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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反正五百万两,不过是信口开河而已,本来就没指望这么多。

“三元里的民变,虽说有些麻烦,但也仅仅只是麻烦而已。有总督的都标,还有我的抚标,再加上王爷你的正红旗,估计也就是几日的功夫罢了。所以,我觉得十万两,是一个很合适的数目。”叶名琛小心试探道。

“我八旗健儿,千里迢迢的从盛京赶到这里,就值十万两银子三百万两,不能再少了。”

“路途劳顿,这是真的。可问题是你们不过是来训练新军的而已,二十万两,已经很有诚意了。”

第四十六章:钦定国史贰臣传,遗臭万年

五十万两,这就是叶名琛和塔察而争论许久之后,所得到的最终结果。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叶名琛觉得,反正自己是尽力了。以广州本地乡绅的富裕程度,区区五十万两银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要知道,十三行可就在广州啊。这十三家大富翁,每一个不说几千万的身家,可是千万身家,总是有的。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商行,随便拿一点儿,五十万两就能凑出来。

更何况,借着这个机会,自己也可以多要点儿啊。估计,贪个一二十万两,是没有人在意的。

不过,找谁要呢十三行行首伍家还是潘家,还是

想着想着,叶名琛就想到了如今的局势,实在是混乱啊。鲁山贼子陈鸣,竟然直接起兵造反,还天天叫嚣着华夷之辨,叫嚣着满汉之别,实在是,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

而且,为何突然一夜之间,我大清的良好局面,就没有了呢那么多的泥腿子,直接就起来造反了,也不知道体谅一下朝廷。

正当叶名琛思考天下形式的时候,远处的林扬,却正在和史阿,谈论着他呢。

“此人就是广州本地乡绅的总代表,和那些乡绅们,关系良好,是朝廷和乡绅之间,互相沟通的一个渠道。而且,还是一个汉人,我说的没错吧。”说着,便看了一眼旁边的黄麒英。

此时的黄麒英,论官职,乃是锦衣卫千户,专门负责这广州城内的大小情报。其实,这也很适合他来干。因为,现在的锦衣卫情报人员,基本上都是原来洪门的人。

而黄麒英呢,本来就是这广州本地的黑道大佬之一。如今,摇身一变,变成了锦衣卫千户,手下的小弟,直接洗白上岸,也就很正常了。

“真人所言甚是,此人虽然是个奸臣,但是和本地士绅的关系,却是极好的。”黄麒英小声的解释道。

他可不是郑洪,也不是左宗棠,更不是老皮尔,论实力的话,也不是三品宗师高手。因此,自然不敢直接称呼林扬为天玄,所以,就只好说真人了。

至于说叶名琛是奸臣的事儿,这就更加合理了。用鲁山的复汉天子陈鸣的话说,这些汉臣,名为汉臣,可是实际上,却是大汉奸。

个个助纣为虐,帮助朝廷,镇压平民百姓,实在是一等一的大奸臣。等到未来,一定要做一个奸臣纪念碑出来。

同时,再来一份钦定国史贰臣传出来,把这些汉奸大臣们的信息,记录的清清楚楚。让他们好好地流芳百世,遗臭万年。

这一个政策,在陈鸣刚一提出来之后,就迅速的风靡天下。绝大多数的造反派们,都纷纷叫好。就连我们的朱大天子,也觉得很是不错。

闻言,林扬想了想,也点了点头。失败者必须是奸臣,必须是小人。不管谁是胜利者,满清朝廷,肯定是失败者无疑。那么,给失败者带上一个小人的名头,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

“史阿,一会儿你便出手吧,只需重伤此人即可。如果,能够让他昏迷不醒,就更好了。我的话,一旦出手,光用武功,把握不好分寸,因此就靠你了。”林扬淡淡的道。

“到时候,一旦此人重伤,城里的士绅,便会和满大人们,失去交流的途径。塔察而和赛尚阿这两个家伙,可不会为士绅说话啊。”

“到时候,他们就是待宰的羔羊,让他们多死上几个,多掏点儿银子,这民心,不就自然向着明公了吗麒英啊,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听着林扬的话语,黄麒英立即点了点头。这个道士,还真是阴险。不过,仔细思考一下,这事儿还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真人放心,卑职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等到此人一重伤,就立刻传播谣言,挑拨满汉关系,让士绅和满大人离心。”黄麒英越说眼睛越是明亮,这就是功劳啊。

坐在轿子上,叶名琛不断地回想着朱逆的事情,同时,还在闭目养神。然而,坐着坐着,就感觉不对劲儿了。

总感觉,好像要大祸临头一般。而后,叶名琛便不安的,看了看自己的周围。

五十名甲胄齐全的护卫还在,这些护卫,乃是自己招募而来的私兵,都是兵营之中,挑选出来的百战老兵。个个都是杀人不咋眼的坏种,都是实力派。

十人联手之下,更是可以轻松围杀先天高手。五十人结成军阵,即便是自己这种宗师高手,也要头疼。

此外,还有十名大内侍卫。这是当上广州巡抚这个官职时,朝廷特意给配备的。既起到了保护的作用,也起到了监视的作用。而且,每一个大内侍卫的修为,都是先天高手。

此外,还有自己的三名属下,也都是先天高手。自己的管家,还是四品的高手。

此外,一旦此处发生了什么,最多半柱香的时间,赛尚阿、塔察而他们,便会赶来。最多一盏茶的时间,广州城中驻扎的四千抚标,就会赶来。

因此,叶名琛想了想,也不觉得凶手有什么机会。便不再理会。继续关闭了帘子,开始闭目养神起来。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巷子里面。小巷比较黝黑,比较窄小,同时,还很长。

看着众人到了此地,史阿挥了挥手,周围的数十名黑衣人,便齐齐举起了手里的强弩。

这就是有储物戒指的好处了,此界自然是没有的。即便有,也很少很少。里面的空间,也小的可怜。

哪里像史阿、林扬他们啊。谁身上不带个七八个的,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天选者。

作为一件主世界的标准商品,储物戒指本身的价值,并不高。也就是一千两,或者几千两的事儿,就可以买到质量很好很好的啦。

但是,这些并不起眼的储物戒指,在轮回之地所经历的世界之中,却是最受欢迎的物品之一。

一个长一丈、宽一丈、高一丈的储物戒指,只要愿意,装上十余张强弩,外加上百只箭矢,还是轻而易举的。然后,多带几枚戒指,几十张强弩,不就有了吗。

蔡琰便用一枚储物戒指,找朱大天子,换了几十万卷书籍,这还是因为,朱大天子,只收集到了几十万卷而已。一旦收复了广州,上百万卷,也不是不可能啊。

gu903();几十万卷啊,拿到主世界去刊印,拍卖,几百万两,甚至是几千万两,也能卖得出去。而且,还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