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是我的不给钱,还偷拿
李硕心中疯狂的呼喊,眼睛死死地盯着李世民手边的茶罐。试图用眼神来唤醒他心中的那一丝羞耻心。
十分钟后,李硕失望了,看来他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
李世民随意的瞥了一眼李硕:“伤好了吗”
“多谢陛下赏赐的金创药,已经好多了。”
“还有三天,二路大军就准备就绪了,到时你随军出征。”
“是。”
就知道逃不掉与其在骊山当劳改犯,还不如去打仗呢。
李世民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李硕:“雉奴这几天老是跟朕唠叨你,什么文采绝伦,文武双全的,听的朕都烦了。朕的雉奴还小,别给朕将他带坏了。”
什么叫给你带坏了有你这么个护短的爹,还用得着别人带坏吗
不可否认李世民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皇帝。只是作为父亲,他却不是很称职,李承乾的骄纵跋扈,和他这个溺爱的老爹有着直接的关系。
“陛下若是真的喜爱雉奴,不妨少给他点关爱,多一点自由。”
想了好久,李硕还是忍不住将心中的这句话说了出来。不为别的,就为李治明知不可违,还是可以为了自己去求李世民。
“你是在教训朕”
大殿中的气氛瞬间低至冰点。
“臣不敢,只是晋王殿下拿臣当作好友。作为好友,自然要诚心以对。”李硕不卑不亢的看着李世民。
深深看了眼李硕,李世民不耐烦的摆摆手:“滚吧,看见你就烦。”
出了太极殿,李硕长出了一口气。不害怕才是假的,那种帝王的霸道威严之势,压得李硕有些喘不上气,身后的长衫早就湿个透彻。
看着李硕的背影,李世民微微一笑:“小混蛋”
一连三天,李硕都在积极准备着出征前要带走的震天雷,整整五万颗黑色的小陶罐,被两千禁卫军团团围着,一箱箱搬走。
李硕心中喟叹,只盼这些震天雷能让自己带来的那些同袍能少死几个把。
战争是残酷的,却也是最能拉近彼此感情的。那些当初并肩作战的将士们敬畏李硕。而李硕又何尝不是。
生与死之间磨练出来的感情,是最真实的。是可以在你最危难时,毫不犹豫的站在你身前。
只是时间太短,他来不及做铁罐了。若是能做成铁罐子的震天雷,那么威力最少也是翻倍的。
而且唐朝对铁的限制是十分大的,就算是李世民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凑齐李硕需要的数量。
第四十六章:醉酒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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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是一个很壮烈的词语,至少李硕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为了避免自己有天会壮烈,李硕不得不走一步看百步。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带来的那七千袍泽。
李世民的圣旨不可逆转,太原府他是一定要去的。而且他不打算告诉李治。他担心这个傻孩子会真的去找他爹为自己求情。
入夜的长安城已是万家灯火时。永乐坊的一间酒肆里,李硕一个人搂着一只烤羊腿,正在大快朵颐。
一旁的程处默,这一次竟然出奇的安静,只是默默地喝着酒,不知在想些什么。
看了眼程处默,李硕会心一笑,转念道:“你不吃吗那我可吃完了啊。”
“你这人怎么这样,没看到我不开心吗”
李硕边啃边含糊道:“看到了啊。”
“看到了你不是应该安慰我一下吗”
“干嘛要安慰你,又不是我让你不开心的。”
程处默气急了:“你那你把羊腿还给我,这是我掏钱买来的。”
话还没说完,李硕将手里只剩下一根骨头的羊腿递到了程处默跟前:“走了你走不走”
沉默了一下,程处默起身站起来,一脸严肃道:“李硕我想和你一起去太原府”
就知道是这样,不然也不会无缘无故的请自己喝酒。李硕无奈的笑了笑:“可是你跟我说也不管用啊。”
理想是丰满的,只是现实是骨干的。作为程家的长子,李世民是绝对不会让程处默去太原府的,这也是李世民对程家的一份心。
“李硕,我不想在这样活下去了。我程处默好歹也是个八尺高的汉子,你可以拿命换前程,我也能”
这个有点炫父的意思了吧。
李硕顿时脸一黑,忍住没打他的冲动。我这是拿命换前程我这是拿命换生路好不好:“你以为我想去太原府我要是有你那么一个老爹,早就抱着小丫鬟吃棒棒糖去了。”
拿起酒坛子猛灌了一口后,程处默落落的开口道:“那也不一样,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一个等着老爹蹬腿后,继承爵位的二世祖。”
“你知道吗昨日我家的家将回来了。整整两万人啊几战下来就只剩下了七八千人。老子在战场上玩儿命,儿子却在家等着蒙荫,那我还是人吗”
李硕无言以对,大家的价值观不同。换做是自己的话,他肯定会留在长安做一个安安稳稳的二世祖,做一只快乐的米虫。
显然,在这一点上,程处默比李硕的思想觉悟更高一点
只是不用想都知道,李世民肯定不会同意的。牛进达和程咬金是一起换过命的至交,肯定也不会同意。
“可是那也不用非要投军啊,你可以考取功名啊当我没说”李硕急忙打住。
“你一定是故意的”
恨恨的看了眼李硕,程处默接着说道:“他都五十多岁了,我不忍心看他到了晚年还落一个战死沙场我要去帮他,就算是帮他挡上一刀,也好过他一个人的好。”
这便是百善孝为先。
李硕沉默不语。作为一个孝子,想要到战场上与他的老父亲并肩作战。就是为了不靠祖荫活着,为了在他那老父亲危险的时候,能替他挡上几刀。
程处默的一番话,让李硕想到了自己的奶奶。如果换作是他,他也一定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就像程处默说的为他挡上几刀也是好的。
看着程处默泛红的眼圈,李硕的神情渐渐松缓下来,沉默了一下开口道:“需要我做什么”
唐朝的风气有一点李硕非常喜欢。那就是孝道。无论你高官爵禄,还是衣不蔽体。哪怕是再混蛋的人,也同样懂得孝顺。这是一个时代的特性。
玄武门校场
牛进达站在点将台上,一身金光闪耀的铠甲,在正午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李硕站在牛进达的身后,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gu903();太热了李硕不自然的扭扭身体,浑身的汗像流水一样往下落。谁规定的午时点兵,这分明是折磨人啊不行,又想洗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