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森林之王,何必学猫偷腥?(2 / 2)

说不定以后结了婚,这样屡上报端的事会习以为常,华筝觉得应该先给自己打一针强心剂。

“这样的事不如让老板出面。”华筝说。

周毕华斜视她:“我就是老板。”

华筝:“……”

见兼主编的老板一筹莫展地来回走,华筝安慰着:“也许并不会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詹艋琛说不定转个身就将这件事给忘记了。只要我们努力,杂志社一定会蒸蒸日上。我听别人说,杂志社头两年处于亏本状态是正常的。”

安慰中带着实话。

“你还别说,因为这则八卦杂志的销售翻了好几倍!唉!真是可惜。”周毕华摇头。

其实当初华筝选这家也是有原因的。

她去书店买书,听那里的销售员说起,凤凰杂志社这一期突然要加印,数量还不小。

华筝听得颇为心动。

是什么样的决策和果断能让杂志突然卖得这样好?一定有什么‘秘诀’!想买一本看,居然缺货了!

在回去的路上,华筝想,如果毫无经验的自己在凤凰杂志社工作,必定受益匪浅。

“娱乐栏目是挺好的,我们得利,莫尼也得利,只不过……搭档找错了。找其他人也可以嘛!”华筝说。

周毕华眼里带着欣赏:“看来将你留下来确实有点用。小脑筋一个一个的。”

“谢谢主编夸赞!”

亲们,晚上还有一更!么么哒!距离,上一本书也是,你送我一颗钻。这里又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