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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大雪肆虐,呼啸的北风卷着大批雪粒,好像是铺天盖地,要把整个世界毁灭的趋势,血腥味在风雪里弥漫开来,让一切静止的物体能深深地感受到骨子里冒出来的寒颤。
马维刚睁开眼,见是两把刀对自己头面上劈来,急忙在雪地里滚了几下。与此同时,他看见了围住在他主子周围的人,一样是举起刀打算杀无赦的样子。
“三爷!”马维急喊一声。
朱璃一个激灵,从冰冻的雪地里醒了过来,把身上抱住自己的李莹推开,同时跃起向后撤。
“你们疯了吗?三爷是皇上的钦差!”马维提着剑飞到了主子面前,不可思议地喊道。
什么皇帝的钦差?他们的主子只有一个,是护国公。再说了,皇上的人,都把他们主子逼到这个份上了,他们的主子还能继续死心塌地给皇上做牛做马吗?
朱璃、马维一块抽了口寒气,眼看围住他们四周的士兵,根本都不把他们当一回事。李莹直接躲到了朱璃背后,双手扯着朱璃的衣物,小声说:“三爷,快走吧。”
走?这会儿形势不好,走是应该的。
可是,一旦一走,她——
朱璃两眼眺望过去,见远处白雪皑皑,风雪弥漫,早已不见了那人踪影。她到北燕去了,被那个男人,带走了。可能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三爷!”李莹紧紧地咬着嘴巴,两只手,纠结成一团。
好恨,好恨。
不过没有关系,刚才看李敏那情况,恐怕是气数差不多要尽了。普天下,最厉害的大夫自己都倒下了,怎么办?有谁能比最厉害的大夫更厉害,给自己治病?只要想到这点,李莹心里乐的要死。
这叫做什么?
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她那自称妙手仁心医术堪比神仙的二姐,肯定想都想不到自己有这一天吧。
这叫做活作孽!有那么好的医术有什么用?难道不知道大夫不能给自己治病的吗?活该死了。等李敏自己死了,看跟着李敏的那群人怎么混,都不用混了。
李莹嘴角微微一勾,仰起脸,看着眼前男子那张几乎完美的玉颜,很冷,冷得像块玉石头一样,可是,有什么关系。要打破这张玉石头,不是没有办法的。她二姐,刚不是在她面前,刚上演了一出怎么抓男人的法子吗?虽然这个法子,她母亲王氏早有对她说过,她大姐也演示过。
“三爷。”李莹低低的声音,贴在朱璃身后支支吾吾地说,“民女说不定有三爷的孩子了。”
“什么?”朱璃眉头一皱,聚成一座大山的样子。
听得出来,他不止质疑她的话,而且,好像不怎么高兴。和万历爷听见她大姐怀孕,和护国公听说她二姐怀孕完全不一样的态度。
怎么可以没有一点欣喜的模样?
朱璃的想法很简单,她怎么可能有他的孩子?他们两人都没有洞房呢?
