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珊珊摇摇头。
大山媳妇儿明悟:“你找茅房是吧?就在屋后头,你绕过去就是。”
白珊珊朝她投去了一枚感激的眼神,抱着孩子去了。
沈飞没有跟来,一点也不怕白珊珊逃跑。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只身在外面,可比跟着沈飞危险得多。即使是一个风俗淳朴的山村,对女人来说都是危险的。
村里多得是讨不找媳妇儿的男人,遇到流浪的孤儿寡母,会放走才怪,更何况是白珊珊这种大美人。他们可不会介意女人嫁过人,有过一个孩子。
好一点的帮忙养大那个孩子,坏一点的直接把孩子送人,直接丢了也不奇怪。
白珊珊也不敢冒险,带孩子上了茅房,就乖乖地回来了。
桌上的菜很朴素简单,沈飞担心白珊珊不吃,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在她碗里。
白珊珊倒是不挑食,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扒饭吃。
“小兄弟,我看你媳妇儿有一支可以写字的银棍子,那个叫啥呀?”老太太太好奇了,找哑巴问不出来,便问沈飞。
白珊珊心里一个咯噔,扒饭扒得飞快。
沈飞意味深长地看了白珊珊一眼,道:“那是我媳妇儿自个儿做的,没名字。”
白珊珊的那支笔,沈飞是见过的,但很少见她用,他也就没注意搜身。
没想到老板娘的那支笔也待在身上,还好村里人不识字,不然就要走漏风声了。
“我见着新鲜,还想叫儿子去买一支,不会写字,拿来画刺绣的图纸也好呀,原来是自己做的啊。”老太太满俩遗憾。
吃完饭,白珊珊精神很好,沈飞便向大山一家人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