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你等着吧,迟早我是一定会找到问题的,到时候我一定要查出真相。”
这一番话,阿光会替凌潇潇记在心里。
凌潇潇从轮回客栈走出来时,正好看到四喜正站在门外等着她,一看凌潇潇受挫的样子就知道她没成功,不过这里可不是说话的地方,四喜对凌潇潇招招手,两个人一起往街道深处走去。
“真是气人,明明这个阿光很有问题,我却只能在这里干瞪眼,什么都做不了”凌潇潇气的抬脚把面前的一个石子踹到远处,随即黑暗深处便传来一声痛呼。
“哎哟”听声音还挺苍老的,凌潇潇被吓了一跳,赶紧道歉,在换来对方的一番指责之后,凌潇潇他们这才匆匆离开。
“潇潇,这件事情你是急不得的,毕竟这次的事情是因我们而起,阿光他是完全不知道的,就算他是苏晨假扮的,那他也是没有任何时间,而且,真的阿光又在哪里呢”
四喜所说的问题,凌潇潇一个都不知道,这也是让她十分苦恼的,都这么长时间了,她却一点线索都没有,整天窝在轮回客栈中也实在是无聊,她真想出去走走。
“离开轮回客栈潇潇,现在轮回客栈就只剩下阿光了,万一出现点什么事情,他一个人是绝对招架不住的,如果半步多出现暴乱,那第一个遭殃的就是轮回客栈和阿光,那他该怎么办”
四喜的话让凌潇潇陷入沉默,她也是越来越后悔自己当初的鲁莽行径,可是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苏晨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就这样走了,简直就是一个逃兵
“那我们就这样等下去吗”凌潇潇有些不甘心,她就是想出去,离开轮回客栈,看看外面的场景,外面的世界,毕竟在这里已经这么长的时间,她已经没有多少耐心了。
“再等等吧,你想要的终究会在某一天来临的。”四喜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倒是让凌潇潇有些弄不明白了。
四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两个人一直往前面走着,一边走一边说,丝毫都没察觉到,就在他们刚刚走过的一片阴影处,一双猩红色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在黑夜中看着格外醒目。
就当两个人的身影走远之后,那个处于黑暗中的身影背后突然长出一双通明如蝉翼般的翅膀,悄无声息的呼扇了两下,随即猛然彻底张开,转眼便飞入黑暗中,不见了踪影。
当凌潇潇和四喜回来的时候,他们先是在轮回客栈对面不远处的木头桩子上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旁边不远处的那个大石头突然睁开了眼睛。
“你们闯祸了。”这句话突然冒出来把凌潇潇和四喜吓了一跳,但是随即这句话也是让他们心中一惊。
“您这是什么意思”凌潇潇颇为惊讶的问道。
大石头重新闭上眼睛,片刻后缓缓说道:“苏晨消失的事情被泄露出去了,可能现在已经传遍整个半步多。”
第777章狼人一
路一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中了獬豸神君的奸计,不过他这是什么伎俩,居然会让自己的眼前出现一片浓重的绿雾,他已经在绿雾之中行走了很长时间,却还是不能走出去。
就在刚才他好像还听到了阿光的声音,可是他找了这么半天,阿光的声音居然消失不见了,现在他连自己身在何处都不知道。
“喂,你在哪里快点出来,我不跟你斤斤计较了,这里是轮回客栈,我算是客人,你怎么着也不能这样对我吧。”
路一对轮回客栈并不是很熟悉,他也没打算怎么样,毕竟这里是人间的地盘,自己就算是客人也应该遵守他们这里的规矩,说不定他现在已经闯了大祸还不自知。
可是路一已经说了半天,却还是没有看到獬豸神君的身影,不光是他,就连阿光和其他人的都没有。
“奇怪,到底去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眼前一道极光突然照射过来,直接射在路一的眼睛上,害的他顿时什么都看不见,眼前白茫茫一片,随即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是在城郊一个比较偏僻的集市上,里面的货品杂乱而且参差不齐,但是唯一的相同点就是,从来都没有人问起过那些货品的来源,更不会有人泄露出货品的去处,这是这里不需言说的规矩。
一个头发凌乱,脸上胡子拉碴的男人行走在其中,就像其中任何一个行人一样,他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是那些在这个集市上呆了有十年之久的人都是可以一眼认出这个人来。
狼爷,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但也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冒犯,狼爷没有朋友,不善交谈,但是只要有人请客喝酒,他是肯定会去的,从没见他拒绝过。
狼爷爱喝酒,还是烈酒,当初曾经有人看到他一口气喝了三坛酒却不带脚下打晃的。
狼爷的住址是在城外一个山林里,那是他自己搭建的小屋,狼爷喜好狩猎,每天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背着弓箭带着匕首去山里溜达一圈,却没有一个人见过他曾经捕获过什么大型猎物,最多的也不过是野兔和野鸡而已。
十年前,狼爷只身一人来到这个城镇上,因为他的那张陌生的面孔,从一开始他是并不受欢迎的,自然也会有地头蛇主动去找他的麻烦。
一开始的时候,狼爷并不予以理会,可地头蛇却不肯善罢甘休,几次警告都不管用之后,在一天夜深,大雨磅礴,地头蛇带着手下几十个人将狼爷所住的小屋包围了。
第二天从山林中回来的只有地头蛇的半边身子,其他人全都交代在山林中,地头蛇被吓成了傻子,张口闭口就是“狼,狼,吃人”。
没人敢问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从那以后狼爷却多了一个称呼:狼爷,不管是谁,在看到狼爷的时候都多了一份敬畏,但是狼爷也不稀罕,自己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对于其他人的恭维完全不当回事。
渐渐的,狼爷和这里的人打交道多了,那些人也是知道了狼爷的一些习惯,喜欢打猎,喜欢喝酒,还有喜欢拿钱杀人。
打猎只是狼爷的一个喜好而已,他真正的身份就是一个杀手,最冷血无情的那种,这样想来,地头蛇会被杀的只剩下半边身子,那也不足为其,但是这样一来,狼爷的名气在当地更加响亮,也更没人敢得罪他了。
一天傍晚,就在集市上的人都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之间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城门口,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动作,他们并不知道外面将要发生什么,只是鬼使神差的好像有人支配他们似的,一起看向城外。
片刻后,一辆由四匹马拉着的黑色马车缓缓从城外驶来,单单只是看了一眼,就已经让人挪不开眼睛。
马车很大,很高,很气派。
黑色的马车上有一个黑色的锦绣布料,在布料的底下边缘处,居然用金线绣上了腾云的图案,看起来大气磅礴,十分霸气。
gu903();车上站着一个赤膊的光头大汉,胳膊上绑着一个黑色的布条,同样绣着金色腾云图案,鼓起的肌肉把布条都撑紧了,看起来十分强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