李莹冷冷地在心里头一声冷笑,脸上却装得无比委屈地说:“三爷,您忘了吗?之前,静妃娘娘为了三爷的婚事以及未来三爷娶妻生子的三爷王府如何整修的事儿,派人到尚书府里征求过意见。民女母亲王氏,接到静妃娘娘的好意之后,让民女亲自带信回静妃娘娘的话。”
朱璃逐渐地想起了这回事儿,那时,为了自己王府里修路要用到的玉石,静妃主张从北方的商人手里购买。
刚好,王氏有这个门路,可以拿到比较便宜的价格,并且为了讨好他们,王氏还愿意出一半价钱,为三爷府添砖加瓦。利益面前,静妃哪有不接受的道理。静妃当初接受王氏,原因也在于谁都知道王氏这个人精打细算,很能敛财,听说个人私库的银子,早就超过李大同本人和尚书府了。
他当时本是不想接受王氏这个好意的,可是,在静妃的游说之下,并且马维等人一样觉得他没有理由不接受。毕竟到时候李莹嫁到他府里,住他的,花他的,现在自己娘家先拿出一些补贴,天经地义。
如此复杂的情况下,那天马维被他派了出去,他也没有想到有诈,难道王氏还能并且能敢怎么诓他吗?于是,他一个人接到王氏让人使来的口信之后,到了指定的客栈,准备和卖玉石的商人签订最后的协议。
去到客栈,才发现,王氏没有来,只有李莹来了。李莹是他未婚妻,以前,两人并不是没有过单独会面的机会。他没有怀疑。
谈生意,难免不了摆宴,在酒桌上来回吃上几杯酒。那商人有意讨好他,努力给他敬酒。最后,他在客栈睡了。主要是那天他白天被就在刑部累了一个白天,晚上再吃点酒,很容易醉倒。
马维办完事来找他时,在客栈找到他,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是那晚上发生的事。那晚上,三爷对民女的热情,让民女坚定了,三爷其实,还是对民女很好的。”李莹这会儿做女儿态娇羞地说出这个事儿,“之前,民女想着,反正民女这个月要被三爷娶进三爷府里了,所以想着,等进了三爷府里再和三爷说,其实也不迟。”
马维在一旁听到这些话,已然目瞪口呆。他都惊讶成这样,更不用说他主子了吧?
这样说,他主子,是没有正式娶这个女人之前,已经被这个女人和她母亲设计了?
不要怪王氏对三女儿未雨绸缪先策划起这个事儿,主要是,那些日子,李华都看出了自己妹子和朱璃之间的感情似乎有异。于是李华私下里对王氏发出提醒。如果生怕事情有变,不如先下手为强。男人都是这样,过不了孩子这一关的。
只要李莹先有了男人的孩子,再生个儿子出来,朱璃能跑得掉吗?朱璃想跑,总得先顾虑下孩子。
朱璃的那张玉颜像是瞬间被风雪覆盖住了一样,根本看不清其中的表情,最终是张开冰唇发出了一声不觉明厉的轻笑:“丈母娘如此厚待本王,实在是令本王受宠若惊。”
“三爷!”李莹一惊,赶紧辩解,“这事儿,和民女的母亲毫无关系,而且,那晚上,三爷实在是喝多了。民女本想回去,可是三爷不让。而且民女想着,自己终究是三爷的人,能为三爷解愁,民女愿意牺牲自己的清誉。”
罪名都给他扣上了。他在婚前即毁了她的闺誉。说起来也没有错,女人,如果被一个男人沾过了,能再嫁得出去吗?
拿自己不检点的名声做威胁恫吓的筹码,如果他到时候突然临时改变主意,不愿意娶她,她带着孩子闹上公堂,让皇室皇上的名声都在天下百姓面前名誉扫地。当初,他可是为了她,牺牲掉了一个女子的名声了,现在,她为了他,不惜代价一定要把他绑架上。
“莹儿对本王,真是情深意切。”
李莹抬头,看着他那双冰冷的玉眸里,像是泛起了一丝波澜的样子,心里一动,依靠在他身上说:“莹儿愿意与三爷共生死,否则,不会冒着危险,接受皇上的圣旨一心一意来到三爷身边。”
“本王从来没有怀疑过莹儿对本王的真心。本王只想,莹儿貌似忘记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本王的眼睛不好,而据说,莹儿的眼睛,和莹儿的母亲与姐姐一样,都不好。到时候,孩子的眼睛不好,该如何是好?”
