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37(1 / 2)

话,说什么秦铮不但在食堂门口打了他,还他玛今年的篮球比赛冠军非他们经管系莫属。

更让林逸翰气炸肺子的是,张佳仁直言告诉他,黄莺现在变心了,极有可能和秦铮有一腿。

因为今下午在食堂门口,通过王鹏的大喊大叫,张佳仁听到黄莺让秦铮治疗什么病症,好像是啥胷部胀痛,像这种比较敏感的部位,居然让秦铮那个瘪三去治疗,张佳仁想不通为什么,他也不知道秦铮还会医术。

下意识的,他认为是秦铮目前和黄莺搞到了一起,从而黄莺给林逸翰戴了绿帽子。

当张佳仁将这个爆炸性的消息告知医院里的林逸翰后,他险些没从床上跳起来,瞬间五官扭曲,呼吸急促,嘴里连连叫骂着黄莺是个贱人,他那么优秀不去选择他,偏偏去选择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废物。

在那种高度的愤怒之下,林逸翰想都没想,马上给黄莺打去电话,结果黄莺不接,然后他才开始用微信骚扰,结果都是一样的,黄莺没有给他回复过一条信息,这让林逸翰快到了暴走的边缘。

他忍住摔掉手机的冲动,平复一下悲愤的心情,再次给黄莺拨去一个电话,只此一次,如果黄莺再不接听,他就马上开车去黄莺家里找她。

这个想法刚刚落下,手指还没有摁到屏幕上,铃声赫然响起,把他吓了一跳,之后将目光投向屏幕,上面写着黄莺两个大字。

看到这两个字,林逸翰激动坏了,不过他并没有选择秒接,而是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按下接听键。

“小莺”

他的声音依旧如同往常那般温柔,没有因为黄莺不回他的信息,从而去臭骂黄莺一顿。

他不敢,也不能那么做,黄莺不是刘诗雅那种平民校花,作为京城黄家人,自身又那么优秀,借给他林逸翰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黄莺面前耍横。

因为林广义曾经经常告诫他,要多多讨好黄莺,直至将黄莺追到手为止。

如果能追到黄家人的闺女,那他们林家不止在江南地区称雄称霸,甚至在整个华夏,都有他们林家的一席之地。

林广义在三年前就这样教育林逸翰,让他务必利用大学的四年时光,将黄莺追到手,之后成为他们黄家人的乘龙快婿。

父亲的话语始终在耳畔盘旋,致使林逸翰即便对黄莺再不满,也不敢有任何的造次。

可是

他的卑微和讨好在黄莺眼里,却是那么的假,黄莺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由于从小生活在权贵家族,一些大人物,乃至一些暗地里一套、背地里一套的小人她见得多了。林逸翰自认他的头脑很灵活,然而跟黄莺相比,他强不到哪儿去。

耳边传来的那声温柔的小莺,黄莺内心毫无波澜,她深谙这三年来林逸翰始终讨好她的原因是什么。

一方面是觊觎她的美色,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背后的家族光环。

在金江大学里,多数人不知道黄莺的真实身份,但像林逸翰这种名震杭湖城的富家公子哥,却是清楚地知道黄莺的身份。

除此之外,林逸翰的父亲林广义这些年里始终巴结讨好燕京城里的那些紫金大家族。

对此情形,林逸翰在林广义嘴里得知,黄莺家族里的能量很强大,也暗暗发誓黄莺是他这辈子都要追求到底的高价值女人

本章完

第72章断他一条腿

只可惜,他的想法仅是一厢情愿,因为打一开始起,黄莺就没有对林逸翰产生过半点好感,更别说爱情了。

黄莺仅仅是把他当作一个同学看待,双方连朋友都算不上。

此时听闻电话里传来的那声小莺,黄莺很是反感地蹙了蹙眉头,对着听筒冷声道:“林逸翰,希望你以后不要在叫我小莺,请叫我的全名,我们之间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熟悉。”

“小莺,我”林逸翰继续跪舔,希冀黄莺对他的态度能够缓和点、热情点。

结果黄莺立即打断他的话,语气毋庸置疑道:“林逸翰,有些话,我们还是说开了为好,请你以后都不要再来骚扰我,因为你不是我的菜,相应我对你也没有丝毫兴趣和性趣,今天我主动给你打这个电话,仅是想告诉你,甚至告诉你们林家,我们俩绝对不可能”

话落,黄莺冷酷地挂断电话,连给林逸翰回话的机会都没有。

“小莺”林逸翰出声呼唤,结果耳畔却传来嘟嘟得忙音。

“卧槽尼玛,臭表子,真以为自己是个圣女了,千万不要让老子把你搞上床,否则一晚上就玩死你这个贱人”

听见忙音的同时,林逸翰彻底暴走,五官狰狞,眼珠子里布满血丝,活像一头要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

“啊”突然间,他猛地将苹果限量版手机甩了出去,砸在病房里的窗户上,发生喀嚓一声脆响。

接着,手机穿破玻璃,直接飞出了外面,而玻璃也出现一个大窟窿。

“嘎吱”

病房外,始终站在门口把门的苟强、潘博二人,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脆响,以及林逸翰的怒吼,他俩对视一眼,急忙推开门走了进去。

“林少,您怎么了”苟强腿上缠着绷带,不过柱着拐杖已经能行走了。

至于潘博,手臂和苟强的腿上一样,也是缠着绷带,二人疑惑不解地看着陷入暴走模式的林逸翰。

“玛的,贱人,让老子找到机会,一定奸了你,狠狠捅破你的那里”

林逸翰还在发疯,他已经被气糊涂了。作为林家的金钥匙,打出生那天起,就是林家老一辈的掌中宝,走到哪里都是风光无限,周边人也高看他一眼。

甚至在杭湖城许多有钱有势的贵公子,见到他都是一口一个林少叫着,比方说旁边的苟强和潘博,标准得狗腿子一个,是他们林家忠诚的下人。

家境的优越,外加他自己也争气,在高二那一年,林家老爷子林国志便指定他是林家未来的第三代接班人,比起同龄人而言,林逸翰脑袋瓜灵活,城府也比同龄的孩子深沉。

gu903();诸如此项原因,在很小的时候,他便被林家老爷子看好,一度成为林家人的掌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