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gu903();胡年春说:“那户人家是隔壁成家村的,那个小伙子你应该也见过,就是村支书成茂林的大儿子,成永刚,今年秋天验兵的时候就会去当兵了。小伙子上过高中,今年十九了,比咱们明月大两岁。我看到过,长得高高瘦瘦的,挺精神的小伙子。”

赵明朗说:“哦,成永刚啊,我认得,比我低一届嘛,上小学的时候还拉过屎在裤子上呢。”

赵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她怎么没听说过这回事。

赵顺生喝了他一声:“鬼崽子,会不会说话,不会说就滚蛋。”

赵明朗嘟囔:“我只是实话实说,他小时候那么笨,长大能聪明到哪里去?我是怕咱妹妹嫁人不淑。”

胡年春说:“他都能上到高中,也是个文化人了,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赵明朗说:“这可不一定,你看赵小米就知道了,她比我妹妹聪明?还不是因为有个好老子。”赵小米是赵金云的女儿,跟赵明月是同班同学,成绩很一般,推荐上高中的时候,村里只有两个名额,其中就给赵小米占去了一个,另一个给村里一个贫农成分的同学占去了。

赵顺生叹了口气:“人家根正苗红,不嫌弃咱们家的成分,马上又能当兵了,以后就能吃国家粮,明月要是嫁过去,以后就跟着享福了,没什么不好的。”

这个倒是事实,他家成分虽然不算很差,但他爹赵顺生是个臭老九,这两点加起来,就被人给比下去了。赵明朗不再说话,他自认为什么都不比成永刚差,但是让女孩子挑,估计都是先挑成永刚才会考虑他。

胡年春说:“就是啊,汪长福家的二妮跳着脚板想要嫁给他,还准备托罗五媳妇去说媒呢。但是罗五媳妇还没去说呢,成家就先找到她了,让她来咱们家说媒。”

汪长福家的二妮就是汪秋兰。

赵顺生笑看着女儿:“明月,你自己说说,你愿意不?”明显是很满意的。

赵明月笑了笑,非常干脆地说:“不愿意。”一点扭捏也没有。

赵顺生和胡年春两口子对视了一眼:“咋咧?咋不愿意?”

赵明月说:“我还小呢,不想这么早就说人家。成永刚我见过,我不喜欢。”

一时间大家都静默了,没人说话,赵顺生看着女儿,拧起了眉头。

过了一会儿,胡年春说:“那我去跟你五婶说,说你觉得自己太小,现在还不想说?”

推托年龄小,自然是最好的借口,又不伤人,也给自己保留了几分情面,上辈子赵明月就是用的这个理由拒绝的,但是她不想重蹈覆辙,绝对不能给成永刚任何希望,她摇着头说:“我不喜欢,就说我不愿意。”

屋子里三个人都看着赵明月,赵顺生说:“这不大好吧,这样对他对你都不太好。”这样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没关系,就这么说吧。反正我是不可能嫁给成永刚的。”赵明月说着站起来,“我去睡了。”

父母都叹了口气,这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所以也格外宝贝些,也比较由着她的性子去。胡年春小声地说:“我明天去跟罗五媳妇说吧,就说咱们明月觉得自己家里条件差,配不上人家,不愿意。”

赵顺生叹口气:“行吧。”

赵明月回到自己房间,点了盏灯,又去厨房锅里舀了水,然后去洗澡。她天生爱干净,每次母亲都会给她预备一大锅水洗澡。就是条件太过简陋,洗澡只能在木盆里,这让赵明月有点想念浴缸和喷头。

不过也就是一闪念而已,没有什么比重新活一次来得更美好,哪怕物质上一无所有。

赵明月躺在床上,想起今天晚上见过的沈旭跃,不禁感慨万千。她曾经悄悄爱慕过沈旭跃,那是她情窦初开时第一个喜欢的人,他帅气、有文化、有思想、懂礼貌,很难叫人不喜欢。赵明月曾经以为,沈旭跃之于她,就是那天上的太阳,自己是一轮月亮,两个人如同太阳和月亮一样,永远也没法交集,所以她也就只是悄悄地爱慕,从未将这份感情说出口,也从未给任何人知道过。

沈旭跃的父亲是老一辈革命家,曾经位高权重,运动来后,沈父被隔离审查。沈旭跃因为父亲的关系,也只能跟着大家一起下乡改造。

后来运动结束,沈父平反,沈旭跃也回了城。赵明月以为沈旭跃会走仕途,但是他很早就下海经商,成为行业内的翘楚,他的企业后来收归国有,他就成了国企的老总。赵明月自己创办的事业,在海城也算是数得上名号的,但是跟沈旭跃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商业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赵明月和沈旭跃的公司还有过业务上的往来,两人后来还有过数面之缘。就在沈旭跃风头最旺的时候,国内发生了一起特大船难,一辆豪华游轮在海面上发生船难,船上63名游客失踪、死亡,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而这艘游轮的主人,便是沈旭跃。沈旭跃作为负责人,被直接问责,因为责任重大,最后竟锒铛入狱。

