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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 猛虎 2043 字 2023-10-16

后那句话居然应验了。

丹西领主回去后不多久,还真的派人给我家送来一副匾额,上书“农桑状元”四个大字。这副匾额,一直悬挂在我家院门上。爸爸妈妈视之为心肝宝贝一样,每天都细细地拭擦,不让它染上一丝灰尘

爸爸无私地传授耕种知识和技能,也使得我家成为左邻右舍中最受欢迎的农户,我到小伙伴们家里去玩,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都争着往我手里和口袋里塞好吃的。

真的,实在是太好吃啦我吃过纯正罗曼风味的火腿、布鲁斯岛独特手法腌制的碱鱼、斯甘特老大爷烤出来的麦饼、呼兰厨师做的羔羊条、詹鲁大婶煎的土豆片哈,真是数都数不过来

咱们邻里的关系也都特别要好,特别和睦。

别看在西大陆,斯甘特人和罗曼人杀得两眼通红;在东大陆,远东人和呼兰人有长期的历史积怨;在中部大陆,闪特、塞尔、詹鲁三个大国互相欠下累累血债;可一进了咱中央郡,不论来自哪里的移民,再没人记得那些个家仇国恨。

大家都以一个自由民身分而自豪,而骄傲

真应了那句话,天下穷人是一家,咱们下层老百姓,哪有心思管那些个破烂玩意儿。仇怨憎恨,都是那些贪婪的王侯贵族们搞出来的。农活正忙的时候,谁愿意离开家乡,放下锄头让田园荒芜,扔下牧鞭让羊群跑散,背着刀剑去砍人

以前的庄园主、贵族老爷们,根本不把咱们当人,平时把我们当成畜生一样使唤,打仗了又把我们推出去当炮灰,而在中央郡,却真正是咱自己的家。不用缴税,不用纳粮,辛勤的汗水浇灌下去,收获的都属于咱自己的

那些公子少爷、娇娇小姐,把咱这些乡巴佬土包子都视作是傻瓜和蠢蛋。甚至包括贤智院的那些贵族派领袖,平时精明能练,为国家之干城,可一到这个问题上就习惯性地莫名其妙地犯迷糊。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谁又比谁傻多少咱老百姓的心里头透亮着哩

谁对咱好,咱就对谁好,谁把咱当人,咱就听谁的话,替他卖命

到了这中央郡,不仅所有移民都非常认同自由民管理制度,把这里当作了真正的家,而且很多人都转了性子,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比如说,我爸爸就是一个。

以前吧他原本是一个胆小懦弱、谨慎入微的人,生怕惹事上身,碰到什么都躲着绕着走,可来了中央郡,他却成了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

还记得那一年,无耻的塞尔人入侵中央郡,摧毁了爸爸的试验示范田。爸爸站在巨木堡的城墙上,望着远处田野上的大火,一个大男人竟然也哭得昏天黑地,好不容易才被守城卫兵们拽了回来。

回家后,他就躲进后院的柴房里劈啊凿啊干了好几天。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的不是什么自制的新奇农具,而是一根他亲手做的长矛

“娃啊以后别弄文了,”爸爸走进我的小屋,把我的童书和画笔扔到一边,将长矛塞到我手里,“咱练武”

“爸爸老了,不中用了,上不了战场,只能替自治领扛锄把子种地。你还小,长大后别干这活,要给自治领扛枪背剑谁敢侵犯咱自由民的土地,咱就拿他的尸体肥田”

第一次卫国大战后,尽管我家只有我一个独子,尽管丹西领主和灰狗辖区长老都同意给予特殊政策,尽管妈妈强烈反对,但爸爸还是执意把我送进军队,让我自小接受自由军团的军事训练。

移民中央郡后,家境也宽裕了很多。爸爸特地跑到胡玛人的马市上给我挑了一匹最健朗的战马,又亲自带我到黑岩城有名的“神工锻造社”为我定制了一副最坚固、最贴身的铠甲,然后领着我走进了自由军团总部的大门。

“这个娃儿,以后就归你们啦”爸爸把我亲手交给独眼龙巴维尔。

从此,我加入自由军团童子军,开始了一名自由战士的生涯

我在中央郡生活了七年,十三四岁的儿童变成二十出头的青年,也从一个自小跟着父母到处颠沛流离的小屁孩,成长为一名受过系统军事训练的年轻士兵。

小时候,我和同辖区的小伙伴们,就与其他地方的孩子们玩不同的游戏。他们在打陀螺、抓蛐蛐、逮蚂蚱时,我们却在一个满脸横肉、断了一条胳膊的退役老兵的指挥下进行军训。

一群还吊着鼻涕的孩子,被召集到一起,在操练场上走队列。我们还经常跑到草地上赛马,到累斯顿河上赛舟,负着沉重的背囊进行上百公里的长途行军,进入山区围猎兽群

小孩子们自己垒营墙,自己做饭,风餐露宿,经常与星星作伴,跟月亮同眠

一两个月里,只能回家歇息几天时间

在童子军的军营里头,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知道有关在战场上如何保存自己、掩护战友、杀死敌人的诸多实用技巧

在童子军的军营里头,我们认识了很多同龄的孩子,跟不少未来的战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童子军完成了“成年礼”仪式,正式编入自由军团的第二梯队青年军部队后,有些伙伴会成为上司,有些伙伴会成为下属。

青年军经过三年的辅助作战阶段后,就成为自由军团的主力壮年军老兵部队。在开国时期,每年都有战争,青年军的过渡期往往缩短,甚至被直接投入主力大决战。

无论在训练、演习还是实战中,童年时就形成的默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大家心意相通,配合无间,对彼此的脾性和特长等都非常熟悉,往往一个眼神的交流,就知道了对方的想法,知道自己该如何行动,以共同达成预定军事目标

在童子军部队中,我属于罕见的另类。

大多数孩子都是深受英雄主义影响的热血男儿,崇尚勇猛奋战,对于老兵们讲述那战场上惊心动魄的场面,讲述丹西领主、别亚将军等人的传奇事迹,个个听得津津有味。很多人从小就以“小兵法家”、“小勇士”而自诩,而骄傲。

但我不同。自小我就不大喜欢当打打杀杀的武士,更喜欢做散漫闲适的文人,尤其喜欢画画,无论是远东的水墨、工笔,还是西方的素描、油画,都颇为擅长,大伙们又都称我为“军中小画师”。

闲下来的时候,我经常支起那个简易的画架给伙伴们画像,而作为交换,行军时我的背囊有人替我背,拾柴火、侦察、放哨等任务有人偷偷帮我完成。故而我虽然比较懒散,但几年的童子军生活居然也这么成功混了过来,熬到了举行“成人礼”的那一天。

我在军营认识了很多伙伴,但其中最要好的只有两个,野牛和胖墩。

胖墩不必说了,他是斯甘特人,来自拉舍尔王国的移民,与我同龄,自小时候起就一直担任长矛手。这个长着两撇胡子的家伙,矮矮胖胖,圆滚滚的,下盘极稳。十五岁的时候,他手里端着长矛一蹲,再健硕的战马也能被他挑得飞起来

胖墩后来无论是指挥小队、中队,还是大队、纵队,他的部队都是精锐王牌之一,即使在竞争激烈、盛产步兵统帅的猛虎军团重步兵中,也排得进前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