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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只不过这一切需要从头开始,慢慢开垦。历经千辛万苦,才能发展起来。但是美好的前景,却已经注定了。

不得不说,不管在什么时代,每座城市的中心,总是在市政府附近。尽管这里是三国世界,也同样如此。

此时的林扬,手中握着一块晶石,而后晶石自动发出了七彩光芒,看上去很是美丽。

见状,县令胡峰不由得睁大了眼睛。而后感慨道:“飞鹏果然是年少有为,少年俊杰啊。这枚晶石乃是朝廷所发,专门用来检测天选者的。也只有传说中的天选者,才能让这块晶石发光。”

由不得他不感慨,想他自己出身寒门也就是小地主,乡下土豪,就和王老头的家境差不多,家境贫寒,和那些世家子们完全没有可比性。

可谓是修仙无路,肉身之道同样因为没钱的原因,走不通。后来发现自己的武学资质,实在是不咋地,武道也走不通,便开始一心一意的修炼文道了。

后来,潜修整整二十年,开始参加科举。迄今为止,已经四十多岁了,才混到了县令也就是百里侯之位。其中搞得艰辛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可是眼前的这位小哥儿,据说也是一位读书人,而且,家里比自己还穷。可是如今,却直接鲤鱼跃龙门,成为了天选者,而且即将成为高高在上的勋贵。

那可是勋贵啊,有封地的,与国同休的铁饭碗。怎么自己就没有这样好的运气呢

闻言,林扬微微一笑,说道:“多谢老父母夸奖,飞鹏能有今日之成就,不过是运气使然而已。哪里比得上老父母,为政一方,造福于民呢”

所谓的老父母,其实就是父母官,也就是百姓对于县令的别称。林扬用老父母来称呼胡峰,可谓是诚意十足。即使胡峰,也不由得高兴了起来。

只不过,想起了林扬的剽悍战绩,胡峰可不认为,这单单是运气好的结果。

杀王昆、杀王华、私蓄甲胄、私蓄强弩、后来更是毫不犹豫的灭人满门,这些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哪一条不是死罪

可以说,如果林扬仍旧是那个普通的读书人的话,此时的他早就完蛋了,又怎么可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和县令谈笑风生呢

“呵呵,不管怎么说,贤侄此去京城,必将是龙入大海,鱼跃龙门。这里有一些小礼物,就提前送给贤侄了。”胡峰笑着道。而后,便从袖子中掏出了一叠银票。

这些银票,每张都是一百两,属于不记名的,乃是当今天下第一钱庄,大发钱庄的票据。可以说,凭票即付,童叟无欺。至于数目,加起来大概有一万两银子的样子。

见状,林扬不由得笑了笑。这位县令能够从一介寒门,在没有背景,也没有钱财的情况下,混到如今的位置,果然不是等闲啊。

一万两银子,对于一个管理着至少十万户,百万人口的县令来说,不算多也不算少。可是会对于此时的林扬来说,却算是一大笔财富。所谓的风险投资,也就是这样了。

胡峰看好林扬的前途,所以就投了一万两银子。等到日后林扬发达了,真的成为勋贵了,胡峰也必定会获得回报的。

而且,林扬相信,在接下来前往京城之前,类似的风险投资,一定会越来越多的。毕竟,真正愿意暴露在阳光下的天选者,就只有这么多。可以说,对于天选者来说,只要不死,总会出头。

如此大好的前景,谁不愿意分一杯羹呢即使失败了,也就是万儿八千两银子。可是,万一成功了呢一本万利,不外如是

“伯父客气了,不过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了。”林扬笑着道,说完便直接将这一万两银票接了过来。而且,就连老父母,也一下子换成了更加亲切的伯父。这就表示,接受这份人情。

看到林扬干脆利落的收了银票,胡峰不由得点了点头,而后开口道:“不知贤侄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呢是打算直接前往京城还是怎么办”

“当然是先找些人才了,伯父也知道,等到了京城之后,就该前往封地了。到时候,不管是人才或者是钱财,统统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京城居,大不易。所以,以防万一,我打算先在县里或者郡城之中,找些人才。如果,能够收几个家将或者门客的话,那就更好了。”林扬笑着道。

可以说,天选者的传说,在这个世界之中,早已流传了一万年。每一个天选者,只要不死,几乎都是一个活着的传说。

就比如辅佐光武帝打下江山的云台二十八将,此时他们的家族,可是仍旧存留于世的。他们,可都是有封地的实权诸侯,尽管封地在边疆,尽管封地不是很富裕。可是裂土封侯,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诱惑。

闻言,胡峰不由得笑了笑。“哈哈,贤侄此举可谓是精明无比,老夫在此有一事相求。”

“哦,不知是何事啊”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他”

第二十一章: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哒哒哒,伴随着一阵整齐有力的马蹄声,一面迎风飘扬的大汉红色军旗,当先而来。旗帜之下,则是十余名趾高气扬、气势不凡、很是英武的矫健虎贲。

在这十余名骑兵之前,则是一位白袍小将。和后面衣着简单,只着皮甲的伴当们不同,这名小将身披白袍,在剧烈劲风的作用下,直接就飞扬了起来,很是惹眼。

白袍之下,则是一副更加骚包的明光铠,胸前的护心镜打磨的光亮无比,日光照耀之下,即使隔得很远,也依旧醒目无比。不用说也知道,这种隋唐时期才流行的明光铠,这么早就出现,和轮回者们,也是分不开的。

与此同时,腰间还别着一柄横刀,马鞍上还挂着一幅弓箭。手中,则是拿着一杆丈二红枪,长长的枪杆,美丽的红缨,麾下还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彼此映照之下,更加显得英武了。

不用说,这个骚包到了极点的家伙,就是胡县令的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胡永了。

见状,林扬不由得有些无语,这么骚包,还骑着白马,身穿如此亮堂的明光铠,手里还拿着颜色如此鲜明的红缨枪,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啊。

一下子,林扬就感觉有些牙疼了。当即苦着脸道:“额,伯父啊,这位是不是评书听多了别人白马银枪,一身明光铠,那是自己实力不凡,不是四阶就是五阶。所以,才故意如此穿着,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以起到振奋己方士气,打压敌方士气的作用。”

“可是,这位实力不过一阶圆满的样子,也就是练皮圆满而已,竟然也如此穿着,不消多,只需几名善射的弓箭手,便可以直接取其性命。这么显眼,逃都逃不掉。”

说完,林扬就感觉有些头疼了。大不了一会儿在看看他的实力、性格、气运等。如果真的不合适,就算是得罪这位县令,也不会收这种人当小弟,这不是坑人吗

闻言,胡峰不由得苦笑了起来。林扬所说的这些问题,他也知道。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舍不得管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