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一回 同类相吸(2 / 2)

简浔见平氏一双眼睛又红又肿,脸却白得没有血色,知道她很为平夫人的去世伤心,一出了灵堂,便握了平氏的手,轻声道:“母亲,外祖母这是喜丧,像她这样高寿,又儿女双全,一生都富贵平安,子孙成器的人,满盛京也找不出几个来,所以您别太难过了,节哀顺变罢。”

平氏“嗯”了一声,声音有些嘶哑,道:“我知道,母亲这样已是难得的福气了,我就是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自己以后就是没娘的孩子了,你别笑话儿我啊,我虽也一把年纪了,在自己母亲的面前,却永远都是孩子,不过她老人家也不是病了一日两日,我早有心理准备了,过几日自然就好了,你别担心。”

简浔点点头:“我明白母亲的心,对了,父亲和沂儿呢,在外面帮着舅舅表哥们待客吗?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的?”

平氏道:“你父亲和沂儿都在外院,泽儿也回来了,回头我让他来见你,他长高了好些也长壮了好些,你只怕都认不出他来了。至于你外祖母的丧事,家里子弟众多,外院没什么可操心的,内院你三舅母虽病倒了,大表嫂也在坐小月子,但有你大舅母二舅母和几位表嫂,还有族里的女眷并三舅母的娘家侄女儿金小姐帮衬,倒也应付得过来,何况再不济了还有我呢,哪能让你帮忙。”

“那就好。”简浔听得连连点头。

正要再说,忽然瞥见前面不远处,一个颇有些眼熟的人,带着两个丫鬟急匆匆的走远了,因是昨儿才见过的,倒是一眼就足以让她认出对方正是昨儿那位“俊俏公子”了,可见二人是真的有缘也有份啊!

她忙问平氏:“母亲,方才走过去那位小姐,您知道是哪家的小姐吗,我看她的年纪,应当与平家的表姐表妹们都对不上。”

平氏“哦”了一声:“那就是你三舅母的娘家侄女儿金小姐了,闺名一个‘斐’字,又漂亮又能干,府里上下都很喜欢她,你外祖母昨儿临终前,还想让你表哥娶了她,只可惜,你表哥怎么也不肯同意,弄得你外祖母虽不至于是含恨而终,也算是带着遗憾走的,你三舅母也因此很是生气,不过金小姐却是个难得大方的,见你三舅母病倒了,五表嫂又是新进门不久的小媳妇儿,说话做事都娇娇怯怯的,三房连个可以支应的人都没有,便主动站了出来,帮着打理一些事宜。”

说完顿了顿,“也不知你表哥怎么想的,金小姐这么好的姑娘,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等他以后娶了个空有家世,却娇娇滴滴,什么事都做不好的千金大小姐时,他就知道后悔了!”

平夫人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才想临终前把平隽的亲事定下的,他如今是做了首辅,权倾朝野威风八面,可在平夫人心里,仍是那个最让人不省心,最让她放心不下的孙子。

金斐家世是差了些,可自家已经够显赫,自己孙子也已爬得够高了,实在很没有必要再借联姻来达到强强结合,更上一层楼的结果,最重要的,反倒是姑娘的人品才德,当不当得起首辅夫人和平氏宗妇。

平夫人活了快七十年,阅人无数,自然看得出金斐事事已经做得足够好的表象之下,更厉害更能干的真正水平,不是她妄自菲薄,自家现有的儿媳孙媳里,真没一个及得上她的,这可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宗妇孙媳妇吗?

所以赶在临终前,她特意让人去请了本不该出现在她病房,在她交代自己儿孙们遗言这样场合中的金斐来,然后当众将平隽和金斐的手拉到了一起,意图与愿望已是不言而喻。

只可惜平隽还是那句话:“我如今还没有娶亲的打算,请祖母见谅。”然后抽回了自己的手。

弄得本就只剩一口气的平夫人,差点儿立时落了气,平大老爷见状,只得立刻将儿子赶了出去,然后与平夫人说,这桩亲事他同意了,让平夫人安心。

谁知道平隽在外面听说后,又跑进来说了一遍自己的不情愿:“虽说婚姻大事由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父亲应当知道,我从来不由人摆布的,任何人都不行,任何时候都一样,所以,您同意了这门亲事是您的事,与我无关!”

事情只能到此为止,平三太太难堪得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觉得平隽侮辱得何止是自己的侄女儿,连自己和自己的娘家,都被一道给踩了个彻底。

反倒是金斐,一脸的平静无波,只看着平隽说了一句:“你最好祈祷你将来没有后悔说方才这些话的那一日!”

平氏说着,叹道:“平心而论,我也觉得金小姐极好,这是我自己的感知自己的判断,并不是人云亦云,你表哥若是错过了她,极有可能这辈子再遇不上比她更好的女子了,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

简浔心不在焉的应道:“表哥打小儿便智多近妖,也许,他就喜欢那种娇娇怯怯,什么事都做不好的千金小姐呢,毕竟他已够聪明够强大,什么事都能游刃有余了,还要个聪明能干的妻子做什么?”

