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走出了冥河,不老山中的不世天骄出世,蜀山与昆仑相互之间更是暗流汹涌,恐怕两大古老门庭间,又要爆发一场绝世大战,正是江湖多事之秋,越来越让人胆战心惊。
这些人虽然都被人拦在了云州之上,可是这东荒同样藏着不知多少九州势力无数年埋下的暗棋,凌子风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东荒,还是个未知数,不过她最终还是没有将心中的消息说出来,就怕将温清颜的信心彻底击碎。
两人各怀心思,看着那湖塘秋色,更添一抹萧瑟无奈,
这是一条不归路,也是一条没有选择的路,他们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在这动乱的江湖中挣扎求生而已。
街道之上,
行人开始多了起来,显得有些嘈杂,凌子风三人并立而走,任雨衣走在凌子风的身边,低着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对于肩上包囊里那些各种小玩意都没了兴趣。
“少爷,”
“跟他们结盟无异于与虎谋皮,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即便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谁敢保证最后他们会不会翻脸无情,到时候我们且不是平白为人做了嫁衣。”
迟痕面色沉重,他对于此事是持反对意见的,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之下,他不可能当面直接顶撞凌子风,即使凌子风不介意,他也不能如此行事。
”痕伯,“
”这也是无奈之举,无论他们有什么阴谋诡计,我们现在都必须先摸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搞清楚天机策究竟是在图谋什么,否则始终是如芒在背,让人寝食难安。“
凌子风沉声开口,脸上的神情同样无比凝重,与君枫梧之间的博弈,虽然结果还是他赢了,可这才刚刚开始而已。最让凌子风忌惮的,并不是君枫梧,而是哪个沉言寡语的温清颜。
这个女人不简单啊
凌子风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些气馁,无论他如何试探,对方都全无反应,如同一拳打在棉花上,让你无处着力。甚至到最后他还放任任雨衣煽风点火,可这女人完全一副不关己事的模样,让凌子风更加无奈。
既然凌子风如此说了,迟痕也不在多言,三人缓慢的走着,一路无言的回到了风行归酒楼。
整个中州城,
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百姓过着起早贪黑的日子,痴汉过着傻里傻气的生活,花花公子们依然流连忘返于青楼酒肆,江湖汉子们依旧高谈阔论着江湖中的各种趣事。对于沉沦江湖的风啸阁,却没有人提起只言片语,仿佛这风啸阁从未出现过一样。对于那道血衣候亲自立下的杀神令,大家如同忘记了似的,只是城中各种江湖势力开始消散,有的不敢挑战血衣候的权威,最终选择了解散,而有的则转入了暗处,继续观望着。
风行归酒楼中,
凌子风仿佛过起了平民百姓的生活,每天不是教导一下任雨衣的武学之道,就是与迟痕两人坐在楼阁上喝茶品酒,任逍遥夫妇则每天都在酒楼中忙活,偶尔坐下来与凌子风闲聊几句。
这样的日子,最高兴的莫过于任逍遥了,这段时日以来,凌子风与他的话明显的多了许多,两人也不在像当初那般陌生,虽然还是无法走进凌子风的内心,但是他也感到很知足了,唯一让他无奈的就是迟痕,每次对他都黑着一张老脸,更别提有一句好口气的话了。
离风行归酒楼不远的地方,则是一家铁匠铺子,老板冯老才,年龄也就五十来岁模样,长得黑瘦精壮,一年前从外乡搬来这中州城内,开起了这家不大不小的铁匠铺,为人是个守财奴,所以大家都叫他冯老财。
冯老财很吝啬,
但是冯老财并不是真的有财,多数时间他都穷得叮当响,因为冯老财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喝酒,而且还专喝好酒。
按他的话来说,
人生在世,一两美酒可折腰。
琼浆玉露,万金愿换头可抛。
所以,
冯老财这一辈子,就毁在了这个酒字上。
一个好酒的男人,加上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男人,欠点酒钱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冯老财欠了风行归酒楼不少的酒钱。
任逍遥从不会主动向他要债,因为他开这酒楼就没打算挣多少银子。
冯老财有一个优点,那就是酒钱不过三,三天之内他都会主动还钱,然后继续赊欠,久而久之,这都已经成了习惯。
时间长了,熟络了之后,任逍遥偶尔也会坐下来与冯老财喝两杯,天南地北的拉着家常,谈论江湖往事。
冯老财对于江湖侠客的故事充满了好奇,只要任逍遥开口他就会静心聆听,算得上是一个很好的酒友。
任逍遥始终都是这么认为,冯老财只是冯老才而已。
第194章疯王酒鬼封烙彩,金钩拦路杀老财
冯老财只是冯老才,任逍遥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
冯老才是冯老才的话,他就真的只是一个守财奴,一个酒品比较好的酒鬼而已。
可惜,
冯老才并不是冯老才,也不是冯老财,而是封烙彩。
封烙彩,
一个非常女性化的名字,同样好酒如命,同样吝啬抠门,不过封烙彩不打铁,封烙彩只杀人。
封烙彩不只是杀人,而是喜欢杀人。
封烙彩杀人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在死人身上雕一朵花。
封烙彩雕的花并不好看,甚至是很难看,所以封烙彩讨厌吟诗作画的人。
杀人雕花,
自然是要用利器,封烙彩手中的利器就是剑,一并锋刃细薄的奇异短剑。
认识封烙彩的,都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疯子。
而封烙彩不仅是疯子,更是天才。
一个出道江湖三十五年,击杀九百九十八个人的天才。
封烙彩杀的人,与凌子风这样的人比起来,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但是死在封烙彩手下的,对于当时的封烙彩来说,无一不是江湖高手,他的一生从未一败。
封烙彩还有一个身份,不灭天宫中的天宫麾下,天人院辖下奇人殿十七王座之一,排名第五位的疯王封烙彩。
疯王封烙彩,在不灭天宫之内的天地人三宫九院十八殿,那都是威名赫赫的主,无论是谁落到他的手里,他不会管你是什么实力,什么身份,有什么权势,想打就打,想杀就杀,是个出了名的疯子,背地里大家都叫他疯狗。
既然是疯狗,当然是有主人的,在他的背后站着的,就是不灭天宫继承人洛谨溪。
天宫便是洛谨溪的忠实部属,而封烙彩虽然只是一个王座,头上还有执法使,还有正副殿主,可他的天不怕地不怕,跟他的位置没有关联,因为他是洛谨溪小公主曾经的贴身护卫,并且是小公主将他送到了奇人殿,亲自封他为忠王座。
可是封烙彩不喜欢这个称呼,他只当自己是小公主身边的一条狗,一条谁都敢咬的疯狗,所以他称自己为疯王。
只有狗才不会叛变,有的人活得连狗都不如,所以他们都死在了疯狗的手下。在封烙彩所杀的九百九十八位高手中,有一半多是不灭天宫的人,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是对小公主不利的人。
很多人恨他恨得要死,但是在小公主没死,忠于她的部属未灭之前,绝没有人敢动他一根寒毛。
gu903();疯王封烙彩,虽然是条疯狗,但他脑子一点都不疯癫,所以他现在是冯老才,也是冯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