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节(1 / 2)

刘明隔壁住着一个女孩,自称是特约演员,在几部电视剧中扮演过小角色,她说刘明是个疯子,特别喜欢自言自语,精神有问题。

画龙问道:你见到那小孩子了吗,那小孩是谁家的?

女孩说:隔着墙,我听到小孩哭闹来着,不知道是谁家的,那个男人我以前没见过。

隔壁女孩反映,刘明平时没有朋友,独来独往,周围住户都对他敬而远之。刘明说话时语速很快,思维混乱,一塌糊涂。无论任何人和他打个招呼,他都会推销自己手工制作的诗集,别人不感兴趣,他大言不惭的表示:有一天你会知道,大诗人刘明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全世界最伟大的人。

刘明很珍惜与人交谈的机会,这种机会对他来说很难得,他根本不管别人是否愿意倾听。隔壁女孩有次和他闲聊了几句,觉得他精神有问题,以后就再也没有搭理过他。刘明在地下室过道见到女孩就会用哀求的语气说:

再给我一分钟,我上次还没把话说完呢,好不容易有人跟我讲话,你就让我说完吧。

女孩把他当成空气,视而不见。

几天前,刘明把出租屋里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当天晚上,隔壁女孩听到刘明房间里有三个人在喝酒说话,除了刘明之外,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子。刘明穷困潦倒,平时就喝白菜疙瘩汤,他把这称为“英雄白菜汤”。那天,刘明却买了几样菜,其中有油闷小麻虾,酱骨头,麻辣兔头,红烧猪蹄。

女孩感到很诧异,心想,这个神经病是不是发财了啊。

苏眉问道: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连买的什么菜都知道。

女孩说:房间隔音不好,他打鼾我都能听到,他们说话声音好吵哦,互相劝酒,劝吃菜。

苏眉又问:你当时还听到什么了,你觉得,他们是什么关系?

女孩说:我怀疑他们是同性恋,那小娃子是领养的,是他们的儿子。

苏眉说:小妹妹,你想象力好丰富呀。

女孩说:我是重庆人,我们重庆那边,两个人啃兔脑壳,就是代表着两个人想接吻的意思。

第十三章分尸现场(2)

隔壁的喧哗使得女孩不胜其烦,用棉花塞住耳朵,躺在床上睡着了。

夜里十一点多的时候,女孩迷迷糊糊听到隔壁传来切东西的声音,她摘下耳朵眼里的棉花仔细倾听,很像是刀刃切到铁栏发出的声响。包斩推测,女孩听到的应该就是凶手分尸时发出的声音。凶手掐死那名男童,用腰带将醉的不省人事的刘明吊死在铁架床上,然后把尸体移至下铺,头部枕着铁栏杆,为了避免吵醒邻居,凶手没有用刀砍剁,而是采取切割的方式进行分尸,先割下了人头,又将四肢切割下来。

地下室里闷热,隔壁女孩的房门虚掩着,并没有反锁,还有的住户甚至开着门睡觉。

切东西的声音停止了,女孩翻了个身接着睡,她背对着房门,隐隐约约听到有脚步声在她门前停下,一会儿,门缓缓地开了,黑暗之中,女孩感觉到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女孩吓得用床单蒙住头,极力克制不让自己发抖。

那个人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什么东西。

女孩继续装睡,内心恐惧极了,那人一动不动盯着她看,过了一会儿,她感觉那个人转过身走出了房间,还顺手把门关上了。

第二天早晨,女孩发现床前地面有滴落的血迹,她自我安慰,心想可能是自己的经血。

然而,女孩心里隐隐约约产生一个可怕的想法,那个人在夜里悄悄走进她的房间,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的可能是一颗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