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7 章(开局就是三俗情节...)(1 / 2)

破庙,大雨,电闪雷鸣。

三个组成因素,注定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

顾朝朝睁开眼睛,看着手中已经喝了半碗的热茶,以及面前温柔小意的女人,飞速判断了自己的身份,许久艰难问道:“我喝了?”

“喝了呀,少爷还要吗?妹妹再给您倒一杯。”姑娘看着她清秀的脸,顿时红了脸颊。

顾朝朝顿时一阵绝望。

她在这个世界,是男主老家女扮男装的‘小叔’。

在这本名叫《痴痴权势》的文中,男主是镇守一方的大将军,因为功高震主,被当朝皇帝设计打了一场败仗,也因此废掉了一条腿。

身有残疾之人自然不能再做什么将军,皇帝直接夺了他的兵权,让他回老家‘养病’。说是养病,实则架空,为朝廷卖了半辈子命的男主心灰意冷,干脆就回了老家。

而她,作为老家的家族里最显赫一支的唯一子嗣,她爹为了防止同族吃绝户,便叫她自幼做男子装扮,当做男儿养大,而她也不负爹娘期望,在爹娘去世后,便继承了全部家业。

但问题是,她即便装男人装得再像,本身的性别也为女,注定不能娶妻生子。虽然她一早买通了游方和尚,宣称她是克妻克子的命数,却依然挡不住财帛动人心。

顾朝朝之所以能这么快判断自己的身份,就是因为现在的剧情让她印象深刻。

她这次为做生意出了趟城,回来时遇到大雨,便只能留在破庙休息,结果却被族老算计,喝了加料的热茶,指望用这招逼她娶他的女儿,也就是眼前的姑娘。

按照剧情发展,她很快便情不能自抑,暴露了姑娘的身份,族老虽然愿望落空,却也借她的身份发挥,夺走了她的全部家当,在男主到来之后,以主人的身份款待男主,也暗地里算计了男主多次。

也就是说,她如果熬不过现在这段剧情,说不定连男主的面都见不到。

“少爷,您怎么了?”女子娇娇弱弱地问。

顾朝朝咽了下口水,故作镇定地开口:“我没事,来人!”

两个小厮当即进来:“少爷。”

“城门没关之前,尽快回吧。”顾朝朝说着,强忍身体的异样便站了起来。

女子一愣:“这么大的雨,少爷要离开?”

“……嗯,还有事要忙。”顾朝朝说完脚下一软,连忙稳住身形,本来想让小厮搭把手,结果二人面面相觑不敢上前。

顾朝朝皱了皱眉,顾不上外面的瓢泼大雨,便急匆匆朝着外面走去。

“少爷,少爷!”

女子在后面着急地喊,顾朝朝却跑得更快,钻进马车叫车夫赶紧走。

然而车夫却一动不动,甚至还劝道:“少爷,这么大的雨,还是留下歇息吧。”

顾朝朝一愣,随即想起族老既然敢设下此计,定然是买通了她身边的人。

一道惊雷劈下,顾朝朝直接拉开车帘,卯足了劲一脚将车夫踹下去,然后独自驾车离开。

车夫没想到她会做这么绝,当即脸色一变,跟两个小厮一起就要追,然而已经淋湿的土路泥泞不堪,他们拼命地追,也只能看着马车越行越远。

大雨肆虐,顾朝朝的脑子昏昏沉沉,全靠着一股韧劲儿撑着,才没有直接倒下。

马车继续飞奔,在经过一道桥时压到石头,整个马车都震了一下,顾朝朝一时脱力,直接从马车上栽了下来,而马车继续往前驶去,直直冲进了不远处的驿站。

顾朝朝:“……”还有比她更倒霉的人吗?

她无言许久,最后撑着一口气跌跌撞撞往驿站跑。

寻常人只用片刻就能到的地方,她却因为身体不舒服走了两刻钟,好不容易到了驿站,找到自家的马车,才看到自己身上已经起了红疹。

……啊,这具身体,似乎对某些药过敏,原文中的她就是浑身起了红疹,被发现是女儿身后,也因为药效没及时排解,只活了不到三日就死了。

顾朝朝简直目瞪口呆。

这种恶俗小说三句话不离下药也就算了,为什么每次被下药的情况,都能超出她的认知下限?

她无语的时候,外面已经响起了小厮们找来的声响,顾朝朝只得赶紧张望,最后从一道窗户翻了进去。

“谁?”屋里响起低沉的声音。

顾朝朝一愣,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也不算巧,算算时间,原文里的她刚出事,族老就代替她接待了男主,只能说明她在出事的时候,男主已经来了。

顾朝朝咽了下口水,身体的异样愈发严重。

“我问你是谁。”他又一次开口。

顾朝朝看了眼窗外一闪而过的身影,再看向床上,才发现他身上扎着银针,整个人都动弹不得。

对,男主一条腿废了,每晚都要扎针活络经脉,每当这时都动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