么劝说,他都不肯让步,抱着妻主的牌位,总是催他们快些搬。

陶青懂胡大爷的感受。胡家是胡大爷嫁给他妻主后,一起度过了三四十年的地儿,年轻时在家做点绣活儿等着妻主归来,偶尔到朋友家串门,听听八卦,老了看着家里一草一木,回忆往昔。

就如同陶青的“陶家医馆”。

陶青的祖母是自学成医,属于野医,那会儿的“陶家医馆”只是一面随风摇荡的旗帜,她祖母就走在乡间小路上,给邻里乡亲看病。

到了陶青的母亲这一代,由于上过一段时间的私塾,加之从小练习,又四处拜师,收集民间药谱、医书,三十五岁便自成一派。

“我们阿青以后是要继承陶家医馆的。”闲暇之余,她娘就拍着她肩膀道。

不求在乱世中济世救人,只是很纯粹的愿望:让陶家医术流传下去。

故而陶青每到一处,就开一家“陶家医馆”。赚诊费只是顺带,更多的意义在于……

这是母亲留给她的一个念想。

证明了这此人曾经来过。

“不急,时间还长。”

陶青从袖中摸出一个袋子,里面是一颗颗酸梅干。

她取出一颗递给周福临:“不是说近日吃东西总觉得腻?试试这个。”

周福临并不想吃。他不忍拂了陶青的好意,仍是尝了尝。

酸梅干是真的很酸,一入口,周福临就直皱眉,勉强吞下去,端起桌上茶壶倒了一杯茶水漱口,有些怀疑陶青又在戏弄自己。

很快他就发现,胃里那股腻人的感觉消失了。

“你何时做的酸梅干?”他问。

定亲后,周福临和陶青待在一块儿的时间不短,只知她要诊治病人,偶尔要进新的药材,每日还跑到胡家变着花样儿地做菜,怕他不高兴,便做了桃花酥……

周福临猜测,酸梅干也是出自陶青之手,因为她很少买集市上的吃食,说是担心不干净。

是的,经过周福临的长期观察得知,陶青其实是个非常爱干净,甚至有些过度的人。

她爱穿白衣,诊治完病人之后一定要洗手,一天得洗好多回,只要衣服沾染一点灰尘,就会心情不佳,回去后立马换上新的,之前给他们买糖葫芦,也是确认了小贩卖的东西干净新鲜才掏钱。

这就叫做洁癖吧。

陶青的洁癖只苛求自己,不苛求他人,在平日的来往中,周福临若不细心留意,根本无法发现这一点。

“没事的时候随便做了点儿。”

陶青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见周福临盯着她看,又掏出另一块,执起他的手,耐心地从指尖到指缝,再到手掌、手腕,都仔细擦了一遍。

周福临:“……”

你身上有多少块帕子?

陶青处理完药材,站起身来:“真的决定自己开一个画坊吗?”

用来做画坊的屋子是可以租的。阿盼的身体好了许多,吃药花费的钱也少了,周福临手上还有刚拿到不久的卖画的钱,咬咬牙还是能够在城东租一间较小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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