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2)

赵明亮豁然开朗:“我懂了,妹妹,我懂了。”

赵明月笑了笑:“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多注意点就好。”

过完年,赵明月和于有清一起返校,两人闲话家常,赵明月问:“有芬姐回来拜年了吧,初二那天我去舅舅家了,又没碰上她。”

于有清叹了口气:“回来了,一直在家住着呢,现在都没回去。”

赵明月听出不对来:“怎么啦?和你姐夫吵架了吗?”

于有清说:“那个畜生,他不配做我姐夫。我让我姐跟他离婚。”

“发生什么事了?”赵明月不解地问。

于有清没好气地说:“他差点把我姐给打死了。”

赵明月惊骇地看着于有清:“这事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农村是最藏不住秘密的,出了这么大的事,赵明月居然没有听到风声,也许父母知道,但是没跟她说。

于有清说:“还不是因为我姐又生了个女儿,他们全家都嫌弃我姐不会生儿子,不给好脸子看。我姐跟她婆婆吵架,她婆婆还撺掇那个畜生来打我姐,还差点将我外甥女摔死了。”

赵明月无语地扶着额头,为什么成永强这辈子娶了于有芬,还是不断地生女儿,难道是注定命里没有儿子?可怜的于有芬,又成了重男轻女的牺牲品了:“那就离了吧,跟这人过有什么意思,不能让人这么作践自己。”

“我支持我姐离婚。但是我爹妈都不太赞同,我大哥也不是很赞同。”于有清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他们的意思,这年头离婚实在是太稀奇了。离了婚的女人就不好再嫁了,成家肯定是不会要孩子的,我姐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她又没手艺,以后孩子怎么办?”

赵明月说:“你怎么在家的时候不告诉我呢,应该早点和我说的,我好去劝劝你姐。那个畜生,居然会动手打人,真是没看出来。”

于有清又说:“我姐是年二十九那天回来的,遍体鳞伤。过年那个畜生都没登门,看样子完全没打算认错求饶。”

“你姐怎么说?”

“她不说话,也不回去,不知道怎么想的,问起来就只会哭。”

赵明月说:“那就离了吧,告诉你姐别担心。一定会有活路的,现在国家在开发经济,国家划了几个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广东那边有个深圳经济特区,很多香港人跑到那边建工厂,招收工人,她可以去那边找事做,绝对饿不死她们母女的。”

于有清看着赵明月,似乎问题到了她这里,就从来不是问题,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真的可以在那边找到事做吗?”他也是看报纸新闻的,知道那些政策,但是对于这些详细的内容却不知道,赵明月怎么知道深圳有香港工厂呢。

赵明月说:“当然可以,现在去那边的人很少,大家的信息都很蔽塞。不过去那边的话,都要到乡政府去办身份证和边防证,现在抓得严,这些证件绝对不能少。”人民公社已经于去年解体,建立了乡政府。

于有清点点头:“那我回头写信跟我姐说一声。”

赵明月叹了口气:“这要是我当面跟她说就好了,等到了学校,我给她写信封吧。成永强那个畜生,简直就不是人,要你姐干脆点,早点跟他离了,这样的男人留着干什么,给自己找罪受呢。”

于有清点点头:“嗯。”

赵明月的心情本来挺好的,但是听见于有芬的经历,心中顿时难受得要死,当初她费了那么老大的劲,将她从赵金云手里救下来,结果没想到命运还是这样多桀,她那命怎么那么苦呢。于有芬现在谁也靠不住,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命运了。

回到北京,沈旭跃告诉赵明月,家里已经同意了沈启学和方臻的婚事,他们俩今年就要结婚了,不过是在部队里办,一切从简。

赵明月听到这个消息,低落的心情才好一点:“那我们是不是要准备一份礼物啊。”

沈旭跃说:“对啊,我想好了,给我哥送一台海鸥相机,用我的稿费买。”

赵明月笑着说:“我没有稿费,那我还是从事老本行吧,给他们一人做一身衣裳。不过我估计他们也不怎么用得上,平时他们都是穿军装吧?”

“那不管他,他们总不能365天都穿军装吧,上次他们回来,不就没穿?”沈旭跃说。

赵明月点点头:“那行,我去买布料做衣服去。”

“先别忙,要等到五一才结婚呢,还早着呢。”沈旭跃拉着她说,“今天没事,我们好久没有出去逛逛了,去逛街吧。”

赵明月看了一眼沈旭跃,欣然同意了。

赵明月已经很久没有好好逛过百货商场了,她每次去商店买得最多的东西就是布料,还有针线纽扣之类的,总是买完东西就走了。宿舍里的几个姐妹也基本上不怎么逛街,大家都不富裕,省着钱办自己该办的东西。

赵明月发现,百货商场里的商品种类似乎丰富了不少,逛商场的人也更多了,熙熙攘攘的,都是顾客。这是国家的经济复苏的体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

赵明月看见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是从国外进口来的,不少人都觉得新鲜,看热闹的人很多,赵明月见惯不怪,沈旭跃的求知欲很强,看到稀奇的,要是人不多,就过去看看,赵明月就和他一起研究一番。

沈旭跃拉着赵明月到了鞋帽专柜,站着看了一会,然后指着一双带帮的高跟短靴说:“同志,给我拿那双女鞋来看看。”

赵明月说:“干嘛呢?”

“给你买双皮鞋穿。你不是说回家长冻疮了吗?我应该早点陪你来买鞋子的,穿一双保暖的鞋子回去就不会冻脚了。”沈旭跃说。

赵明月笑着说:“等过几天就好了,不要浪费钱。”

沈旭跃说:“北京的冬天还长着呢,起码还要两个月才能完全结束。”

售货员看沈旭跃穿得像个干部,赵明月一身衣着也很讲究,非常配合地将鞋子拿给了沈旭跃。其实他俩的衣服都是赵明月自己做的,但是款式都非常时髦,料子也不错。自己能赚钱,在穿着上,她倒是没苛刻自己,任何年代,先敬罗衫后敬人的都不少。

沈旭跃看着那双皮鞋,里面还有绒毛:“试一试吧。”

赵明月也不矫情,便问鞋的码数,换对了码子,这才试鞋:“大小合适。”

沈旭跃说:“我看看,还不错,要了吧。”

赵明月有些犹豫:“这鞋子穿不了多久,天又热了。”

“没关系,这鞋子是牛皮的,能穿好几年呢,等天冷了又能穿。”沈旭跃说。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自己脚上的皮鞋,是他爸部队里发的,他好像对自己的穿着不是很在意,有什么穿什么,没有刻意讲究过,只不过穿得很工整就是了。他现在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赵明月给做的,从里到外都是,也难免就讲究起来了。

赵明月说:“那买了?”

“买吧。”沈旭跃问售货员,“多少钱一双,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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