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上柱国至都督十一等勋官,和置特进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以加封有功劳的文武大臣。废除郡制,将天下改为州、县二级制。地方官九品以上任免权限为吏部所掌,加强中央集权。废九品中正制,开皇七年定制,每州每岁贡士3人。
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下诏,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这便是科举制度的雏形。刑法方面。开皇元年,隋文帝命高熲、郑译及上柱国杨素、率更令裴政等人修定刑律,是为《开皇律》。《开皇律》废除了宫刑、轘裂、枭首、鞭刑等酷刑,并规定非谋反不得全族连坐。开皇三年,删除旧律令中的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一千余条,只保留各种治罪条款五百条。
《开皇律》比前代刑律更为宽明,简明切要,疏而不漏,以至于《读通鉴论》赞道:“古肉刑之不复用,汉文之仁也。
然汉之刑,多为之制,故五胡以来,兽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惨。至于拓拔、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绞、斩、枭、磔,又有门房之诛焉,皆汉法之不定启之也。政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绞、曰斩,改鞭为杖,改杖为笞,非谋反大逆无族刑,垂至于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
开皇十二年,隋文帝下诏:“诸州死罪不得自行判决,须移交大理寺审理复查,复查之后再呈奏尚书省裁决。”后来隋文帝于开皇十五年下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
这便是死罪三奏复议制度。农业方面。隋初,在北齐、北周均田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均田制,限制地主豪强兼并。同并采取轻徭薄赋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为防止隐瞒人丁数,逃避赋税,隋文帝于开皇三年,令州县大索貌阅,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
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之后清理出漏丁男44.3万人,共计164.15万口。而又实行“输籍定样”,将户口数变为定薄,以此收取赋税。
隋文帝又下诏建黎阳仓、常平仓,华州等粮仓,由水路依次转运,每仓存粮皆在百万石以上。存粮一直到唐太宗时期还未用尽,可见隋文帝时期的富裕程度。
开皇十年隋文帝诏府兵入州县户籍,兵农合一自此始。商业方面。隋文帝统一了币制,废除其他比较混乱的古币以及私人铸造的钱币,改铸五铢钱。五铢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文化方面。开皇三年,隋文帝下诏求书,献书一卷赏绢一匹。“民间异书,往往间出”,“一、二年间,篇籍稍备”。
隋朝藏书是中国历代最为丰富的,不过后来大部分毁于战火之中。不管怎么说,隋文帝对中国文化贡献是巨大的。
隋文帝的武功当属北定突厥。从五世纪后叶起,本是柔然锻奴的突厥逐渐兴盛,在其首领阿史那土门率领下,打败和合并了铁勒各部五万余落,开始发展壮大起来。后来突厥灭了柔然,北方戎狄悉归之,抗衡中夏。
周、北齐对峙时期,当时突厥佗钵可汗兵力数十万,北周、北齐生怕对方联合突厥攻打自己,争相与之结姻好,倾府藏以事之,以至于佗钵可汗自大说:“我在南两儿常孝顺,何患贫也!”后佗钵可汗死,沙钵略可汗立,兵力最强,为大可汗。
另有菴罗为第二可汗,与阿波可汗、达头可汗、贪汗可汗并称四可汗。沙钵略弟处罗侯,不得可汗名号,与沙钵略不睦。隋文帝即位以后,不像之前北周那样重赂突厥,突厥于是大怨。
这时,原北齐营州刺史高宝宁作乱,沙钵略便与之合军,攻陷临渝镇。沙钵略妻子是北周赵王宇文招之女千金公主(就是被杨坚拿来当借口的那位姐们),“自伤宗祀绝灭,每怀复隋之志”,天天对沙钵略吹枕边风,不断窜掇夫君攻打隋朝。
沙钵略说:“我周家亲也,今隋公自立而不能制,复何面目见可贺敦乎!”于是联合四可汗起突厥兵40万进犯,自木硖、石门两道来寇,武威、天水、安定、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郡人畜被掠一空。昔日,长孙晟(李世民岳父)曾作为副使送千金公主出嫁突厥。
与处罗侯秘密结盟,暗中查看山川地形,了解突厥各部强弱实情。长孙晟知摄图、玷厥、阿波、突利等叔侄兄弟各统精兵强将,虽外示和同,但内怀猜忌,难以力征,易可离间,便上书隋文帝提出了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的策略:“玷厥之于摄图,兵强而位下,外名相属,内隙已彰,鼓动其情,必将自战。又处罗侯者,摄图之弟,奸多而势弱,曲取于众心,国人爱之,因为摄图所忌,其心殊不自安,迹示弥缝,实怀疑惧。又阿波首鼠,介在其间,颇畏摄图,受其牵率,唯强是与,未有定心。
今宜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通使玷厥,说合阿波,则摄图回兵,自防右地。又引处罗,遣连奚、契丹,则摄图分众,还备左方。首尾猜嫌,腹心离阻,十数年后,承衅讨之,必可一举而空其国矣。”文帝采纳了这一建议,派太仆元晖联络玷厥;派长孙晟联络处罗侯以及奚、霫、契丹,使其内附,这样一来便造成突厥各部之间的猜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