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心疼人,一边将水递给小高僧,一边接过篮子,说道:“二姐哥,你快去吃点东西,锅里我给你留了一碗糊糊。”
五岁的娃娃好苦恼,明明是个姐姐,却从落水醒来那天后,非让人叫哥哥。
小林梅表示很忧伤的
糊糊这东西,与现代的面糊糊可不一样,林梅说得糊糊,乃是用糙米,麦麸和桑树叶搀和在一起,加水煮成糊状。
说实在话,吃货小高僧虽然饿的快发晕,在古寺也没有啥山珍海味的,但是实在对这糊糊没啥好感,闻言,先一气儿将一碗温水喝光,再对林梅道:“你去帮我端来,嗯,顺便将菜刀带过来。”她不喜欢糊糊,但作为一名合格的出家人,是不可以嫌弃食物的,小高僧勉强自己一定要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再说,到了这种境地,再矫情,命都没有了。
小高僧穿过来这半个月,以前世那绝对强悍的态度,就足以让她奠定了在家中的地位。
江氏是个柔弱的,遇事只会哭,林志虽然比原主大,不过脑子不是个特别聪明的,林瑞虽然聪明机灵,但比原主小了半个时辰,所以小高僧穿越而来就当仁不让的开始当家作主起来,关键是她醒来之后,变得口齿伶俐,脑子好使,拿了几次主意都是再好不过的。
若不是每天早上非要盘坐嘀咕一番,嘴里念念有词,说什么做早课,还有非逼着家人承认她的男儿身份,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了。
但这小小的缺点,并不影响小高僧当家作主的地位,所以她让林梅拿刀,她都没问一声,就将菜刀拿了过来,还不忘将一碗厚钝钝的糊糊端了过来。
、第003章近宝山而不得进
小高僧看了那糊糊一眼,当下掏红薯的动作一顿,眉头蹙起来:“怎么这么多”这些日子每餐都是定量的,这明显多了不少出来。
林梅舔了一下唇,小声道:“娘跟大哥都说,二哥你今儿个天没亮就起床去捡稻谷,一来一回二十多里,你身子弱,就让我多煮点给你。”
“那怎么行咱们家的食物都是算好了的,娘帕子的帐还有五天才能结,地里的谷子,也要等一个月后才能收,家里的粮食要支撑一个月,我多吃了就得有人饿肚子。”
小高僧躺在床上日子,早就将家里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说起来是头头是道。
作为禁口腹之欲的得道小高僧,此时表现出极大的高风亮节。
小高僧从自我赞美中醒了过来,想到林家的困境,得道小高僧的脑子也痛了起来,这几日她满脑子都围着赚钱打转,脑袋都快想得打结了。
现在她已经入世,再不能穿着袈裟化缘了,可除了化缘,她也想不出啥好法子可以弄到钱,急的都快头顶冒烟了。
林梅见她要将糊糊倒回去,忙出言阻止:“二哥,你不要担心了,早晨我出去挖了一篮子野菜正好补了糊糊的缺,不会有人挨饿。”
这就是小高僧穿越后比较满意的,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从骨子里疼她,虽然他们很贫乏,却竭尽所能对她好。
“那就倒半碗出来给你。”
林梅摇头拒绝,还要再劝,却被小高僧三言两语挡了回去,只得去厨房拿碗,趁着这点时间,小高僧将那藏在怀里的红薯掏了出来,分成四分,等林梅来的时候塞了一块进她的嘴里,吃的小丫头眉眼都眯了起来,那满足的模样就跟吃什么山珍海味似的,瞧得小高僧心酸的差点掉眼泪。
不行,她一定得去觅食回来了,否则一家人就算是熬过了秋天,也熬不过冬天。
看来,她要提前进山了
虽然前世小高僧是在寺庙里长大,但她所在的寺庙非常的独特,里面的和尚除了功夫厉害外,还不禁酒肉,杀生之事同样不禁,所以吃货本质的小高僧打猎的本事很不错的。
只奈何江氏的丈夫林家和就是进山身亡的,自然不同意家里的孩子再进山,再加上原主这具身体,与原本的身体,不管是灵活性还是耐受力都相差颇多,又羸弱不堪,所以小高僧才一直忍耐没有进山觅食。
但现在家里的情况已经严峻到这样地步,看来这山不但要进,还要提前进,以她这半个月刻意训练的身体,对付猛兽尚且困难,但自保应该不成问题,现在关键的事情就是如同让便宜娘松口,若是不经便宜娘同意,只怕回来之后眼泪就能将她淹死了。
就在小高僧寻思着如何让江氏松口之时,林志和林瑞垂头丧气的回来,他们年岁小,力气也小,即使肯将工钱降到成人的五分之一,雇工的也不肯要,瞧他们单薄的模样,若是负力厉害了,有个什么不对,岂不是给自个儿惹麻烦
小高僧瞧着二人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心里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佛祖这次给的修行实在是太苦了,不过作为得道小高僧,她自然不会退缩。
“大哥,三弟,过来吃红薯。”兴高采烈的招呼着二人去了空旷的稻谷场,将分来的红薯塞入二人的嘴里,不容他们推脱,然后将自个儿进山的打算告知二人。
谁知道她话还没有说完,一向不太爱说话的林志就跳了起来:“不行”
那山是好进的么连凶悍强壮的爹都一去不回,到现在生死都不清楚,柔弱的妹妹进去,别说是猛兽了,就是野猪什么的,都能要了妹妹的命。
若是小高僧知道被人如此小视她的武力值,怕是要气得掉了大牙,就算是现在这个“壳子”无法跟“原装”的比,但区区一只野猪,她还是不看在眼里的。
“为什么不行”小高僧不急不慢的说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咱们岂能靠着宝山饿死自个儿”
“二姐二哥。”林瑞看着被林凤一瞪,就急的不知道如何回话的大哥,心里献上十二分的同情,当然同情的人还有自个儿。
也不知道二姐怎么了,病了一场,变得古怪不说,连气势都变得不一样了,有种有种让人不得不遵从的感觉。
听人说,这叫领袖风范。
林瑞觉得这词用的真不错,二姐现如今的确是领导着家里这一群人。
“大哥的意思是,你一个女孩子,又没什么力气,去深山太危险了。”他顿了一下,一张瘦弱蜡黄的脸上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坚定:“我是男孩子,还是我去吧”
林瑞这些日子也在琢磨这个事情,家里真的熬不下去了,若是不想法子赚点银钱弄点食物,一家子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所以进山这个事情,他是同意的,只是觉得进山的人应该换换,让他这个男孩子去。
林志傻眼了,他还以为林瑞是要劝林凤的,谁知道居然也想自个儿进山。
gu903();他谨记着江氏的话,坚决的摇头:“娘说了,一家子就是饿死了,也不准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