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卧在青色的墙瓦上,此人抹了抹脸颊上的胡茬。用毫无感情的语调喃喃自语,道:“这里就是包家,我要杀的人就是包家的主人包文。”在他毫无情感的声音中,充满了让人心寒的杀机。
不过,忽然间,他的眼神就变得懒洋洋了起来。
“算了吧,反正还有那么多期限,越迟完成,越晚回去。我还是去找点好酒喝一下好过。等到最后一天的时候,再来执行这个任务算了。”这样想着,他就打算离开,但是他才刚刚转身,身体就顿住了。
硬生生的把头转移到一个偏僻的角落,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疑不定。那是什么气息,为什么会让自己感觉到如此的亲切。
不过,他没来得及仔细感受那股气息,耳朵便是轻轻一动,脚步下意识一踮,整个人消失在墙瓦之上。
就在这时,一间房间突然被打开,此人这一次的目标人物包文从里面冲了出来。脸上带着不加掩饰的狂喜,就听他一边走,一边对里面的人说道:“娘子,我很快就回来。我现在就让童丹师检验一下这些丹药的真伪。”
包文此时的内心当真是无比的澎湃,这一切皆因洪桦送给他的洗髓丹。
很多年前,包文曾经得到过一颗洗髓丹,也正是依靠那一颗洗髓丹,让他从碌碌无为的元士丛中脱离出来,成为一代元师。而赠予他这颗洗髓丹的人,正是他现在的妻子,当时的恋人。
可是后来他才知道,这颗洗髓丹乃是她妻子的父亲留给后者的唯一遗产。本来是用来为从小体弱多病的她洗髓伐毛,拔除病根的,却因为他的出现,她没有使用到那一颗洗髓丹,以至于落下了病根。
正是这件事,让包文感觉到自己对不起妻子。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在寻找另一颗洗髓丹。然而这种丹药在白冰城这种小城市中出现的机率实在是太少了。少有几次,当时还没发家的他,也没能力和那些势力抢夺。
这一次,飞叶城那边主动联系他,他就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打算做完这一次的任务之后,向那边提出自己想要洗髓丹的要求。结果没想到的是,洪桦竟然直接送给了他。而且一送就是一瓶。
不过他也不敢轻易把丹药交给妻子服用,以防发生什么变故。现在正是去寻找他妻子的主治炼丹师,让后者辨认一下这些丹药的真实性和服用时要注意的问题。
多年寻求不得的东西,有朝一日,突然被别人随手扔到自己身上,这样戏剧性的发展,包文能够沉着冷静已经是非常成熟的表现了。
等待包文的身影消失在长长的走廊的时候,那道落魄的身影才再一次缓缓的出现。
他盯着包文离开的地方,眯上了眼睛,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你,但是你死定了。不过放心吧,为了我的喝酒时间着想。还不会马上把你杀死。只是我究竟是谁,刚才那股气息又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亲切的”
脚步出现了微调,他的身体凭着感觉指向了刚才感受到气息的那个方位。正打算过去看一下,究竟是什么能够引起自己的亲切感。
一股淡淡的酒香飘了过来,此人的身体马上就是一个停顿。
“好香的酒味,味道是从那边来的。”落魄之人闻之欲醉,一脸享受的说道。刚才的打算一下子被他抛到了脑后,他现在是酒虫上身,浑身都觉得痒痒的。脚步再一次出现了微调,然后周围清风一动,他已经消失不见了。仿佛他从来没有出现过在墙瓦之上。
此时在包家的藏酒地窖里面,一个身穿青黑色衣着的小厮此时正在酒气扑鼻的地窖内的土壤上挖掘着。一边挖,一边自言自语道:“这坛好酒可是老爷的命根子,平时逢年过节都要看节日的重要性掂量着来喝。今儿怎么舍得让我一下子把它们全部都拿了出来。莫非来了什么重要的客人。”
深深地咽了一口垂涎,他看着手中这一坛酒,摇了摇头:“要是我也能得到半杯的赏赐,那就太好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既然你喜欢喝上半杯这个酒水,你家福爷我就送你半杯。”一道落魄的身影鬼魅般的出现在这个酒窖当中。
这个小厮骤然一惊,但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意识就已经开始消失了。在他彻底昏迷之前,感觉到一股极为香醇的液体流入了自己的嘴里,下意识的噎了一口,顿时有种异样的暖流从喉咙一直深入到灵魂的深处,这种感觉让他一试难忘。
看到倒在地上的小厮,那个落魄的身影笑了笑,拍了拍手中的这一壶酒水,道:“包文啊,包文,看在这壶酒的份上,你又能多活两天了,哈哈。咦,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福爷,莫非是我以前的名字,算了,现在什么都是假的,喝酒才是最大。”
笑声还没有消散,人影已经不见了。
恍如那无形的风,来去匆匆,来去无踪。
第二百八十四章异火的威慑
两天之后。
瘫在地上的洪桦猛然蹦了起来,感受到身体涌流着的股股强劲力量,他难得的裂牙一笑。
这一次的消耗还真是巨大,以他那变态的恢复力,竟然要花上两天的时间来恢复。不过那种感觉虽然非常难受,但是把所有的力量全部耗光,果然是能够使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他感觉自己离凝聚第二枚元种的时间已经不远了。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要知道,他在成为元士的时候利用天宝真人异火的力量把自己的元旋炼化过一次,虽然因而获得了比同阶之辈充盈十倍的元力。却也让他的境界提升比其他人更加的困难。
这种感觉在作为元士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但是踏入元师的境界之后,他才知道这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情。因而他比以前更加的努力了,但是修为一直不能在短时间之内进步多少。只有在和西门吹血那一战后有了飞速的进步。
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战斗的缘故。势均力敌的战斗能够提升人们的斗志。生死一瞬的交锋能磨练人们的意志。
这个时候,洪桦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裸体的状态。他赶紧从空戒中取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然后再带上一条新的梦幻彩带,把头发的颜色变成了玄天帝国中大部分国民们拥有的黑色。
然后再把透视眼罩往眼里一套,遮住了他那双还不能收放自如的异瞳。
“咯吱”一声,洪桦从房间里面走了出去。
两天的昏迷,虽然没有让洪桦头晕目眩,但是再一次闻到外界的新鲜空气,还是让他感到耳目一新,爽朗不已。
“参见大人。”一个模样清纯的丫鬟站在门外,一见到洪桦出来,马上行了一个大礼,然后说道:“老爷吩咐,要是大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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