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节(2 / 2)

gu903();陈玉凤已经整理完房子了,正在刷锅,回头一看,笑着说:“我原来总在那儿做针线,顶针可不得放在那儿。”

“这地儿风大吧,一个风口,你坐这儿干嘛?”韩超说。

“你可真是个傻子。”陈玉凤说着,搬了把凳子过来,示意韩超坐到墙边,指着远处问:“你能看见啥不?”

“大路。”韩超说。

陈玉凤结了结舌,今儿她该高兴的,可忍不住的,她的眼泪就滚下来了。

“是啊,大路,哥,你要回家,得从大路上回来吧,我但凡闲下来,就在这儿做针线,你要回来,我是不是一眼就能望到你?”她说。

韩超初时没明白,却又刷的回头,望着妻子。

为什么她执意要在此住一夜,因为这房子是她一砖一瓦,为他盖的庇护所。

为什么她要用三筐青虾蘑菇去换个货郎担子,因为她知道她嫁的是个混蛋。

怕他转业后继续去当流氓,当混混,想给他谋一条生路。

而为什么她日复一日,会坐在个大风口上做针线。

是因为只有坐在这儿,但凡他回来,她就能一眼看到。

这些如今听起来可笑的事,都是陈玉凤为了他,为了他们的小家,熬心沥血的谋划。

她笑着说:“你回来那天一帮婶儿叔伯们都说你从小路上来了,可我知道你没有,那天我一直盯着大路口呢,你都没从大路口经过,咋会从小路来?但我盯了七年,没盯住,你个没良心的,费了我七年的眼睛,开着车回来了。”

然后,这个没良心的不知道她曾多么辛苦的等了他七年。

陈玉凤呢,因为梦里那本书,她什么都不敢说,把一切藏在心里,跟着他走了。

其后六年,她一直在努力,拼了命的想赶上他的脚步。

而就在最近,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不但追上了韩超,甚至还在某些方面超过了他。

夫妻之间,据说当一方在各方面超越另一方后,因为眼界不同,也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了,渐渐的就会越走越远,就像书里的她和韩超,最终陌路。

而且书里还说,这是很正常的,是个社会问题。

但陈玉凤不觉得,她也不会。

韩超这个丈夫,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

是她苦等了七年盼来的。

她即使在某方面超越了他,也不会觉得有多骄傲。

毕竟是先有他跨过生死,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又历尽艰难回到家,才有的她进城。

是先有他认认真真,兢兢业业的工作,从一个混混,变成了一个国家,部队可以信赖的干部,领导,她才有机会能去接触到那些,能让她变好的机会。

夫妻是个整体,他们力朝一处使,心往一处聚,才有了今天的好日子。

而这时,她也该圆一下自己那七年苦苦期盼的愿望了。

她坐到了椅子上,轻声问:“咱家的蓝花楹好看吗?”

“好看。”男人说。

她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让他看一眼五月的蓝花楹,此刻陈玉凤好满足。

她再指远方:“这儿的晚霞,是不是比战场上,比越国的好看?”

那是个两侧是高山的豁口,两旁的山口上松柏参天,晴透了的天,即使日落西山后,它不会变黑,而会是一种,透明的,仿如镀了金一般的蓝色。

“好看,特别好看。”韩超说。

陈玉凤往后一仰,靠到了丈夫大腿上,仰起头,开起了每每提及,韩超都会炸毛,变成刺猬的那个玩笑,她说:“我等了你七年,七年里除非刮风下雨,每天只要闲下来,就坐在这儿做着针线等你,等你的时候就在心里跟你说话,你虽不在我身边,可住在我心里整整七年,你对我那么重要,我为什么要抛弃你,去找个小鲜肉?”

韩超低头看着妻子,看着她给晚霞染上两酡晕红的面庞,看着她弯弯的眉,看着她噙的月牙儿一般的嘴唇,和她盛着晚霞,盛着这世间一切美好的眼睛。

良久,他缓缓屈膝,跪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坦白了。

当初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因为听了程响的《等你归来》才有的灵感。

快完结了,不要吝啬你的手指,夸夸我。

第144章终篇

陈玉凤再回指她已经泛了旧的屋子:“咱的家漂亮吧。”

“漂亮,特别漂亮。”韩超说着,把头放在了妻子的大腿上。

仔细打量,她盖的屋子真好看,青砖灰瓦,屋后有炫目的蓝花楹,院前是花墙,矮矮的花墙上铺满了五月灿烂的春光,在这温柔的晚风里,暖,浓香馥郁。

这是她一砖一瓦,给他盖的家。

陈玉凤捧着丈夫的脑瓜子,忽而一戳:“可你从战场上回来,一眼都没看,进门就张嘴要钱,你知不知道我当时有多生气。”

韩超蓦然抬头,望着似嗔似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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