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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见雄不但不答应和解,还坚持违约。并且,他按照庭审流程,让搭档虞美琴再次陈述了他们答辩状上关于反诉的理由。
很显然,有反诉的情况下,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苹果公司想放过都放不下的程度了。
虞美琴做惯了总结陈词,这次的内容也是她提前吃透了的,帮冯见雄分担一些,也是很容易胜任的。
“请尊敬的审判长注意——我方正是基于苹果公司通过所谓的法律手段,如此蛮横干涉我国公民对私有财产的使用/处分权的行使。当庭提出反诉,要求苹果公司承担妨害的侵权责任,并立刻停止侵害。
任由我方当事人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处分其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公然使用其IPHONE-3GS,在公众可探知的网络空间,发布显示为来自IPHONE-3GS平台的内容。苹果公司如果觉得我们违约,可以BAN机,可以以违约为理由取消保修服务,可以禁止其使用部分网络增值服务,但唯独无权要求我方当事人停止使用。”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相信有些人也看过YOUTUBE上不少视频,上面有些卖弄自己有钱、博取网络关注和流量的用户,主要是美国用户,会使用自动枪械扫射击毁他们买来的IPHONE手机,也有些人会用液压机把IPHONE压成碎片,博取观众一笑。
从法律上来说,马和纱小姐把她自己购买的手机系统破坏掉,与那些YOUTUBER们把手机用枪打烂、用液压机压扁,是一个性质的。那就是对自己拥有绝对支配权财物的处分——。
或许,苹果公司口口声声认为这种处分中,也附随导致附着在手机上的部分可期待利益的减损、灭失——比如,苹果公司会认为:
‘我一台手机其实卖5000块还是亏的,我应该卖6000块。之所以只卖5000块,是因为这台手机上搭载了封闭APP来源的IOS系统,所以我们可以期待每台IPHONE在其生命周期中,因为购买正版付费APP,可能还会为公司带来1000元利润,所以我们才在销售硬件时降价了1000元’。
但是,这种认知和理由,是不能够对抗物权绝对权的。他可以学习索尼公司对于破解机的处罚,可以BAN机,可以禁网络对战功能,可以停保修,可以用任何违反用户协议时约定的、合法的违约条款。但,唯独不能限制用户对自己财产的神圣处分权!”
虞美琴的陈词说完时,场内是肃静的。
人人都有一种震撼,但没有人知道如何表现才好。
他们只知道,今天的事情闹大,他们似乎要见证一段历史了。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三百年来,资本主义法制化优越于封建时代的三大根基柱石,是西方世界的立国普世之本。
换句话说,今天要是在美国,有一桩案子最后被援引剖析后,被认为是动摇这三原则,那就是在断资本主义现代法治的根了。
当然,中国也有《物权法》,但我们的描述,没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资化的字眼。但意思是差不多的。
把这么多根基性的原则提到司法实践中来,而且是第一次。这已经不是一个中院的法官有水平当庭决断的了。
事情已经闹得太大。
……
“冯先生,有一点请你注意——请不要对任何媒体谈论在审案件的法律解释。如果你不能守口如瓶的话,我们会依法以‘干涉司法独立’的事由,对你进行合法、正当的处置。”
最后,离开法院,等待再次开庭或宣判时,冯见雄毫不意外地等到了一次警告,是一个带队的法警转达的。
当然,这种警告是合法的。因为民众大多是不懂法理依据的,很容易形成舆论暴力。所以不许媒体报道分析在审案件的具体内容,是世界各文明国家几乎都同行的做法。
“当然,我本来就没指望暴民支持我。何况,我相信暴民中果粉会比五毛还多。”冯见雄答应得很干脆。
(注:这里的果粉,特指苹果粉,跟政治无关。也不是跟五毛相对的,巧合而已)
“雄哥,你觉得我们希望大么?我看你说的道理都好对啊,可是那个坏法官好像没打算按法理来判呢。”
马和纱捉着冯见雄一只手,垂在那儿反复摇摆追问。因为场内人还挺多,她也不敢做出过分亲昵信赖的举动。
冯见雄还没回答,旁边的虞美琴先有些悲观地说:
“我觉得不好说,这种案子,哪里是讲法理能解决的。而且我们援引的法条,说到底司法实践化程度太低,只是些原则,没法落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