以前她就说过,平隽那样的人,这辈子要么娶个与他一样聪明的妻子,两个人旗鼓相当,惺惺相惜,既是夫妻,也是最欣赏彼此的知己,要么就娶个单纯的人人都一眼就能看到底,对他崇拜地五体投地奉若神明的妻子。

若昨儿没有见过金斐在先,简浔还觉得,这门亲事也有可取之处,平表哥日日公事已经够忙够累了,回到家中若还不得安宁,也太难为他了,可她先见过金斐了,想起平表哥真要恶劣起来,那真不是等闲人能受得了的,她的朋友那么好那么光芒四射,明显不是囿于内宅的娇滴滴的寻常千金小姐,才不要给平表哥糟蹋呢,——没错,如今至少在简浔单方面的认知里,她和金斐已经是朋友了,至于金斐那边,她相信很快她也会承认自己这个朋友的。

所以,平表哥还是就娶个单纯的妻子罢,反正他能干么,能者多劳,能摆平外面的事,家里的事自然也难不倒他。

简浔想着,又道:“母亲也别叹息了,这事儿您再急也急不来,且顺其自然罢,倒是那金小姐,听母亲说来,实在是个难得的利落人儿,我都想结识一下她了,不然母亲替我引荐引荐?指不定倩姐姐也会很喜欢她呢。”

平氏闻言,倒也没多想,只道:“那我先带你去前面的小花厅落脚,再打发人请她去,不说你比她年长身份比她尊贵,只说你如今怀着身孕,也该她来见你才是。”

引着简浔去了前面一座小抱厦里安顿下来,叫人沏了茶上了点心来后,方叫人请金斐去了。

金斐来得极快,在进门前与从里面出来的平氏行礼后,擦身而过间,心里犹在纳罕如今人人争相奉承巴结的摄政王妃,怎么会忽然召见名不见经传的她,虽彼此算来都是平家的表小姐,可二人说穿了,真是八竿子也打不着,也不知此行是福是祸?

但面上却不表露出来,进来后便目不斜视,不卑不亢的给简浔行起礼来:“民女金斐,见过摄政王妃。”

简浔已笑道:“金小姐快免礼,算来我们还是表姐妹呢,何况前日我们就见过了,且不必这般客气。”

趁机打量了金斐一番,见穿了女装的她,虽比昨儿男装时多了几分娇美,但眉眼间的英气与顾盼神飞的神采,还是如出一辙,真是从外貌到气度,都与平隽再相配没有了,只可惜,平表哥这次有眼不识金镶玉啊,只盼他别应了金斐的话,有朝一日悔不当初罢。

金斐便应声直起了身来,一面笑道:“民女不敢与摄政王妃表姐妹相称,不过摄政王妃说前日就见过民女了,请恕民女眼拙,并不记得曾见过您,还请您明示。”

一面也不着痕迹打量了简浔一回,见这位摄政王妃虽一身简简单单的衣饰,却着实美得让人见过就忘不了,最重要的是,她眉宇间那种自信与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的从容,让她一下子与寻常女子,有了鹤立鸡群般的差距,不由暗暗由衷欣赏的感叹,难怪能让摄政王那样的人物一心一意,当做掌中宝心尖子呢,她若是男人,有幸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也一定会跟摄政王一样的,

简浔示意金斐坐了,方道:“前日我路过楠汇坊前户部左侍郎家门前时,见过金小姐一面,说来,我还该感激你呢。”

金斐就瞬间明白是那日自己一时激愤之下,出言挤兑杨大人时的场景,好巧不巧儿让简浔看了个正着,今儿来了平西侯府后,又好巧不巧的见到自己,认出了自己,忙笑道:“民女只是做了任何一个有识之人都该做的事情罢了,当不得摄政王妃这一句‘感激’,倒是民女当时,那个一般人都该认不出民女来才是,何况摄政王妃还离得远,您是怎么……”

她做那样的女扮男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几乎就没露过马脚,这摄政王妃怎么一眼就认出来了,这眼睛也未免忒利了罢,还是,当中有什么她不知道的?

金斐暗暗自凛,她虽然暗地里生意做得不小,还蒙人送了个“点金公子”的诨号,但有钱再能使鬼推磨,在真正的上位者和当权者面前,也是不值一提的,他们要捏死她,也就比别捏死一只蚂蚁,稍稍难一些而已,她可不想,自己忽然就无声无息的死了,还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简浔笑道:“金小姐别急,你妆扮得已经够惟妙惟肖了,主要是你本身的气质太引人注目了,我呢,又经常出入皇宫,你也知道,宫里有很多太监,他们都是没有喉结的,我当时远远的看到你没有喉结,可你的气度又是太监万万不可能有的,于是就做了个大胆的猜测,没想到我们竟是如此有缘,这么快又再见了,我之前跟我母亲说话儿时,远远的看见你带人走过,一问我母亲,不就什么都明白了?”

主要是她前世在宫里待的那几年,真的见过太多的太监了,所以在辨别男女上的目力,就这样练了出来,而且金斐的气质,怎么说呢,让她有种同类见了同类,不由自主就会被吸引住的感觉,这应当就是人们常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了。

金斐这才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原来是这样,民女还以为,自己的乔装之术真那么不堪一击呢,吓的民女都在想着,以后可不敢再偷溜出去了。”

简浔听得轻笑了一声:“你别一口一个民女的了,我也不叫你‘金小姐’了,我单名一个‘浔’字,你叫我浔姐姐浔表姐都使得,我大姑子惠安县主,与我打小儿一起长大的,也是个爽利的性子,改日得了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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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老公头被广告牌给砸伤,缝了针,还貌似有点轻微脑震荡,真是祸从天降啊,/(ㄒo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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