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复生被打当日,是你和这两位一起抬他到一楼工人房的,并一起看到井医生为他治伤?”
“是的。”
“井医生走后你有没有留意过陈复生的情况?”
“有。因为三少的脾气一直不好,我们怕出大事,所以我偷偷去通知了王嫂,让他趁主人们没注意将老陈转移走。”
“你说的王嫂,就是这位原告陈佳南的母亲,王阿妹是吗?”
“是。”
“王阿妹去看过陈复生吗?转移走没有呢?”
“去看过,带去一些吃的,这个小颜也知道的,因为厨房所有的食材她都要过目的。”
“王阿妹去看了几次?有没有将陈复生转移?最后一次见陈复生是什么时候?在哪里?”
“我知道的是两次,有没有转移我不知道。”
“王阿妹和你提过转移的事情没有?”
“提过,说是如果转移,会让我帮忙,后来也找我帮忙,因为老爷子上山的事我抽不出空来,所以王嫂说会找别人帮忙。”
“法官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而江启军再问,也不过是这些细节,包括王阿妹自己,也承认自己当时想转移,但是没人帮忙,并未转移成功。
但这也只是她的一面之辞,谁也不知道她到底转移没有,而有过转移打算这个动机,却是连她自己都承认的。
“综上所证,我的当事人慕稀在火灾发生时间不在现场,并非此起案件的施予者,请法官判我的当事人慕稀无罪。”
“同嵵,双方证人及证据显示:第一,事发前三天,陈复生在别墅内;王阿妹曾有将陈复生转移的动机和安排;陈复生其后的去向现无人能够证实;”
“第二,假设陈复生事发当时在屋内,起火后必会出声求救;而对方证人李诤,连窗户按什么顺序冒烟的李第证人李诤都没听到失火后屋里有求救或喊叫的声音,这不符合常理;而原告其它证人和我方证人,均表示未听到火灾现场有求救的声音,这更不符合常理;”
“第三,当时结案的辖区刑警大队证实:现未发现除火盆之外的纵火凶器或易燃品、未证实房子里有人被烧死;”
“第四,当时大火后,慕家对于未找到的人员做了失踪人口报案处理,公安机关也受理了这起人口失踪案,又何来被烧死之说。”
“所以,我认为当时辖区对大火的结案是符合事实的,我的当事人慕青因受刺激发泄纵火,造成自家财产损失,并未造成社会影响及其它人的财产生命损害;请法官判体恤我当事人当时的心情以及火灾的影响面,判我的当事人慕青无罪。”
魏南风看着法官,条理清晰、陈词遏要的做了结案陈词。
而江启军的结案陈词,则依然抓着他已经提交的各项证据,力证慕青是故意放火烧死陈复生。
在30分钟的休庭时,法官和庭长,还有参与当年失火调查的辖区警官,在办公室做着最后的分析和判断。
而这30分钟时间里,等待在庭审大厅的所有人,都没有再说话。慕青紧紧抱着连哭都哭不出来的慕稀,眼底一片血腥的红色。
那个混乱而愤怒的夜晚,是他们所有人心上不能说的痛——痛彻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