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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指挥官易特邦和他的副官喝着敌人的美酒,惬意地等待前线的好消息时,前锋指挥官锲旦和萨满巫师芬格正在快马加鞭,赶往歌斯塔的路上。
“长官,前面十里有一个村庄。”一个狼骑斥候过来报告。
时间已是黄昏,残阳被山岭遮挡,附近没有一丝阳光,他们离歌斯塔还有几十里,这里没有座狼可换,狼骑就是爆发速度快,长途跋涉比战马还慢,虽然突击部队都是狼骑,但他们还是比人类骑兵慢。
一路行来,锲旦的部队已经绕过了两个村庄,这是第三个。
“继续侦查。”锲旦对狼骑斥候下完命令,又对手下道,“我们往西走,在到达歌斯塔前,能不打仗,尽量不要打。”
如果真的无法避免接触战,那么他们就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夷平整个村庄了,这会花去一时间。
他们的目标是在晚上到达歌斯塔外围,然后午夜时分发动突袭。半兽人拥有黑暗视觉,拉玛半兽人在这项能力上比普通半兽人弱,但和人类比起来,却是绝对的强大,这会让他们在晚上拥有更多的优势。
在歌斯塔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攻下了整个镇,他完全有这个把握。
“是。”
那个狼骑斥候离开,前往斥候队长那边报告去了。他们一队斥候有三十几个狼骑兵,分批散开来行动,任务是提前侦查村庄和树林等地方,绕道村庄或安全通过树林。还有遇上少数人类时,进行清除,以防部队通过时被发现,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村民极少来野外,都是在村庄附近的田地或固定的山岭内打猎。
锲旦的其他狼骑部队继续分成几个纵队前进。
“呵,锲旦,我们应该加快进度,或许干掉那个村庄也没问题。”萨满巫师芬格呵呵道。
他们每次绕开村庄都要多花去十几分钟,再加上侦查时间,有时要近半个时,而夷平村庄最多五分钟,似乎效率更高。
“尊敬的芬格大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有一人逃走,消息就会散播开去,我们只能心行事。”锲旦恭敬道。
“你们军事将领就是太心谨慎,所以做事不够果决。在路上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概率越大,而这里的村庄那么,我们这么大的部队,几分钟内就能灭杀,怎么会有人逃出去。”芬格哼声道,“就算逃出去,没有马,怎么去报信,况且,他们可能连野外都走不出去。你完全多虑了,上尉。”
“别忘了,尊敬的芬格大人,这里还有德鲁伊,他们极少住在镇或城市内,喜欢住在森林和恬静的村庄内,这些人信奉的是平衡,对森林和野外很在乎,极少参与各种族间的政治斗争,除非他们认为平衡被破坏。”
锲旦仍然很恭敬道,“平时他们不会管我们的军事行动,但若是把他们惹恼了,传出消息是很快的。进攻村庄不是个好选择,一些德鲁伊也住在村庄内。”
半兽人性格暴躁,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但他们的主要职业是野蛮人,也很爱护野外。他们拉玛的城市规模很,对自然的破坏也很,相对来,自然和城市生活之间的平衡更合理,所以德鲁伊很少为难他们。
但在这里进攻村庄就不同了,至少在占领十镇和北地领前,他们还不想多树敌。
“发现德鲁伊也一并干掉,只要不让他们逃走就行了。”芬格继续发表不同意见。
“尊敬的芬格大人,我看还是按原计划吧,晚上我们肯定能偷偷赶到歌斯塔。”
半兽人力量高,学习、分析能力弱,施法者很少,任何一个萨满巫师或祭司都是超然般的存在,平时喜欢以上位者的姿态对人。不过他们不是军事家,对打仗之类的事很外行,这次一共才来了两人,都是巫师,连“食骨者”易特邦对他们都恭敬有加,锲旦虽然心中不爽,但也不敢有丝毫不敬。
芬格哼了一声,没再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