赵明月非常替沈旭跃惋惜不平。据说当时是沈旭跃的妻子邀请朋友在海上开豪华派对,邀请了一两百人,混乱中有大半游客逃生,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丧生。

赵明月当时以为,这大概是沈旭跃要经历的一道坎,可能在狱中待几年,出来后依旧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沈旭跃却再没有出来,在狱中心脏病突发,意外亡故。这让赵明月一直意不能平,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命运真会作弄人啊。

想到这里,赵明月不由得叹了口气。

第七章命运

赵明月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但是却一夜无梦,睡得十分香甜。天才蒙蒙亮时,她就听见了父亲清嗓子的咳嗽声,这是父亲多年以来的起床习惯,赵明月睁开眼睛,听着这熟悉的声音,眼眶不由得有些发热,原来这一切并非是做梦。

她摸着黑穿上衣服,然后掀开厚厚的麻布蚊帐下床。打开房门,大门已经开了,母亲也起来了,正提着鸡笼子往外走,看见闺女:“明月,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

赵明月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从□□点就开始一直睡到早上五点,这么长的睡眠,这么安静浓黑的夜,质量之高就别提了。她笑了笑:“我已经睡醒了。”她走到厨房,准备去挑水,发现水桶已经不见了,估计是父亲挑水去了,“妈,我爹去挑水了?”

胡年春说:“嗯,你去把咱家菜地浇一浇吧。”

“好。”

外面天色微亮,人们都趁着还没到上工时间抓紧种菜浇水,现在田地基本上都收归公有,只给每家每户留了一点自留地种菜。这点土地是非常难得的,关系着全家一年的生计,地很少,大家都极尽可能种一些周期短、产量高的蔬菜,这样才能保证一整年不缺菜吃。

上辈子父母去世后,哥嫂都进了城,赵明月就没怎么回过老家,她有点担心自己会找不到自家菜地的位置,但是她显然多虑了,纵使过了那么多年,走在熟悉的田野里时,她的脚步还是会自动寻路。

她走到菜地边,用长柄水瓢从水塘里舀水上来,泼浇到菜地里,现在是五月,还不到最热的时候,每天只需浇一次水,等到骄阳似火的七八月份,那就需要早晚都浇水了。蔬菜都是水养出来的,缺水的蔬菜都干巴巴的,特别老,有水滋养才会水灵灵的。

赵明月正浇着水,有人挑着担子从那头过来了,对方看见她,冲她羞涩地笑了一下:“你好早。”

赵明月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于有清,他们同村的,也是赵明月的同班同学,她笑了笑:“你也不晚啊。”

于有清低着头,走到水塘的码头边,将桶子沉进水中,装满水提上来:“我去浇水。”他家的自留地在上头的坡地上,水瓢浇不到,只能担水上去浇。那儿的地相对于水边的地来说,要贫瘠不少,也比较难伺候一些。

赵明月看着于有清高高瘦瘦的身影,思绪不由得飘散开来,于有清家里的成分比自己家里还差,是地主。解放前,月亮湾的茶园有一半都是于家的,虽然他爷爷并非是那种为非作歹的恶霸,但是大地主这个身份已经足以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了。他们家便成了月亮湾地位最低的一家,招工、升学这些好事全然都轮不上他们。

所以尽管于有清十分聪明,但也只能跟她一样,念了初中就没法再升学。于有清的姐姐于有芬是她三哥的同学,长得很漂亮,赵明朗曾经还和她谈过恋爱。有一次一个厂子来村里招工,于有芬的条件刚好符合,赵金云说只要于有芬肯陪他睡,就推荐于有芬去,于有芬鬼迷了心窍,听信了赵金云的话。结果赵金云占了便宜,于有芬也未被招去,还怀了身孕,她悲愤交加,觉得实在太过丢人,便投河自尽了,幸亏被人救了。于有芬的大哥于有义知道这件事,怒不可遏,将赵金云揍了个半死。

于有芬堕了胎,在家乡待不下去,和她大哥一起跑到新疆去了。于有清参加了77年高考,考上了大学,怀恨在心的赵金云卡着于有清的档案和户口关系不给转,于有清转不了户口和档案,就上不了学,他甚至还跑到学校去帮忙,也未能成功。于有清愤恨难抑,将赵金云打得半死,甚至连腿都打折了,自己连夜逃到新疆,投奔他哥姐去了。

于有清兄妹几个背井离乡多年,边疆苦寒,环境艰苦,于有清三十来岁的时候,死于一场雪崩,永生没有回归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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