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案组离开了审讯室,外面阳光明媚,没有风,也没有下雨,独自呆在审讯室里的毛毛竟然哼起一首关于下雨的歌:
看着你渐渐走远的背影
就好像今生已注定
但是我好想告诉你想告诉你
你就是我最美的遭遇
……
第二部【第三卷蔷薇杀手】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鲁迅
一个小学生在作文中写道:如果我是城管,看见妈妈在街边卖红薯,我就慢慢赶她走。
另一个孩子在请假条中这样写:
吴老师,因为我妈妈前天被城管打伤,现在还在东南医院输液,早上我要去看护,特此请假半天,此致,敬礼。
第二部第十一章吞手之人
2008年10月24日,《城市新闻时报》刊载了一则新闻,选摘如下:
昨日,一个73岁老翁赶着驴车进城卖红薯,他告诉本报记者,红薯是自家地里种的,儿子瘫痪在床,卖红薯只为了给儿子挣点医药费。老汉赶着毛驴车走了8个小时,早晨在开发区解放路市场路口刚刚停下车子,突然来了一辆城市执法车,下来一帮凶神恶煞般的人,骂骂咧咧就开始摔红薯。
一名围观群众声称,老汉驼着背,极力护着自己的一车红薯,老伴跌在地上流泪。
一家商户对本报记者说,老汉上前扯住一名城管的衣服,一个劲的央求,那人像是个小领导,估计是副队长,他扭过身,连扇老汉的脸,扇的啪啪响。老汉跪下求饶,那人依然掌掴不停,并且怒骂道,滚,不许在这里卖,再卖还揍你。
市民赵女士也目睹了这一幕,她说,唉,看着心酸啊,那老人比他的父亲年龄都大,那人怎么就能下的去手呢,当时有不少人围着看,其中有人喊“把城管的车给砸了”,群情激愤,打人者坐上车就跑了,要不是跑得快,我一个女人也要上去把车给掀翻,太过分了。
这则新闻迅速被国内媒体转载,网络新闻排行榜中也占据头条,一时间成为时事热点。
三天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被人杀害,一名早起的晨练者发现了尸体,尸体侧躺在死者平日上下班的单位门口,晨练者以为是个醉汉,翻过来后发现死者的嘴巴里塞着一只手,那正是死者自己的手。
尸体周围还有蔷薇花瓣,被风吹散,零落一地。
副队长横尸街头,手被人剁下来塞到了嘴巴里,这个爆炸新闻立即传开,街头巷尾,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人在谈论这事,老百姓以讹传讹,最终给杀人者起了个文绉绉的绰号:蔷薇杀手!
老百姓有着高超的文学水平,每一个谈论此事的人都参与了创作,坊间的故事版本最终定型为这样——蔷薇杀手武功高强,曾在少林寺学艺十八年,下山后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只杀贪官和污吏,每次杀人,都要留下一朵蔷薇。
没有人知道蔷薇杀手是谁。
当地警方调动了大量警力对此案进行侦破,然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执法大队人人自危,领导开会决定悬赏缉拿,对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人民币十万元。
一天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