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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决定。

陈森然完全知道寂和路易十四打的是什么主意,可是他完全没有办法。

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对他们进行武力胁迫,因为如果内斗的话,将是诺克萨斯人最想看到的情况。

所以不得不说,对方的阳谋成功了,至少已经成功了一半。

现在陈森然只能听着那两个王八蛋嘴上软绵绵的说着,哦,我想我们还是稳一稳吧,或者我们来留守这里,以免被对方断了后路,然后态度死硬地坚决不肯出战。

唯一值得欣慰的一点,大概就是均衡教派还是象征性地派出了他们的暗影三忍,带了大约不到五百人当作斥候,协助大军作战。

五百人,可真不够塞牙缝的。

“所以你就真的打算让他们在我们背后安心地准备随时捅我们刀子”格雷夫斯叼着雪茄,在马上还依旧看着书。这几天他简直是看书成狂了,就连他那把爱枪此刻都虚虚地挂在马鞍上,好几天没怎么擦拭了。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陈森然骑着马走在格雷夫斯的旁边。

在他的身旁是更多的全副武装的枪炮与玫瑰的士兵们。

这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超过五万人的部队将这片土地填充的满满当当,光是从一个地势高的地方向下观望的话,那可真是一片无比壮观的场面啊。

“这可不像你啊。”格雷夫斯头也不抬地翻着书。春风吹过平原,将他嘴上的那支雪茄的烟雾拉扯的无比高远,他缓缓说,“你可不爱吃亏。”

“是,我可不爱吃亏。”陈森然笑着这样答。

“说起来。”格雷夫斯搔了搔自己的头皮,抬起头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四周道,“怎么不见那个小东西了”

“我让它去做点有趣的事情。”陈森然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他那轻快的笑容在暖暖的春风里没有半分诡诈的味道。

“看来有些人又要倒霉了。”格雷夫斯笑着继续低头看书。一边看一边咂着嘴道,“啊,真想喝点朗姆酒啊。”

这是春天,春风吹彻了艾欧尼亚西岛的大平原,空气里满是春花的味道,一点都闻不到即将飘散的,血的味道。

春天真好。

春天很好。

但对于某些人来说,春天一点都不好。

杰森已经带着他两千人的残部在这一片该死的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行进了很久了。

这是他们登陆的第十五天。在经历了一系列类似于突如其来的风暴,触礁。以及狗屎的方向偏失的烂事以后,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艾欧尼亚西岛的海岸。

杰森原本以为等待着他应该是一群猝不及防的诺克萨斯人,他轻松地打败他们以后从他们最高长官那里套问到诺克萨斯后方大营的所在,然后他在艾欧尼亚人和诺克萨斯人在前线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奇兵突入,一举拿下诺克萨斯人的后方。奠定不世之功,从此平步青云,名留青史,就像是无数的传奇故事里写的那样。

但现实是,他什么都没有看到。既没有惊慌失措的诺克萨斯人,也没有不世奇功等着他,有的只是茫茫的原野,以及根本没有留下一粒米的荒芜的村庄。

那些原本应该在艾欧尼亚西岛作威作福的诺克萨斯,就像是一夜之间,都消失了一般。

“大人,还要继续往前吗”手下的副官悄悄靠了上来,低声对杰森说。

“你有什么问题吗”杰森同样压低了声音,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他的嗓子因为缺水而有些干涩。

“粮食”副官只说了一句就不敢再说下去了。

粮食的问题在一天前就已经暴露出来了,尽管在出发前得到了普罗托的大力支持,但在之后的海上航行中,因为触礁而不得不遗弃了一艘船,虽然船上的士兵勉强救了下来,但那一船的物资都沉入了海底。

原本这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因为杰森起初打得就是以战养战的想法,一登陆就大肆劫掠诺克萨斯人来获得必要物资,要知道当初他能被普朗克看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他的野外生存作战很强,所以他之前并没有把这问题看在眼里。

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很多士兵已经是在饿着肚子前进了。

就算是他这个主官也是没有吃饱今天的午饭。

“还能撑多久”杰森脸色阴沉地问道。

“如果省着吃,最多还能撑三天,可是”副官犹豫了一下还是说,“这样的话,兄弟们的战斗力将会很低,如果遇到敌人的大部队,我们恐怕”

“没什么恐怕的。”杰森很坚决地一挥手,“能撑三天,那就再撑三天。”

“大人”副官的声音里有些惶恐,如果三天后再没有得到补给,就算真的遇到了诺克萨斯人,也是死路一条

“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蠢货。”杰森看着这个胆怯的副官,眼睛近乎充血地吼道,“现在只有前进,我们才有一线生机,退后,只有死”

最后几个字,他几乎是咬着牙齿,狠狠抓紧了剑柄说出来的。

所以说普朗克选中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是没错的。

他实在是一个太合格的赌徒了,一个标准的普朗克式的赌徒。

一个谁要拦着他赌,就必须去死的疯狂赌徒。

而他,他们,都没有发现的是。

在他们目力极限的地方,有一双阴鸷的眼睛悄然退入到了阴影里。未完待续。。

s: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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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页好消息,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们终于出兵了。”

阴暗的诺克萨斯大帐里,难得没有逗弄乌鸦的斯维因坐在桌子后面,认真地看着面前的一份文件。

“那坏消息呢”德莱厄斯撩起帘布看了一眼外面颇有些沉闷的军营,转身坐回了位子上,同样沉闷地道。

“坏消息是,议会也已经动手了,现在有两万大军,超过一千个大召唤师在我们的边境上等待着,只要议会里的那个从来不愿意露脸的大佬一挥手”斯维因难得地做出了一个夸张的挥手的动作,笑道,“诺克萨斯就可能不是诺克萨斯了,哈哈。”

说到最后,他还情不自禁地笑了两声。

“这一点都不好笑。”德莱厄斯闷声说着,忍不住重重锤击了一下桌子。

他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这么长时间的无所事事,让他觉得心里就像是有一把火在烧。

此刻那把火已经烧到他的喉头了,只要一张嘴,他恐怕就要杀人了。

要不是他面前坐的是斯维因,而是别的什么人的话。

那个人的脑袋绝对已经不在了。

“别那么紧张,放松点,局势已经向着我们这边倒了。”斯维因的意态闲适,靠在椅背上,甚至开始哼一首阴沉的小调。

这首小调是传自诺克萨斯民间的一首民谣,没有具体的调子,连歌词都晦涩不清,据说是由一位诗人在杀死他的妻子后,在一个阴雨天,一边切割他妻子的尸体,一边创作出来的。

名字,就叫做乌鸦。

“从前。一个阴郁的子夜啊。

我独自沉思。

沉思那些古怪的早已被人遗忘的传闻。

这时有人来敲我的门,我站起身。

我忽然听见乌鸦的鸣叫。

呱,呱,呱。

那是什么

是少女的鲜血在空中飞舞吗

还是妓女的在黑夜里无限扩张

啊,是乌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