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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依靠,有支撑,有强大的帮手,那我或许还有逃脱危机的可能,但是,偌大的京城,我是那样的孤立无援,唯一站在我这边的墨镜女,又没有一点实权和实力,我根本没法指望她,我能依靠的还是只有我自己。

但我自己,又怎么能对付那么多饿狼和猛虎

如今的我,当真是履步维艰,可要我就这样回去,我真的做不到,无论怎么样,我所能做的,唯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望着茫茫夜色,呆立了许久,直到一阵冷风吹过,我才猛然惊醒,随即,我甩了甩头,转身走回了车内。

一坐进车里,墨镜女就满脸好奇的问我道:“吴情,刚那个杀手和你说什么了啊,为什么他没有对你动手”

既然墨镜女在这事上没法帮到我,我也无谓让她跟着操心,所以,我并没有告诉她实情,只是很随意的回应了句:“他看出了我的实力,知道自己不是我的对手,知难而退了”

说完,我还对着墨镜女坦然一笑。

墨镜女不傻,她能瞧出我笑容里的勉强,她估计也知道我有什么难言之隐,因此,她并没对我继续追问,只是朝我翻了个白眼,然后才动车子,飞驰而去。

接下来,一路顺畅,中途没有再遇到任何阻碍,倒是城市的夜,越来越深,夜幕已经将整座城市笼罩。

晚上八点钟,我们如期赶到了聚会的地点。这是一家十分高档的大型夜总会,据说,这家夜总会,是京城最繁华的夜场之一,今天墨镜女带我到这,一是见见她的朋友,第二还是让我见识见识京城的高级夜场。

不可否认,这家夜总会的档次是真的高,光从外形看,它就雄伟豪华壮观,而且,极其的繁华,这大门口,都停满了各种豪车,一般也只有大人物才来这种地方消费,寻常的人还真是消费不起,这里随随便便一瓶酒,就能抵得上常人拼死拼活一个月的工资了。这里,算得上是真正的人间天堂。

听墨镜女说,这家夜总会好像是几个老板合资的,每个老板的身份都非同一般,也因此,这家夜总会才能够开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方,屹立不倒。

在外面感受过夜总会的磅礴大气后,进到里面,我更是被深深的震惊了,真的有种从人间进入到天堂的即视感。一踏足内场,顿时就有一股特别尊贵的气息扑面而来,同时,我的眼球,也直接惊爆了,内心更是突然开阔了,这里完全就是皇宫嘛,宽敞豪华,金碧辉煌,别有洞天。不得不说,在这样的地方消费,瞬间就感觉自己的档次都不一样了。

说起来,我也是霸主级别的人物,在省城,我算是活在金字塔顶端,我见识的大场面不少,甚至可以说,基本上什么都见识过。但,到了京城,我忽然就觉得自己眼界浅薄了,好多东西都能让我大开眼界,大吃一惊。我真的就跟个乡巴佬一样,一边感受着夜总会的繁华,一边跟随墨镜女走着。

在服务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一间包厢,这是一个豪华包厢,里面很大很宽敞,十分的富丽堂皇。我们进来的时候,包厢里已经七七八八坐了好多人,当然,大部分都是我熟悉的面孔。在京城待的这些日子,墨镜女已然带我见了她的大部分朋友,有的都见过数次,聊的蛮熟,都能叫上名字了。不过,今天的聚会比往常要热闹的多,里面还存在一些比较面生的人,是我以前没见过的。

墨镜女一露面,包厢里的人立即过来跟她打招呼,看的出来,这些人就算身份再高贵,对墨镜女也都比较客套,墨镜女也很熟练的跟他们打招呼。

客套完,墨镜女才问道:“正主怎么还没来”

墨镜女话音一落,立即,就有人接话说,正主有点事,要耽搁一下,晚点再过来,不过,他已经说了,让大伙尽情的吃喝,所有的单都是他买。

就冲这一句,也足以表明,这正主的豪气云天,在这样一个豪华的夜总会,这么多富家公子小姐的聚会,所用的开销,那得是多大一笔巨资,但他人都没来就放下了话,说他买单。可见,他绝对是级有钱。

在出之前,墨镜女就和我打过招呼了,说是趁今天的聚会给我引荐一位重要人物,我想,这位重要人物,应该就是迟到的正主吧

听到说这位正主会晚点来,墨镜女的眼里明显闪过了失望之色,显然,她今天来这聚会,最在意的就是这人。不过,墨镜女的失望也是一闪而过,很快,她就带我融入了团体的氛围里。她先是给我介绍了我以前没见过的朋友,这些人,也都是一些很有本事的二世祖,爸妈在京城都有一定的地位,他们自己的能力也不弱。

来京城这些天,我见过的京城二代不少,感觉,他们都不是混吃等死的人,不是啃老族,他们都有自己特有的本事。似乎,他们都知道,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社会,你不努力,就算父母再牛逼,都会被社会淘汰。

目前为止,我所见过的这些二代,都不是无能者,起码不像省城那边的一样,仗着自己家里有点地位,就知道吃喝玩乐,仗势欺人。京城很少有这样的人,在这里,越是牛逼的人,反而会越低调。

总之,我跟这帮京城二代结交,就不会吃亏,也正是知道这一点,我才会跟随着墨镜女,不断的认识她的朋友。

墨镜女的这些朋友,以前顶多把我当保镖一样对待,不会真心看重我。但,有了上次我救慕诗涵的事后,这帮人不由的就对我刮目相看了,他们从那次救人事件当中,知道了我的武力不凡,更知道了我不怕死的精神,他们现了我的闪光点,所以,对于我这个人,他们终于有所看重,至少,不会只把我当成奴才。

今天,我和这些人总算是处在了一个地平线上,我能跟他们平起平坐了,甚至,像白净男这种崇尚武功的人,还对我比较敬佩,由此,他对我也更客气了。

相互打过招呼之后,接下来,聚会算是正式开始,我们所有人就在这包厢里,大吃大喝,所谓的聚会,其实也就是伴着吃与喝,聊天打屁培养感情。

对我来说,没什么是接受不了的,唯一蛋疼的,就是敬酒这事。今天除了那个正主,我好像也成了这场聚会的主要人物,毕竟,有好些人是因为我英雄救美一事,特意冲我来的,所以,在开吃以后,他们纷纷跑过来和我敬酒。

一两个人敬还好,多了人敬,我就有点扛不住了,他们的热情真有点过度了,但他们如此热情,墨镜女也不好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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