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锈绿的金属光泽,散发着古老沧桑的气息。
水晶棺内,躺着大陆上最强大的血族,腥红收割者,弗拉基米尔。
血族是符文之地最强大的种族之一,体型上与人类有着高度的相似,外貌比人类更加俊美邪逸,带有一种邪恶的美感。
血族拥有漫长的生命,哪怕是实力最低等的血族,也拥有近乎三百年的生命,将近普通人类的三倍,公爵级别的血族拥有上千年的寿命,而君王级别的血族,无论是力量,寿命,还是智慧,已经处于大陆生物链的巅峰。
除了漫长的生命外,血族还拥有恐怖的自愈能力和体型绝不相称的强大力量,单纯以个体优势而言,血族几乎可以碾压人类,可放眼整个种族而言,血族根本无法与人族相提并论。
究根到底,与庞大的人族数量相比,血族的数量实在太过稀少了。
对纯种血脉异常苛刻的上位血族是绝对不会为了提高种族数量而与下等血族繁衍的,而上位血族数量稀少,高等血脉的繁衍异常困难而且孕育周期十分漫长,有时候近百年,两个上位血族都无法繁衍出一个后代。而人族在百年内基本可以繁衍五代人,漫长的演化下,人族的优势可想而知。
在种族林立,亿万生灵共同栖息繁衍的符文之地,比人族强大的种族比比皆是,人类可以说是最不具备先天优势,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弱小种族,然而人类的足迹遍布整个符文之地,毫不夸张的说,整个符文之地都被人类主宰着,人族乃万千种族之首。
根本原因,就是人类人口数量实在太过庞大,天才是稀少的,可在如此庞大庞大的人口基数下,并不稀缺,每一年都有不计其数的天才诞生,每过百年,至少会有一个超越天才这个概念的人类横空出世,踏上大陆的顶峰,与其它种族强大的存在相媲美,这就是人类经久不衰,昌盛繁荣的原因。
因为外形相似,而且同样具有智慧,血族和人族是相互了解最深的,也是彼此最痛恨的种族。人类的鲜血是血族最喜欢的美食,他们以吸食人类的鲜血为生。不少强大的血族喜欢圈养人类,作为新鲜血液的来源,在他们眼中,人类就和圈养的鸡鸭这些家禽一样。
人类把血族叫做吸血鬼,血族则把人类叫做家禽,两大种族相互鄙视,相互痛恨的程度可见一斑。
进入这个大厅后,菲奥娜那亘古不变的冰冷表情变得异常凝重,周围的猩红不但没有为她的脸增添一点血色,反而看起来更加苍白。
水晶棺内那个沉睡着的猩红恶魔,凝聚了她一生中最强烈的痛恨。
第372章知晓人生的无意义和荒诞,而不陷于绝望与无所事事
血族真正的恐怖之处不是在于他们漫长的生命,超强的自愈能力,而在于他们平时可以长时间的沉睡,在沉睡期间生命力不会有任何流失,并且力量可以得到增长增长虽然缓慢,但再缓慢的增长也是增长特别是已经接近超凡大师的弗拉基米尔,哪怕一丝力量的增长,都足以让钻石以下的人绝望。
即使是陷入睡眠,自己最痛恨的敌人都在变强,这就是为什么菲奥娜从来不敢放松自己,一刻也不敢睡死,一秒也不肯浪费,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苛刻要求自己。
走到血池旁,菲奥娜右手抚心,躬身行礼,以一种谦卑的姿态说道:“我来了。”
说完这句话,菲奥娜就静立不动,将内心所有激烈的痛恨隐藏,美丽的脸庞冷若冰霜。
忽然,水晶棺中散发出无尽威压,仿佛整个世界即将苏醒,捆锁着水晶棺的古老锁链开始震动,整个古堡也跟着微微摇晃了起来。
随着锁链的断裂,掉落,水晶棺盖缓缓开启,无尽的鲜血不断从水晶棺汹涌而出,如瀑布般垂落在下方沸腾翻滚的血池里。
血浆喷涌中,一个无法形容的身影自水晶棺中坐起。
苍白的发,血色的袍,猩红的眼,刻薄的唇,还有那邪恶俊逸的脸,都是他最鲜明的特质。
闻名大陆的血腥恶魔,腥红收割者,弗拉基米尔。
“睡了两个月,力量才增长了这么一点丁啊,这古堡真是太垃圾了。杀了几百个人才这么一点儿血气,跟血气浓郁的暮光圣城没法比。”坐在水晶棺中的弗拉基米尔慵懒的伸了伸腰,环顾四周的环境,不满的说道,就像斤斤计较的老太婆在菜市场卖到了一颗烂掉的菜。
心坚似铁,冷漠如冰的菲奥娜听到这句话,也不由得恨恨地握紧了拳头,指尖深深的陷入掌心。
你说的这个垃圾的古堡,是我们劳伦特家族世代赖以生存的根基,是我们引以为豪的骄傲
“呀,菲奥娜,我这么说,让你感到愤怒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