李莹猛的咬了一口唇。都是李敏惹出来的祸,非要加害她们母女三个,说她们眼睛不好,害的她大姐都被打入了冷宫里。
“三爷,其实民女和三爷,在民女的二姐对外说到这件事之前,都还不知道这事,对不对?所以,民女与三爷这个孩子,是老天爷安排的。民女相信,老天爷安排下必定要出生的孩子,必定有他的福气。而且,那到底是三爷的孩子。难道,能因为眼睛不好,就受到三爷的抛弃吗?三爷的眼睛不好,可是皇上从来没有抛弃过三爷。民女相信,以三爷的胸怀,必定与皇上一样,绝对不会抛弃这个孩子的,会更体恤这个孩子的。”
不得不说,李莹的口才,比李华好太多了。终究来说,李华那时候,是不知情之下,所以,遭受到李敏的打击之后,几乎是猝不及防,当然是毫无防备,因此跌了个惨痛。李莹可不同,眼看了自己大姐的前车之鉴,肯定要未雨绸缪了。这些话,早在李莹心里头盘旋许久了,做好了算计,到合适的机会再拿出来说。现在,正是个合适的机会。
朱璃心头动了,不是因为可怜眼前这个女子,而是可怜了自己。想自己从小到大的那种因为眼睛不好受人歧视的非人经历,怎么说,都不可能对自己同病相怜的儿子,施与同等的痛苦。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点,朱璃是懂的。
“走——”朱璃道。
李莹感觉他的手护住在了他的腰间上,其实,她知道的,在她刚才受袭击的时候,他抱住她摔落在地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抛下她不管的。
不是因为爱,也是因为这个男人要脸皮,要权,要名声。只要抓住这些,她李莹不算是都输了。
听见主子发出了一声逃命的信息,马维心里忽然间松了口气。虽然,他不见得喜欢是李莹劝动了他主子逃。可眼前这个形势,他们势单力薄,比他们人多的东胡人都拼命逃了,他们更不能不走。
只能说,护国公发疯了,不管他们是皇帝的人,不管自己只不过也是皇帝的臣子而已的身份,对皇帝的儿子下了屠杀令。
马维一步步后退,这或许是他第一次与护国公的亲卫军正面对峙,所以,所谓传言中那些有关护国公的传言,只有现在亲身体会才能知道,原来,传言不是假的。
眼前,这些人,周身散发暴戾,是从战场死尸堆里爬出来的人才有的气息,确信无疑。他们的眼瞳里,似乎对于朱璃代表的身份地位,都毫无感觉,有的,只有两个字:军令。
“三爷,你先走。”马维低声道。
他不能确定了,自己能不能护着主子全身而退。
朱璃一样,没有想到现在自己想逃,都不一定能逃。没有想到,护国公竟然都不管什么皇帝不皇帝,皇帝的儿子算几根葱的身份了。原来,他想,至多,护国公把李敏从他们手里抢回去而已。或许,在朱隶没有失去理智之前,完全,有可能继续这样掩饰自己。
呵呵。和皇帝想的一样,护国公造反皇帝的心思早就有了。只是,一直装着,掩饰着。
不知道她知不知道自己老公逆反的心思?或许知道,如果知道,那就是必定无疑的同谋了,同谋着造反,是逆贼!
朱璃眸子中忽然闪过一道凌厉:“杀了本王,有什么后果,你们主子能承担得起吗?”
没有人听他说的话,只要四周围攻上来的人,拿着屠刀,直冲他们三人砍来。李莹发出连声的尖叫。
许飞云看前面东胡人一片血海,再听背后李莹尖叫声。望着这个失控的场面,许飞云脑门上冒出了一颗颗大汗。
难怪外人都说护国公是地狱里的夜叉了。护国公疯起来,根本都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了。
一看,自己身边的女徒弟还要上前去帮着砍朱璃的脑袋,许飞云一把拉住兰燕的手臂。
“师傅!”兰燕不可置信地叫道。
来了!
由远及近的马蹄声,穿破了漫天雪海,从这里奔来。
辨认出雪海里出现的人,不是敌人的一刻,许飞云差点要给某人跪倒了。好个公孙良生,是终于在最后一刻想到这个可能的乱局了吗?
