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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903();“那你现在是不是能预知生死祸福,也就是至诚之道”沈出尘关切的问道。

“不能”陈凌干脆的道:“我无法达到那种永远的祥和,这次我感受到了身上的二十六枚血窍。我把血液藏于血窍之。这血窍看似很小,实际上有种小千世界的感觉,能蕴藏无限力量。我也终于明白沈默然为什么可以那样强,他的血窍一定开发到了一个恐怖的境界。所以一旦发动所有血窍的力量,配合身上的气与血,并于一处激发,便有了移山倒海的能力。”

何为小千世界,我们所处的世界称之为大千世界。那么小千世界就不言而喻了。

沈出尘惊喜的道:“血窍之力不到通灵不能感觉出来。你竟然现在就感觉出来了,太不可思议了。”

陈凌道:“我现在如果运用天庭运劲的法子,怕是连通灵期的都不会惧怕。不过这种力量太大,我还是无法灵活把握。还是比不得通灵期。”顿了顿,道:“不过我的凌云大佛气势,讲究一气呵成,倒不需要那么灵活。”

沈出尘欢喜的道:“如果沈默然知道他对你的打压,非但没让你失去信心,反倒更上一层楼,想必他的表情一定很好看。”顿了顿,道:“那你现在怎么看沈默然”

陈凌眼绽放出精光,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不是他天资比我厉害,而是他的运气。他早年就跟无为大师学习了这种洗髓诀,一直走的最快的道。再加上他的聪慧,所以才有如此成就。”顿了顿,道:“不过我想我的运气也不算差,现在我所练的无始诀是无为大师改良过的,能够更好的大造血。这种洗髓诀练起来,能清楚的感觉到血液和力量的增长,我感觉得出血窍也在扩大。总有一天,我一定能达到沈默然的程度,甚至要超过他。不,不是甚至,是一定能”

当能真实的感受到体内力量的成长,掌握那种接触天地的狂暴力量时,再慢慢的将这些力量炼化,炼化到属于自己真正的力量。这就是感悟天道之后的奥妙,给陈凌一种吾即是天地,天地即是吾的感觉。并给予他无穷的信心,粉碎一切的信心。

这个时候的陈凌,已经不再有任何彷徨,不再对沈默然有丝毫的畏惧心理。未来再多艰难险阻,吾与天地同在。

随后,沈出尘亲自带陈凌去看给他安排的新房子。也是在校园深处,环境清幽的一栋二层小楼房。这儿有很多这种二层小楼,都是给一些属于沈出尘天纵集团的干将们居住的。这些楼房都是同一档次,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陈思琦以前一个人是住的教师单间宿舍,不过现在已经搬到了这栋楼里来。里面的客厅,卧室,厨房,浴室,等等。各种家具都一应俱全,地面也是红木地板,装潢很不错。而且是式风格,不会让人有太多的西伯利亚之感。

陈思琦知道陈凌今天要正式入住,早已在食堂领了很多菜品回来,亲自做菜。

沈出尘送陈凌到达后,陈凌挽留沈出尘留下来吃饭。沈出尘婉拒,并道:“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我们正式确定我们的团队,然后再去造神基地。”

“好”陈凌对沈出尘一直觉得亲近,真心实意的道:“尘姐,我妹妹做菜很好吃呢,你真不来尝一尝么”

“你们兄妹两好久没一起了,我在的话,你妹妹怕着呢。”沈出尘微笑说完,挥手道别。她在陈凌面前表现的像大姐姐,实际上却是整个天纵基地的首领,掌握多少人的生杀大权。

若说枭雄,怕是沈出尘才真正称得上枭雄

陈凌打量了一眼客厅,一眼看到厨房后,便自走去。此时正是上午九点,阳光依然那么的灿烂,照射到厨房的灶台上。而陈思琦见到沈出尘离开后,方才闪了出来。她看了陈凌一眼,欢喜道:“哥,我发现你变了。”

“更帅了”陈凌笑道。

陈思琦正儿八经的点头,道:“嗯你刚来这儿时,我觉得你很不开心。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又跟那会儿在部队时一样了。”陈凌当然知道这一点。那时候在部队,自以为已经是武学巅峰,所以自信,从容。但现在知道了沈默然,造神首领这样的真正高人后,依然能保持自信,从容,这其的进步不可同日而语。

且不说这些,这段日子陈凌虽然体内杂质被淬炼的很彻底,但是身上的白色t恤都已经染了一层黑色,不洗澡确实难受。当下冲陈思琦道:“我先去洗澡。”陈思琦道:“等一等”说完跑开,片刻后从卧室出来,手上多了一套很有品位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以及劲霸男士内内。陈思琦倒是很坦然,陈凌有些窘。

浴室里,洗发水,沐浴露一应俱全。就是这些洗发水的牌子上都是俄,其实陈凌也不知道是那国的,反正这儿算俄罗斯领土,自然是俄了。

痛快的洗了一个澡,换上陈思琦专门给他买的衣服,穿上后,还别说,非常的合身。足也看出陈思琦对这个哥哥是多么的上心了。

饭桌上做了三菜一汤,还有一瓶来自国的小糊涂仙。陈思琦虽然不胜酒力,却好酒,总是想逮着大家高兴的时候喝上一点。这也是陈凌后来才知道的。

这边的蔬菜少,水产多,三个菜有两盘鱼类,金枪鱼,热带鱼,再就是一点紫薯菜叶。金枪鱼和带鱼不论怎么煮,那层骨子里的腥味儿也无法驱除,陈凌虽然对菜的兴趣不大,但是紫薯菜叶却觉得很清甜,吃的倒是欢快。手机请访问:

第140章我会去接倾城

第140章我会去接倾城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沈出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而自己不觉得沈出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那么与沈出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跟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国。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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