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稀记得,在那个炎炎夏日的正午,赫霖用最后的致命一球,击败了计算机学院,当时的谭霄羽手里握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农夫山泉,她欢呼雀跃的将水瓶扔到空中,撒欢的就冲向了赫霖的怀抱里,她死死的抱着他汗流浃背的身子,大声的在篮球场的中央呼喊,“赫霖,我爱你!我爱死你了!”
那一次的比赛胜利,不仅仅是两个学院间的对峙,更是赫霖和顾致凡的对峙。
顾致凡就是计算机学院的,在篮球比赛开始的前一天,我们四个人,两两成双的在学校门口的一个小酒屋喝酒撸串,因为第二天就是两个学院的决赛,谭霄羽说,如果赫霖输给了顾致凡,她就给我打一个月的热水!
要知道,那时候的大学校园真是设计的太不合理,从宿舍到水房,几乎要走上整整二十分钟的路途,那也算是特别摧残人的一项体能训练了!
这个赌约敲定之后,第二天的决赛场上,谭霄羽免去了一个月的打水之灾,然而,我输了,我要给她打一个月的早饭。
没错,早上五点半起床,去食堂买她最爱的煎蛋,晚了可就没有了!
那次的篮球赛结束之后,赫霖和谭霄羽幸福的不行,而远远的,顾致凡尴尬的冲我招着手说:“老婆!我刚刚投篮的样子酷不酷!”
是的,那时候的顾致凡特别的没心没肺,他都输了,还问我酷不酷?我捡起地上谭霄羽扔飞的那瓶矿泉水,朝着顾致凡就砸了过去,稳稳当当的,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那一次,我笑了,赫霖笑了,谭霄羽笑了,顾致凡捂着额头笑了。
我犹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充足,整个篮球场上,飘着一股汗水和洗衣粉夹杂的奇怪味道,耳边是女生们不要命的加油呐喊,而那个时候,我的视线里只有顾致凡,谭霄羽的视线里只有赫霖。
如今,那些时光过去了太多年,再看看眼前的赫霖,我才发现,时间能改变的东西,真的太多了。
当初那个说着一辈子守护在谭霄羽身边的大男孩,有了妻子,有了事业,有了孩子。
而当年那个说着非赫霖不嫁的女孩,只身一人,带着伤口远走他国。
我能说是这个世界太残酷,又或是人性太险恶,摧毁了原本属于我们的青春年少吗?
好像不能,好像,我们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其实我们都没变,只不过,我们内心深处的贪婪一直没能萌出土壤,直到我们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大家都如此的贪婪。
一开始,我们真的只是想要牵住彼此的手,可是后来,却变怎么变成了,想要缠住对方的整个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