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深处的一处火晶矿中诞生。
他的母亲,是地底魔族中罗刹族的一名普通女子,却极为美丽,相传曾被罗刹族的一位王子所追求,然而他的父亲,却不是那位王子,而是一个不知名的虚空天魔。
当时虚空天魔一族隐遁虚空深处已久,能无视鸿沟界障出现在那里的,必是修为极高的存在,然而,这样的存在,却一夕风流,悄然隐去,连无端多了一个儿子也不自知。
婴儿时还不甚觉,年容渐长,他的身形渐渐与同龄孩童显出不同。地底魔族男子,皆身形高大,骨刺密布,一丈两丈皆有之,而他却体材消瘦,相形之下更低矮不少,浑身光滑无刺,与同类迥异。
这样长相奇怪的无父少年,成长中不知得了多少冷眼和欺凌,但他只能默默忍受,直到十六岁那一年,他终于解脱了因为他那相依为命的母亲死了。
拜别苦命母亲的墓碑,他流出了此生的最后一滴泪,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开了此方生养他的土地,再无一丝眷恋。
后来,他上到地面,想搜索父亲的消息,但地上乃是人族地盘,他这异类,岂能从容,围追堵截之下,历尽千辛万苦,十年后他终于逃到了极地妖魔所在的冰火心狱岛以为那里,该有他这魔族的容身之地了吧。
孰料入岛之后,他仍被视为异类,极地妖魔将他拘为苦役,入矿底劳作,这一干,就是百年
百年之后,也没人救他,救他的,乃是老天。
那一天,在矿坑底部――最深处最危险最没人去的地方,他因为形体之异被工头逼迫,所有苦役都休息了,他还要挖,一刻不停地挖
挖呀挖呀,挖呀挖呀,他曾这样麻木地挖了百年,连当初刚来时的希望、和来到几年后的绝望感觉都彻底淡忘了,就在他以为他终将老死矿底,他的人生不会再出现什么奇迹的时候奇迹发生了――
一锄头下去,一本残破的石质古书露出了漆黑一角
那居然是一部来自远古极地妖魔的天阶功法――蛊魔残篇
第二百七十二章我的秘密
蛊魔,即以身养蛊,以蛊炼魔之修者。
从那以后,他潜息秉志,靠着这部功法平步青云,一跃而至筑基、金丹、丹化、婴神
他从前的那些仇敌,一个个烟消云散,皆化为他蓄养的蛊虫食物,而他在魔界的声威,也愈加显赫。
从此再没人关心他是何种族,只知三大魔族中有一位神秘蛊魔,实力强横,百杀而不死。直到有一天,在他成功杀死了一位魔族强者后,从尸体身上搜出了一件魔族圣物――“幻隐青玄镜”
三大魔族四件圣物“千棱密水晶”、“幻隐青玄镜”、“不外绝尘阵心”、“九心勾琼玉”当中的“幻隐青玄镜”
魔族规矩,能凭实力取得圣物,并成功保有百年以上者,可称“圣”
故魔族四件圣物,计有“四圣”。且千万年来,风云变幻,并不固定。
其余三件圣物,多为三大魔族的皇族把持,因为那些圣物皆有密用,事关阖族气运,轻忽不得。魔皇一族本就天资卓绝,更实力强横,是以多年来并未出什么差错。
唯独这件“幻隐青玄镜”,却只对个人有用,是以成了众矢之的。三大魔族中个个都想争抢,于是在近一两千年的争抢杀戮中,反铸就了属于苍炎一个人的传奇。
四大魔圣本没有排位之分,不过若是今时今日,身处三大魔族部众之中,随便问一个魔族小孩,四圣中最厉害的那个是谁他都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蛊魔”
因为只有“蛊魔”,既没有皇族的身份,也没有本族的凭依,单靠着自己的绝对实力,护住了圣物逾两千年而不失,这样一个蒸不烂煮不死响当当的“魔”,不是四圣之首,还会是谁
然而,即便苍炎已成为了魔族中的传奇,可是这个传奇,还是会死的。
寻常魔族,寿数百年,三大魔皇一族,若无突破,寿千余年不等。而至今蛊魔已凭借自身修为活了三千六百余年,婴神境巅峰已久,却自思“神变境”无望,于是放弃了那明知必死的突破,做出了不得已的第二手准备。
修仙九大境界:
凝气境、筑基境、金丹境、丹化境、婴神境、神变境、明空境、宙神境、真仙境。
其中婴神境,乃修士登仙九大步中的第五大境界。看似只是中游,其实已几可冠绝今世,因为后面的境界,大都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也许有人成功过,但是那样的人,你却看不到,也不大可能知道,因为神变境之后,已可不拘于此界之中,能渡过罡风虚空,周游诸天世界。
孵出壳的小鸡,谁还会贪恋那破碎的鸟壳,谁还会止足那盈尺的鸡窝鸟如此,人更如此
是故,婴神境巅峰,当今之界,已足可傲视群雄。
所谓婴神者,乃是金丹境之神识,丹化境之元神,循序渐进,聚而化之。丹田之中,化为一朦胧婴儿体态,常守此先天赤子之意,能无损而近仙。故修为至婴神境者,凡间已可称为“半仙”。
九居其五,恰如其义。
婴神脆弱无比,却可出而夺舍。
但是,仅仅只有一次机会。而且一旦夺舍成功,当初婴神所含的巨大能量便会在同新躯体的痛苦契合中耗尽,修为更狂跌至新据躯体的境界,除了记忆还有所保留,其余几与新生无二。
不管怎么说,也算多了一条命修士能多一次机会,总是好的。
这条命,可是蕴含了修士上一次人生的全部记忆和经验阅历的一条命
可以说,从夺舍成功的那一刻,起点便已与其他人不同那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存在
然而,这次宝贵的机会,他却没有选择一个熟悉的魔躯,反而选择了一个人族的婴儿。
一切的一切,都只为了那句流传在三大魔族中的一句谶言:
“丹华灭,魔刀出,再出世时,当为三族共主”
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新的开始,期待一个更大的希望呢
他如是想到。
而混入丹华派的前提,便是一个人族的躯体。
于是,三十年前,他暗暗抓了数百人族婴儿,全部投入一地窨之中,用以喂食蓄养多年的数百条“红丝蚓蛊”,这些红丝蚓蛊极为珍贵,更极其挑剔,三天过后,他打开地窨,其他婴儿皆被吸食殆尽,却只有一个婴儿未死,反而还成了这些红丝蚓蛊的寄主。
这个婴儿,就是如今的苍炎――一个融合了婴神境魔圣的灵魂,蓄养了数百条珍贵蛊虫的“共生之体”。
蛊虫以寄主之精血为食,寄主的肉身损坏,蛊虫则进行修补,但这一过程,却需要消耗寄主宝贵的真元这便是苍炎肉身不坏的秘密。
后来,在十几岁时,他果真混入丹华派,从一名普通的杂役弟子做起,修为也迅速攀升,进而成为了外门弟子,内门弟子。后来因为境界突破太快,怕引人注目,他只好多领任务,常年在外,轻易不回门派。
他的修为也一路飙升,三十岁不到,便早早突破了金丹境,傲视同侪。
gu903();别人都是修为越高,越想让门派知道,因为会及早得到资源上的倾斜和无数好处。而这件事对于他,却不啻于骨鲠在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