从雪海里出现的是魏子昂与其带着一小队跑来增援主子的士兵。说是来增援自己的主子,其实,大可不必。朱隶带着那几百号直奔这里的精锐,可是黑镖旗中精锐中的精锐,这样几百号人,如果都不能解决那点东胡人,有点说不过去。魏子昂和公孙良生一样,一开始更担心的是,朱隶找不到人。
黑风谷说大不大,但说小不小,地形又复杂,想突然间在暴风雪天气里,找一路人数不多的人马,肯定不容易。
因此,公孙良生对魏子昂说起了真正的顾虑,更怕找到人的时候,迟了。
自己主子的脾气是怎样的,到底是在军营里和朱隶从小一块滚到大的兄弟,魏子昂在听到公孙良生这样一说,心头才一惊,想起这回事儿。想当初,朱隶的爱马被流沙吞灭的时候,朱隶大发雷霆,命令全军火力全开,直把那些东胡人赶尽杀绝,急追八百里远。
可以说,护国公的部队能所向无敌,与主子这样可怕的脾气也是有点关系的。
朱隶,最在乎自己身边的人,像他弟弟受伤的事传到朱隶耳朵里,朱隶一样是挂心非常。
重人情的护国公,更令人敬畏。
可是,一旦朱隶发疯起来,真不是有天下有谁能抵得住的。这个事,与护国公打仗的东胡人最清楚不过的。是怕护国公带兵打仗,但是最怕护国公发疯,这样的传言,早在东胡人里传开了。
“王爷呢?”魏子昂拉住马儿,没有下马,与许飞云对上眼。
许飞云长话短说:“我要去追王爷。你来的正好,魏将军,公孙先生应该与魏将军说过了。这里由魏将军指挥比较好。”
魏子昂经他这话,望到了东西两侧的乱局,二话不说,对身边两个护卫官道:“你们到东面,制止他们,三爷要走的话,让三爷走。”
抓了朱璃肯定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毫无用处,而且,还会给自己添麻烦。
最重要的是,抓东胡人。
魏子昂亲自驾马,直奔西边的乱局。西边的厮杀声,一路响着。
许飞云拉住一匹没有人骑的马,跃上马鞍,同时从怀里掏出一只玉瓶子,扔给了身边的徒弟:“你留在这儿,不要动气。为师见到你师兄之后,会让你师兄来找你。”
“师傅。”兰燕接住他扔来的药瓶,刚要再说话,被许飞云一个凌厉的眼神一射,哑了声音。
“留着条命,以后才能更好的效忠主子,报效主子。大少奶奶,绝对不急于你这一时的表现。何况,大少奶奶现在有王爷护着。”许飞云与徒弟说完这段语重心长的话,一甩缰绳,马蹄急策,是伴随那带路的老鹰,一路去追朱隶了。
许飞云刚走不久,远处传来声音:
“三爷!”
“三哥!”
郭子达和十爷,在听到护国公正规部队的号角声之后,根本不敢在黑风谷继续恋战,赶紧带人到这后山里找朱璃准备撤退了。
听见接应的声音,刚好趁着敌方攻线忽然放松的间隙。马维和朱璃同时跳上来身边的马,带着李莹,回头去和郭子达的部队汇合。
兰燕竖起耳朵,能听见自己人的部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应该是从后山开始进攻黑风谷了。想必这次,必定能一举清除这群亡命之徒的余孽。
只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呢?
地上鲜红的血迹,很快的,被大雪覆盖。夜幕降临的一刻,万物天地,像是进入了静寂。
刮了几天几夜的北风,似乎在今晚上,有一些宁静了下来。
曾经有人说,北边的风,是和守护北方的护国公,息息相连的。没有比北风,能更体恤护国公了。或许老百姓的传言是夸张了些,可是,没有基础,何来谣言?所以,事实上,护国公利用天气,制约东胡人屡战屡胜的光辉事迹,是有过不少的。
现在谷中转好的天气,犹如护国公身边的谋士所料。
军队入谷,铲除土匪余孽。护国公的指挥营,除了前线带队攻打的一线军官,却俨然都没有入谷。
公孙良生在督军前线部队进入黑风谷以后,接着回到了黑风谷后面黑镖旗的领地。这里,才是护国公的地盘。
黑风谷拿下以后,有许多事情需要做,不过,按照护国公身边一群谋士的商议,黑风谷并不需要驻军。因为,只有那群亡命之徒,会稀罕这个天气极端恶劣的地方作为避风港。其余的,比如万历爷、东胡人,对这个地方,其实都毫不留恋。
护国公不是说放弃黑风谷,只要在黑风谷几个要道设卡就可以了,进入黑风谷这个不毛之地驻军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